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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8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16)

2018-04-15 作者: 苍穹战狼

第648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16)

在《武经七书》当中,《三略》跟《六韬》明显并不是姜尚所著作,而是后人托其名义编写出来的伪书,而《司马法》也很有可能属于这个范畴。

至于先秦的兵家著作当中,被列入《武经七书》的还有《吴子兵法》以及《尉缭子》。

《吴子兵法》,又称之为《吴子》,是一部重要的兵家著作。由战国名将吴起著。是反映先秦时期华夏族军事思想的代表作之一。

《吴子》主要论述了战争观问题,该兵书的论点既反对持众好战,也反对重修德,而废弛武备,它认为只有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才能使国家强盛。

《汉书?艺文志》称《吴子》“吴起四十八篇”,而列入《武经七书》当中的,则是为其中六篇。

很有可能《吴子》在北宋年间,与很多先秦典籍一样,早已湮灭在历史的长河当中而失传。

后世认为,《吴子》是在封建制度确立后,战争和军事思想有了显著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这时,军队成分的改变,铁兵器和弩的广泛使用以及骑兵的出现,引起了作战方式的明显变化。它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战争理论、军队建设和作战指导方面的观点。

《吴子》主张“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把政治和军事紧密结合起来,所谓“文德”,就是“道、义、礼、仁”,并以此治理军队和民众。认为“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强调军队、国家要和睦。所谓“武备”,就是“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必须“简募良材,以备不虞”。它把战争区分为义兵、强兵、刚兵、暴兵、逆兵等不同性质,主张对战争要采取慎重的态度,反对穷兵黩武。

它主张兵不在多,“以治为胜”。治,就是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有节,左右应麾,虽绝成陈,虽散成行,……投之所往,天下莫当。”要求选募良材、重用勇士和志在杀敌立功的人,作为军队的骨干,并“加其爵列”、“厚其父母妻子”;对士卒的使用要因人而异,使“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强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养,智者为谋主”,以发挥各自的特长;按照同乡同里编组,同什同伍互相联保,以对部众严加控制;采取“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的教战方法,严格训练;明法审令,使“进有重赏,退有重刑,行之以信”,做到令行禁止,严不可犯;将领必须与士卒同甘苦,共安危,奖励有功者,勉励无功者,抚恤和慰问牺牲将士的家属,以恩结士心,使其“乐战”、“乐死”;要“任贤使能”,选拔文武兼备、刚柔并用、能“率下安众、怖敌决疑”的人为将。

它强调料敌用兵,因情击敌。针对齐、秦、楚、燕、韩、赵六国的政治、地理、民情、军队、阵势等不同特点,提出了不同的作战方针和战法。例如:对齐作战,“必三分之,猎其左右,胁而从之”;对秦作战,先示之以利,待其士卒失去控制时,再“乘乖猎散,设伏投机”;与楚作战,则“袭乱其屯,先夺其气,轻进速退,疲而劳之,勿与争战”;同燕作战,则“触而迫之,陵而远之,驰而后之”和“谨我车骑必避之路”;与韩、赵作战时,则“阻阵而压之,众来则拒之,去则追之,以倦其师”。

它还强调“审敌虚实而趋其危”。指出有八种情况,不需再卜问吉凶,即可向敌进击,在十三种情况下要“急击勿疑”,旨在乘隙蹈瑕,不失战机;又列举了不需占卜即可决定不与敌作战的六种情况,要“避之勿疑”。并进一步指出“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生于狐疑”。它还注重“应变”,提出击强、击众、谷战、水战、围城等具体战法。它最早对养马和骑战做了专门的论述。

若是《吴子》真的全是由吴起所著作,那么《吴子》很有可能是其作为楚国令尹期间,所整理出来的自己一套心得。

因为《吴子》的描述与《孙子兵法》有很大的区别,而这一点从《吴子》的内容就可以看出来,《吴子》更加像是一个治国治军的综合兵书,而非像是偏颇某一方面的兵书。

……

《吴子》虽然作为一卷兵书,但是其更多算是吴起的心得整理,而在吴起的思维当中,很有可能存在着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观念。

因为吴起在《吴子》的内容当中的第一卷,就能够看到这一点:

《图国第一》

吴起儒服,以兵机见魏文侯。

文侯曰:“寡人不好军旅之事。”

起曰:“臣以见占隐,以往察来,主君何言与心违。今君四时使斩离皮革,掩以朱漆,画以丹青,烁以犀象。冬日衣之则不温,夏日衣之则不凉。以长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革车奄户,缦轮笼毂,观之于目则不丽,乘之以田则不轻,不识主君安用此也?若以备进战退守,而不求用者,譬犹伏鸡之搏狸,乳犬之犯虎,虽有斗心,随之死矣。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废武,以灭其国;有扈氏之君,恃众好勇,以丧其社稷。明主鉴兹,必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故当敌而不进,无逮于义也;僵尸而哀之,无逮于仁也。”

于是文侯身自布席,夫人捧觞,醮吴起于庙,立为大将,守西河。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余则钧解。辟土四面,拓地千里,皆起之功也。

吴子曰:“昔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有四不和: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陈;不和于陈,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不敢信其私谋,必告于祖庙,启于元龟,参之天时,吉乃后举。民知君之爱其命,惜其死,若此之至,而与之临难,则士以(尽)[进]死为荣,退生为辱矣。”

吴子曰:“夫道者,所以反本复始;义者,所以行事立功;谋者,所以违害就利;要者,所以保业守成。若行不合道,举不合义,而处大居贵,患必及之。是以圣人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此四德者,修之则兴,废之则衰,故成汤讨桀而夏民喜悦,周武伐纣而殷人不非。举顺天人,故能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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