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教育设想(下)(1 / 2)
第680章 教育设想(下)
2018-04-15 作者: 苍穹战狼
第680章 教育设想(下)
在中国的历史上,国家主导推行教育方针可以说是历史很悠久的事情。
早就在传说时代,也就是在文字出现的时候,据说教育已经成为了一种很重要的安排。
但是,在中国古代的教育,最早却可以规划到“贵族教育”范畴。
在传说时代的“教育”出现之后,一直到西周,很明显能够将教育的情况归纳到这方面。
当然,一开始的教育是指一个种族的生存技巧的延续指导方式:
《尸子君治篇》有一段关于原始氏族社会生活实况的记载:燧人氏之世,天下多水,故教民以渔;宓羲之世,天下多兽,故教以猎。渔猎是人类最古老的谋生方式之一,在中国新石器文化遗址中,保留了这方面的大量痕迹。将传说中的远古教育与谋生技术的传播与应用结合在一起,有助于说明远古教育的特征。同时,传说中的远古教育也反映了当时区域性氏族文化的主要特征,以及氏族部落之间、氏族内部知识文化传播交流的主要形式。
一个生活在山林茂盛地带的部落,会较早发明和掌握狩猎的技术;一个生活在平原地带的部落,会较早发明和掌握农业生产技术;而生活在洪水容易泛滥成灾地带的部落,则会被迫去摸索治理水害的办法。传说中被任命为农师、负责向各部落人民传授种植黍稷等农作物技术的后稷,其所属部落便居住于土地肥沃、适于黍稷生长的黄土高原;而治水的大禹,其所属族人又生活在常年洪水泛滥成灾的黄河流域。其他如契、羲、和、夔等负责某类教化的远古人物,实际上都是代表了具有某种文化专长的氏族部落。这种区域性文化的显著特征,反映了中国史前文化的多元性和不平衡性,而不同区域之间以物易物的贸易接触、氏族部落的迁移、族外婚姻的出现与发展等各种交往,成为氏族部落间技术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这种交流的方式衍生出上古时代的所谓“教化”,其重要的原因是,中国最早的教化观念,不仅包括黄河中下游地区中原文化向四夷的扩散与传播,而且包括周边少数民族部落团体对华夏族类的臣服与归化。因此,战争与征服也被赋予了推广教化的功能。
《吕氏春秋.召类》便称舜征伐苗民,是为了移风易俗;禹攻伐曹、魏、屈骜、有扈等部落,是为了推行其政教,这种带有浓厚美化色彩的说法,反映了原始氏族社会中教育所具有的广泛含义和功能。
教育定义既反映了教育的本质,又可将教育活动同其它活动,如学习、训练、宣传等区别开来,可视作教育的基本概念。但是,与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教育”相比,该定义涉及的范畴显得窄多了。传统上,人们把学习培养、教育培养、训练培养、资助培养等事物都看作是教育,这表明在人们的意识里,还另有一种大得多的教育概念,即宏观的教育概念。它既包括了基本概念的教育、训练、学习等可以直接影响人的素质、能力的一类活动,还包括那些虽然不能直接影响人的素质、能力,却可以对前一类活动的进行起到帮助、促进作用的活动,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培养活动。宏观的教育其实是等同于培养的,那么,培养的定义也就是宏观教育的定义。在上述基本的教育定义基础上,去掉能区别学习、训练等活动的“种差”,就成为宏观的教育(培养)定义:着眼于人的素质、能力而进行的活动。
宏观的教育的唯一特征是“着眼于人的素质、能力”,这表明判别某个活动是不是教育不在其结果如何。现实中,不是所有的教育活动都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有的甚至会失败。而有些活动,如研究活动、宣传活动虽然可以影响人的素质、能力,却并不是人们所公认的教育活动。当人们持不同的立场着眼于人的素质、能力时,能从正反两方面来对待人的素质、能力,正向的去开发、加强人的某些素质、能力,反向的则去削弱、抑制人的某些素质、能力。人的素质、能力有先天和后天之分,先天的与其它动物一样,是大自然长期进化造就的。后天的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为人们不经意间获取的,或非刻意成就的;其二是人们刻意造就的,宏观的教育就概括了所有刻意于人的素质、能力而进行的活动。
教育一词存在多种概念的状况由来已久: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教育一词的描述(定义)就包括了两个方面。其一,表达的是宏观的教育概念——“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但其在描述教育概念时用到了培养一词,而它在表述培养概念时又使用了教育一词——“按一定的目的长期地教育和训练”,有循环描述(定义)的嫌疑。其二,表达的是基本的教育概念——“教导,启发”,但同时它对教导的表述是——“教育指导”,又有循环描述(定义)的嫌疑。在定义时,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包括被定义项,否则就形成了循环定义的错误。这方面,《新华词典》中对教育一词的描述就不存在循环定义的问题。
《新华词典》中对教育一词的描述也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社会活动”,显而易见这里表达的是宏观的教育概念。其二是:“使明白道理”,该表述把教育同训练活动区别开来了,想来是要表达教育的基本概念。但是,这么表述是不能把教育同学习、研究、宣传等活动区别开来的,因为这些活动也可以使人明白道理。因此,这样表述教育的基本概念是值得商榷的。
在后世的教育学界,在教育学界,关于“教育”的定义多种多样,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来说,人们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一个是社会的角度,另一个是个体的角度。前苏联及我国一般是从社会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而英美国家的教育学家一般是从个体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从社会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可以把“教育”定义区分为不同的层次:
(1)广义的,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教育”看成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分配着且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
教育最本质性的理解,就是社会对人们思想的知识灌输和行为指导;一,教育的对象是人;二,内容必须是良性的有意义的。从而使人民去改造社会。
(2)狭义的:指个体精神上的升华。这种定义方式强调社会因素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把从个体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往往把“教育”等同于个体的学习或发展过程。
(3)更狭义的,主要指学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这个主要指的中国校园的应试教育。
教育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
如果围绕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来定义,可以把教育定义为教育是指人有意识地通过若干方法、媒介等形式向他人传递信息,期望以此影响他人的精神世界或心理状态,帮助或阻碍他人获得某种(些)观念、素质、能力的社会活动。处于前者角色的称为教育者,处于后者角色的称为教育对象。这样定义符合所有的人类教育活动,可以作为教育的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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