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38)(1 / 2)

加入书签

第670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38)

2018-04-15 作者: 苍穹战狼

第670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38)

除了兵家之外,最后的诸子百家十二派,也就是医家,可以说是传承至今的一个学派。

当然,这种传承,更多只能算是广义上的,而非全面的。因为有不少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著名医师,他们自身有着一种比较禁锢的思维,导致其所学的医术因为很多的意外,只能够昙花一现的展示出来。

就好比是华佗,其医术在其被曹操所杀之后,可以说其根本已经失去,而非与同时代的另外一个名医张仲景一样,有着其著作的《伤寒杂病论》流传于世。

……

后世有一种说法是,中国医学理论的形成,是在公元前五世纪下半叶到公元三世纪中叶,共经历了七百多年。公元前五世纪下半叶,中国开始进入封建社会。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到封建制度确立,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大动荡的时期。社会制度的变革,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意识型态、科学文化领域出现了新的形势,其中包括医学的发展。医家泛指所有从医的人。

而医家最早成名的人物是扁鹊,后世的人往往以医术高超的医师,称其为扁鹊,说明其医术的精湛。

扁鹊(公元前407年—公元前310年),姓秦,名缓,字越人,尊称扁鹊,号卢医。扁鹊是战国时著名医学家,居中国古代十大医学家之首。

(中国古代十大名医如下:扁鹊、华佗、张仲景、皇甫谧、葛洪、孙思邈、钱乙、宋慈、李时珍、叶桂。)

扁鹊在青年时曾替贵族管理客馆,结拜了名医长桑君,得其真传,尽传其医术禁方,擅长各科,开始行医生涯。有丰富的医疗实践经验,反对巫术治病。他天资聪颖,善于汲取前代、民间经验,逐步掌握了多种治疗方法,后来医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随之巡诊列国。遍游各地行医,擅长各科,通过望色、听声,即能知病之所在。并带领弟子到各地行医,因其医术高明,被当时广大老百姓尊称神医,并且借用上古神话中黄帝的神医“扁鹊”的名号来称呼他。后为秦武王治病,遭太医李醯嫉妒,派人把他杀死。

扁鹊在诊视疾病中,已经应用了中医全面的诊断技术,即后来中医总结的四诊法:望诊、闻诊、问诊和切诊,当时扁鹊称它们为望色、听声、写影和切脉。他精于望色,通过望色判断病证及其病程演变和预后。扁鹊精于内、外、妇、儿、五官等科,应用砭刺、针灸、按摩、汤液、热熨等法治疗疾病,被尊为医祖。

扁鹊的切脉诊断法也很突出,具有较高水平。《史记》称赞扁鹊是最早应用脉诊于临床的医生。先秦时期,中医的脉诊是三部九候诊法,即在诊病时,须按切全身包括头颈部、上肢、下肢及躯体的脉。扁鹊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应用脉诊来判断疾病的医生,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脉诊理论。

扁鹊十分重视疾病的预防。从蔡桓公这个案例来看,他之所以多次劝说及早治疗,就寓有防病于未然的思想。他认为对疾病需要预先采取措施,把疾病消灭在萌芽里,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曾颇有感触地指出:客观存在的疾病种类很多,但医生却苦于治疗疾病的方法太少。

在治疗方面,扁鹊能熟练运用综合治疗的方法。综合疗法为扁鹊行医时的主要治疗措施。先秦时期,在临证中,医学尚未明确分科。尽管《周礼》中已有兽医、食医、疾医和疡医之分,但这仅仅是在宫廷中的设置。兽医、食医、疡医分别管理牲畜疾病、宫廷饮食调配和以刀剪割切的外科等事项。除此以外的其他病证,都属疾医的范畴。扁鹊是一位能兼治各科疾病的多面手,扁鹊还能根据当地的需要,随俗为变地开展医疗活动。

据记载,扁鹊还精于外科手术,而且应用了药物麻醉来进行手术:

鲁公扈、赵齐婴二人有轻病,就一起请扁鹊治病,扁鹊对公扈说:“你的志气强身体却很弱,有计谋却并不果断,齐婴你的志气弱身体却很好,没有谋虑却过于执著。如果把你们的心脏互换,就能平衡病也就好了。”扁鹊让二人喝了药酒,他们昏死了很多天,剖开他们前胸找到了心脏,将它们互换放置好,然后给他们吃了神药,于是二人过了一会便醒了,就像刚开始一样的健康,后来二人就向扁鹊告辞回家了。

扁鹊奠定了祖国传统医学诊断法的基础。

司马迁称赞他说:“扁鹊言医,为方者宗。守数精明,后世修(循)序,弗能易也。”

他用一生的时间,认真总结前人和民间经验,结合自己的医疗实践,在诊断、病理、治法上对祖国医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扁鹊的医学经验,在我国医学史上占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对我国医学发展有较大影响。因此,医学界历来把扁鹊尊为我国古代医学的祖师,说他是“中国的医圣”、“古代医学的奠基者。”

唯一比较可惜的是,扁鹊虽然奠定了中医的基础,但是其只有一本《难经》流传下来,这一本医书很明显无法代表扁鹊全部的医术水平。

……

而在先秦到秦汉交际的时间当中,中国历史上流传的医书应该为数不少,而这一点从《史记》关于焚书坑儒的记载当中也有相应的说明:

《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从这一点来看,医书当其时与药物学的书籍,卜算的教程等等书籍是不在其焚烧的范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