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29)(1 / 2)
第661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29)
2018-04-15 作者: 苍穹战狼
第661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29)
《握奇经》的流传时间,有可能是在三国末年。但是在马隆的《八阵总述》出现之前,《握奇经》不见史书记载。
最起码,即使是《三略》,《六韬》两本兵书的内容,同样不见《握奇经》的详细对比。
而在《汉书?艺文志》当中,并没有《握奇经》的相应描述。
虽然,《握奇经》有可能是失传而被后世之人所得的孤本,但是这种可能性严格来说不大。
……
《李卫公问对》除了兵法思想之外,还有一部分内容提及到唐太宗以及李靖在对用人以及任用外族,以夷制夷方面的理解:
太宗曰:“近契丹、奚皆内属,置松漠、饶乐二都督,统于安北都护。朕用薛万彻,如何?”
靖曰:“万彻不如阿史那社尔及执失思力、契必何力,此皆番臣之知兵者也。臣尝与之言松漠、饶乐山川道路,番情逆顺,远至于西域部落十数种,历历可信。臣教之以阵法,无不点头服义。望陛下任之勿疑,若万彻,则勇而无谋,难以独任。”
太宗曰:“番人皆为卿役使!古人云,‘以蛮夷攻蛮夷,中国之势也。’卿得之矣。”
太宗曰:朕置瑶池都督以隶安西都护,蕃汉之兵,如何处置?
靖曰:天之生人,本无蕃汉之别,然地远荒漠。必以射猎为生,由此常习战斗。若我恩信抚之,衣食周之,则皆汉人矣。陛下置此都护,臣请收汉卒,处之内地,减省粮馈,兵家所谓治力之法也。但择汉吏有熟蕃情者,散守堡障,此足以经久。或遇有警,则汉卒出焉。
太宗曰:《孙子》所言治力如何?
靖曰:“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略言其概尔。善用兵者,推此三义而有六焉:以诱待来,以静待躁,以重待轻,以严待懈,以治待乱,以守待攻。反是则力有弗逮。非治力之术,安能临战哉!
太宗曰:今人习《孙子》者,但说空文,鲜克推广其义。治力之法,宜遍告诸将。
太宗曰:旧将老卒,凋零殆尽,诸军新置,不经陈敌今教以何道为要?
靖曰:臣尝教士,分为三等。必先结伍法,伍法即成,授之军校,此一等也。军校之法,以一为十,以十为百,此一等也。授之裨将,裨将乃总诸校之队聚为陈图,此一等也。大将军家此三等之教,于是大阅,稽查制度,分别奇正,誓众行罚,陛下临高观之,无施不可。
太宗曰:伍法有数家,孰者为要?
靖曰:臣案《春秋左氏传》云,先偏后伍;又《司马法》曰;五人为伍;《尉缭子》有束伍令;汉制有尺籍伍符。后世符籍以纸为之,于是失其制矣。臣酌其法,自五人变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变为七十五人,此则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车用骑,则二十五人当八马,此则五兵五当之制也。是则诸家兵法,惟伍法为要。小列五人,大列二十五人,参列七十五人,又五参其数,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人为正,六十人为奇;此则百五十人分二正,而三十人分二奇。盖左右等也。穰苴所谓五人为伍,十伍为队,至今因之,此其要也。
在这一部分内容当中,有两个重点:
第一个是李靖希望将军事教学的内容,以国家的名义创建军校来实施,让国家能够得到更多的军事人才。
但是不知道是唐太宗出于顾虑,还是因为认为眼下创建军校的时机不合适,最终搁置李靖在这一个方面的建议。
只不过唐朝确实是不存在军校或者是类似的学府,但是唐朝却开创了一个先河,那就是武举。
武则天科举制首先是从文举开始的,选拔的都是经国治世的文才,因此文举是科举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唐代文举的科目是很多的,明经、明法(通晓法令者)、明字(通晓书法者)、明算(通晓术算者)、进士、俊士(才能俊秀者)等五十多种,后来渐渐演变为只重视明经、进士两科。
这两科最初只是试策,也就是根据经义和时务写作论文,后来逐渐转变为进士科注重诗赋,明经科注重“帖经”和“墨义”。
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意揭开一页,将左右两边遮住,中间只露出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应试者填充(填空)。所谓墨义,则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默写)。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以考中,而写作诗赋则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学才能,所以进士科及第很难,当时流传的“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武则天是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武举制度也是她执政时期开始的。武举主要选拔将才,与文举比较,其重要性不及文举,武举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举的进士。
历史上的武举开始于武则天执政时期,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举考试,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宋代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还要考问军事策略,比如孙吴兵法(孙子、吴起)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把军事谋略置于军事技术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便不能参加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但明代的军事职位多半由世荫承袭,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来的,武举选将只是个补充形式。
清代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从制度上看,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也没有多少变化,但由于清朝统治者出身于游牧民族,善于骑射,因此对武举的重视程度大大超过明代。清代武官虽然仍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由武举出身的次之,但武举出身者数量不断增大,在军中占有相当比例,由于封建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因此,民间习武之风兴盛一时。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枪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
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我国历史上的武举制度创始于唐代。武则天长安二年(700)“诏天下诸州宣教武艺”,并确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为天下武士举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授予武职。一般认为,这就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武举”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后,武举考试为大多数封建王朝所承袭,成为封建国家网罗武备人村的重要制度。
唐代武举偏重于技勇,重点是马上枪法,而整个制度还不够完备,只能说是武举的创制时期。宋代开始,武举被纳入整个科举体系之中,确定了三组考试的程序和外场考武艺、内场考策论兵书的考试办法,武举制度臻于规整。元代武举废止不行。武举的兴盛是明清两代,特别是在清代。
而武举虽然并不是为国家带来将领级别人员的基础,但是毫无疑问,唐朝时期的尚武风气,与武举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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