第三章 苗神会(1 / 2)
我下了山,在小河旁清洗了一下身上的污秽,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就去附近的集市上赶集。附近的集市,集市上的人也大都是少数民族。不过却也有汉人,商店中卖的东西都很现代化。
我买了一个收音机,听了一会广播,之后准备离开了。
我是坐长途汽车离开的,只是到了半路,汽车翻到沟里去了,这可真是祸不单行,死了好几个人。不过我没死,现在我是想死都难。车子坏了,我就只能步行去附近的城镇,坐车回北方。
走了片刻,前方出现一个山坡。
这个山坡上野草葱葱,非常茂盛。山坡上还有几棵歪脖子老树,树下的灌木丛中有新鲜的浆果。我去采摘浆果吃,吃的满嘴通红。吃多了浆果,就随意找了个地方方便了一下,然后正准备走,忽然听到一阵诡异的“咔咔”声,有些像是虫子的叫声,难道附近有什么新奇的虫子?
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见前方的草窝子里蹲着一个老头。
这老头像一只癞蛤蟆一样蹲在地上,最终发出咔咔的声音。老头长得尖嘴鼠目,有些猥琐。看这卖相就不咋地。他的腰间系着一个葫芦,是酒葫芦,浓郁的酒香从其中传出。这时,老者很小心的从腰间的酒葫芦中倒出一小口粘稠的金黄酒液,这酒液盛放在梧桐叶子中,放置在地上。
看这模样,好像是想要用这酒水吸引猎物。
显然,这咔咔声也是用来吸引猎物的。
桐树叶子很大,可以用来挡雨,梧桐树的花心有些甜,不过不能吃,这倒是一件让我十分遗憾的私情。贼眉鼠眼的老头或许是觉得倒的酒有点多,就趴在梧桐树叶上,喝了一小半其中的酒水,之后又喝掉一小半。梧桐树叶子中的酒水就那么一定点了。不过贼眉鼠眼的老头依然一幅很抠门很心疼的样子。
这时,嗖的一声。
只见金光一闪,一只金色的巴掌大小的虫子从不远处的草丛中窜出,刹那间就把梧桐树叶上的酒水喝光了。之后这虫子嗖的一声就要消失,速度快急了。老头急忙上去捕捉,不过他的速度有点慢,肯定追不上。这时,我就出来帮忙了。可是这老头看到有人忽然出现,觉得我可能是要抢他的虫子,顿时挤兑我,不让我靠近那只金色虫子。金色虫子就趁着这功夫逃到草丛深处,消失不见。
贼眉鼠眼的老头气的脸色发紫,他揪着我的领口,怒道:“你个混蛋,放跑了我好不容易才吸引过来的酒虫,我饶不了你。给我赔,赔我的酒虫!”原来这金色虫子就是传说中的酒虫。
传说中,这是一种能酿酒的蛊虫。
山泉水和葡萄,混合后,在放入蛊虫,不出半个时辰,就能酿造出甘醇的美酒。酒虫能增加酒的香醇,而且还能减少酿制的时间。这对爱酒之人来说,是万万不可放弃的东西。一个爱酒之人只有得到一只酒虫,那才真是随时随地都能有酒喝。
酒虫是一种非常稀有的蛊虫,故而这贼眉鼠眼的老头为了把酒虫吸引过来,是费了好大的力气。可是现在,酒虫跑了。实际上就算我不出现,这酒虫也能跑掉。这贼眉鼠眼的老头的身手实在是太差,根本抓不到酒虫。我原本是想帮他捉酒虫的,可看他这模样,竟然是赖上我了。
怪我喽?
真是不可理喻!
我要离开这里,贼眉鼠眼的老头不让,非让我赔他酒虫,可我没有酒虫。贼眉鼠眼的老头一脸阴沉,喃喃道:“晦气,真是出门就遇到晦气事,小子,跟我走,跑了酒虫,你就给我打工赚钱,什么时候赚的钱能抵得上这只酒虫的价值,那就放你离开”。
我哈哈一笑,说好啊,这没什么不好的,不过我这个人很馋,一天三顿,顿顿都要吃好的,要吃燕窝人参,还要吃你娘的心肝,看你舍不舍得。贼眉鼠眼的老头气的哇哇大叫,在那里跺脚。不过很快他就安静下来,说:“我娘早就死了,你想吃她的心肝也吃不成。至于燕窝人参?这东西我可没有,玉米糊糊管够!”
贼眉鼠眼的老头叫做陈七。
陈七的寨子是附近的千户苗寨,一个很大的苗族寨子,寨子里有很多有特色的建筑,还修建了公路,挺现代化的。不过这寨子家家户户都养蛊,小孩子们也是整天摆弄毒蛇之类的,蛊虫是老祖宗留下的遗产,万万不能丢失。陈七说,他们寨子里的蛊虫是可以申请啥吉尼斯纪录的。
陈七的家在寨子边缘,是一个小酒馆。
这里卖酒,当然,都是自家酿的,而且还兑了水,十分的坑人。不过陈七酿制的酒是真的很不错,故而就算兑了很多水,也依然有人来买。不过这种买卖长久不了,不诚实,终究会失去顾客。我在这里给他卖酒,也能随时都喝两口。而陈七却在忙碌别的事情,整天都去山上乱转,说是找什么材料,他要酿制出一种世间最美味的酒。
这家伙虽然长的贼眉鼠眼,不过对酒是真的很有研究,本身就是品酒大师。他每天都要品尝很多种美酒,淡淡闻到的酒味都可以化为二两酒水了,舌头都肿了。这要是换成寻常人,早就发疯了。品酒师也不是好当的,要想当品酒师,关键还是得有个好舌头,舌头需要敏感,分析出各种酒水的品种、度数、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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