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三遇(1 / 2)
再说金珠和王能达到了魔都,入住到了着名的f大,刚拿着房卡找到自己房间,金珠便听见了隔壁的房间有人说笑的声音,房间的大门是虚掩的,金珠听得有一位女生的声音有些像康馨。
进了自己房间后,金珠给康馨发了一个短信,问她在哪里。
康馨很快回了短信,说她在f大,然后问金珠在忙什么。
金珠笑了笑,拿着手机和房卡去敲了康馨的门,推门进去,屋子里的这四个人似乎都有些面熟。
“哇,天了噜,我们又碰上了。”康馨跑来给了金珠一个大大的拥抱。
“杨金珠,是吧?我也记住你了,上次在帝都康馨还说要请你吃饭,大家聚聚,结果你跑了,来,正式介绍一下,我叫李睿钊,睿智的睿,李大钊的钊。”那位经常被康馨喊做小李子的人笑着向金珠伸出了手。
“你好。”金珠的指尖微微触到了对方便把手拿回来了。
李睿钊微微讶异了一下,不过什么也没有说,笑了笑。
不知为什么,看到他的笑容,金珠忽然想到了黎想,觉得这李睿钊的笑容跟黎想一样温润如玉。
“还有我,还有我,我叫崔苏,一个更改的更加一个出生的生,崔苏,你妹妹的那些照片就是我拍的。”另一个戴着眼镜的圆脸男孩也向金珠伸出了手。
“是吗?谢谢,这样吧,相请不如偶遇,今晚我请客,谢谢你们曾经对舍妹的帮助。”金珠的手指尖依然只是触了触对方的手指便松开了。
崔苏同样讶异了一下。也同样什么也没说。
“不行,这顿饭该我请,我还欠你一个大人情呢。”康馨忙说。
“那叫什么人情,那叫举手之劳。说起来还是我欠你们的,要是没有那些照片,我妹妹也没有后来的那些机遇。”金珠说的是实话。
金柳一开始只是在田家寨做了次群众演员,可田家寨一年的群众演员不知有多少。有谁还会记得她?
如果不是后来的李助理找到金柳。金柳上哪里去认识什么导演?哪有机会接广告进剧组?
“那好,既然杨金珠说她请客就让她先请吧。反正我们也在这里也不是一天时间,明天还有机会呢。康馨再回请她不就行了?”另外一个剪着短发的高个子女孩走了过来,介绍说她叫施梦渝。
“就是这个意思,还是这位姑娘爽快。”金珠笑了。
“那好吧,来。我们说一会话再去,现在还早。外面有点晒。对了,金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你住哪里?”康馨领着金珠坐了下来。
“我住隔壁。你们的门没关,我找房间时听见你的声音,可是不敢确认。”
“真的啊。没想到我们两个这么有缘。”康馨再次瞪大了眼睛。
“是有缘,这是第三次见面了。”金珠也笑了。她也觉得太巧合了。
“还说呢,去年我们本来去田家寨找你,结果你去了什么杭州。对了,你那位朋友的亲人后来怎么样了?”
“手术失败了,没能下手术台。”金珠的声音低了下来。
如果她当时跟黎想讲去帝都,找康馨帮忙联系医院,结局会不会就不一样呢?
“什么病?”李睿钊问。
“小李子喜欢医学,本来想学医,可惜他家不同意,他现在考到了q大。”康馨解释了一句。
“还有我,我今年也高考了,不过我要去美国念书了,以后想要见你们一面就难了。”崔苏说。
“你们两个不是来参加作文竞赛的?”金珠问完之后便意识到自己多嘴了,这两个男生明显是为了这两个女孩子来的,她居然能问出这么弱智的问题来,也真是够了。
“不是,是我和梦渝来比赛,他们两个跟着来蹭吃蹭喝的,说是魔都的小吃比帝都做得精致。”康馨大大方方地解释了。
“是吗?那晚上你们推荐一个地方吧,我是第一次来,平时也不怎么出去吃饭。”金珠忙说。
她知道这些人非富即贵,原本也不想跟他们扯上关系,可谁知竟然住在了康馨的隔壁,想不见面有不行。
那个崔苏的男生上次见面也说金柳的那些照片是他拍的,这份人情肯定是欠下了,所以金珠才会主动提出请对方吃饭,还了这份人情。
“可是你。。。”康馨可没忘了第一次见金珠时,他们姐弟四个还在田家寨卖糍粑卖鸡鸭呢,不过她也很快想起来,金珠的妹妹拍了几个广告,金珠家应该不差钱了。
“你妹妹最近如何?”康馨问。
“还不错,去年参加了省里的春晚,这会在广州拍一个广告呢。”
“说到这个,我听崔苏说,你妹妹唱歌正经不错,演戏也不错,李睿钊,你不向你哥推荐推荐?”施梦渝说。
“你哥?”金珠听了寻思起来。
她想起了一件事情。
金柳那个公司的老板曾经给过她一张名片,她当时瞟了一眼,回去后便扔了,不过名片上的那几个字金珠还是记住了,那个人叫李睿钟,跟眼前的这位李睿钊只有一字之差,且两人都是帝都的。
金珠一般情形下不记人是因为她不敢看陌生男子的脸,但是那个叫李睿钟的人一再强调他见过金珠,所以金珠倒是仔细看了他两眼,对他的长相还有点印象。
问题是金珠一开始并没有真正留心这两个男生,所以也没有去细听他们的名字,这会听施梦渝提到李睿钊这三个字,又提到他哥哥,她才想起来那个叫李睿钟的人来,同时也仔细看了一眼这个叫李瑞钊的男生。
这两人的五官并无多少相似之处,性格也不太一样,一个清冷高贵,一个阳光亲和。这会是一对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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