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兄弟(1 / 2)
“等等——”林宛瑜打断了罗邺的讲述,用难以置信的语气问道:“你是说,在第三天你的生理极限时,你遇见了一个跟你一模一样,并且会说汉语的人?”
罗邺点了点头。“你听的很仔细。但我们并不是一模一样。只看一眼,我就能说出我们面部十几处完全不同的区别来。我说的像,只是一种感觉。”
林宛瑜抿了抿嘴,“那后来呢?你们杀死了野狗,应该可以饱餐一顿了?”
罗邺露齿而笑。“你真是天真啊,大小姐。”
林宛瑜忍不住担忧了起来,“难道你们要自相残杀?”
罗邺停顿了一下,将目光移开。“按理说是应该这样的,我杀死了野狗,如果能霸占全部的肉,我至少可以毫无压力的存活两个星期以上,但如果我跟他平分,我的生存周期将缩短一半。
听到他说谢谢时,我仍没有扔掉手中带血的石块。我只是楞在那里,回味着这句熟悉而又陌生的语言。我计算着能不能杀掉他,或者会不会被他杀掉,最终我丢掉了石块,因为我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了。
他明显松了一口气,挣扎着从泥水中站了起来。我们没必要互相介绍,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谁也不想费心去记住第二天就可能永远见不到的人的名字。
远处又传来几声野狗的吠叫声。我和他对视了一眼,他几乎像我一样思维敏锐,我们抬起野狗的尸体,飞快的朝人迹罕至的地方飞奔。滂沱的大雨掩盖了我们的足迹和血腥气味,最终我们安全的抵达一处倒塌的屋舍里。
屋里几乎没有一处干燥的地方,我们有了野狗肉,但根本不敢生火,因为火光和肉味会招来杀机。可我已经饿的不行了,根本管不了那么许多。那个男孩跟我一样,在我竭尽全力生火的时候,他找遍了整个房屋,最终找到了一块生锈的铁片,他就着雨水在石头上磨出锋刃,熟练的手法绝对不在我之下。
我开始担心我能不能活下去,但不管怎么样,死之前我一定要吃到东西。
磨好铁片后,他提着铁片走到我的面前,我瞪着他,就像他瞪着我一样。我的手按在木棍上,那根木棍藏在尘土之中,表面上根本就看不出来,只要他朝我扑来,我一定会让他痛不欲生。
他蹲了下来,用铁片砍开野狗的胸腹。血水随着铁片飞溅,溅在他稚嫩的脸上,也溅在我稚嫩的脸上。他丢下铁片,用手挖出野狗的心脏,然后捧到我的面前。
我窒息了,眼泪在我的眼眶中打晃。我明白是我先救了他,我也明白我可以拼命抢走整只野狗,他对我的报答是完全顺理成章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的这个动作充满了感激之情。我把手从木棍上移开,甩掉不争气的眼泪,接过血淋淋的心脏,狠狠的咬了下去。
血水溢满了我的口腔,我几乎要呛出声来,但我不想浪费任何一点食物,我使劲的咀嚼,使劲的咀嚼……
那个男孩继续撕开野狗的胸腹,找到它的肝脏,跟我一样狼吞虎咽起来。
从年龄上讲,我们仅仅只是孩子,但如果你亲临现场,看我们跪在野狗尸体前满嘴鲜血的啃噬着它的内脏,你一定会以为我们只是长得跟人很像的野兽或者鬼魅。没错,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化身为鬼魅。在没办法生火的前提上,动物的内脏是可以生吃食用的,里面含有丰富的氨基酸脂肪酸以及热量,这些都是我们所需求的。
我们经受过最严格的训练,知道哪些部位可以吃,哪些部位要谨慎,哪些部位不能吃。但实际上,当饿了整整三天,嘴里充满血腥味的时候,所有的理论全都抛诸脑后了,我们不停的吃,不停的呕吐,然后继续不停的吃。
那天晚上,我睡的很好。胃里满满的,即使被那个男孩杀掉我也不在乎了。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男孩已经不见了,因为他知道为了争夺狗肉我们最终会刀兵相见。他只拿走了一半的肉,给我留下了一块脊骨,一只前腿,一只后腿,还有些碎肉。[]只要在它们腐烂变质之前烤成肉干,省着吃的话,我能活至少一个星期甚至更久,我只需注意点火烤肉的时候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就行。
可问题是,我不能坐吃一个星期,我要在这里生存三个月。我必须藏起我的肉干,继续寻找新的食物来源。
于是,我休整了一天,开始沿着贫民窟与小城镇的边缘寻找可能的食物。
在这个落后的非洲国家里,小城镇的居民生活的原本就很艰难,我在城镇的边缘晃悠了两天,见到的只是衣衫褴褛的行人,以及膘肥体壮但荷枪实弹的武装士兵。他们倒是有酒有肉,但他们也有枪,没有法律的约束,他们杀人就跟捏死一只虫子一样毫无犹豫。
我被迫回到了贫民窟,饥饿让我的胃打结,我明明还藏有肉干,但我下决定每天只吃一点点。所以到第七天的时候,我的肉干还剩下一大半。我饿的头昏眼花,走路发飘,但我仍坚持着,我知道再节省也吃不了三个月,但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新的机会。
那段时间非常难熬,我东躲西藏,不停的换藏身之所,看谁都像是要抢走我仅剩的几块肉干一样——虽然我知道我藏的不露痕迹,但我仍是忍不住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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