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2 终破金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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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要学马上功夫,这让李响有些意外,他一直以为武松始终是个步下将,是因为他自己对马上功夫不感兴趣的缘故,没先到今天却主动提出要学。不过他既然想学,李响就愿意教,把武松打造的更加完美。
不过要学马上功夫,就必须有马,还要有趁手的兵器。兵器还好说,宋朝的工艺水平是当时全世界最高的,好兵器可不缺,但是马就比较难弄了,全大宋都缺马。阳谷县虽然有步兵都头和骑兵都头的职衔,可实际上骑兵都头手下仅有二十几匹马,而且还大多是老马、驽马,真正的战马只有一匹,还是最下等的。就算这样,也被骑兵都头当做宝贝一样,除了他自己和马夫,谁都不许碰。
武松为了学习马战,特意备了厚礼去求那个骑兵都头,费了不少唇舌,才终于让对方点头。还规定每天只允许骑两个时辰,万一有所损伤,就要赔偿一匹。
要教马战,家里可没那么宽敞的地方,于是武松将李响带到了军营的校场。李响看了看准备好的马匹,摇摇头道:“这什么破马?算了,将就着用吧。叔叔,你想学什么兵器?刀、枪、戟,还是别的什么?”
武松挠头道:“我也不知选什么好,嫂嫂给我推荐一个吧,你教什么我就学什么。”
李响道:“我最擅长的也就是刀、枪、戟这三种,其他的虽然会,但却不精,所以就在这三种里面选吧。现在的大宋朝,枪是最流行的兵器,不过枪法非常难练,即使天赋绝佳,也需要长年累月的练习。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现在才开始学,已经有些晚了。再说刀法,你虽然在步下练的是刀。但是马上和步下还是有区别的,你要学马上刀法,和重新学习差别不大。而你的身体条件,不但力气够大。而且矫健轻捷,我认为你更适合用戟。我这有一套三国时第一猛将吕布的戟法,就传给你吧。”
马上的功夫要比步下简单的多,更注重力量、速度、反应、时机等方面,招数反而是次要的。因此武松学的很快。剩下的就是自行练习。再有就是,马术也得精通,不然不被对手杀死,反而掉下马被踩死,那才冤枉。
武松在送李响回去的路上,终于忍不住问道:“嫂嫂,你到底还有多少本事?你教了我这么多武功,你最擅长的又是什么武功?”
李响淡然笑道:“我会的本事多了去了,我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至于说我最擅长的武功,还得说是剑法。可惜你不是练剑的料。学不到我的真本事了。”
武松憨憨一笑,说道:“那有没有适合我大哥的武功?虽然他长的矮了点,但总会有适合他的吧?”
李响想了想,说道:“还真有适合他的武功,比如《地趟刀法》就非常适合他。可是你觉得他就算学会了武功,就敢和人动刀子吗?还不如让他当个普通人,安安生生的过完这辈子。”
武松点点头,沉默了片刻,忽然又道:“嫂嫂,我听大哥说。你本是清河县大户人家的侍女,一个侍女怎么会这么多本事的?有怎么肯嫁给大哥这样的人?”
李响瞥了他一眼,说道:“你这是要查我的底细吗?怕我对你大哥不利?”
武松连忙摇头道:“我绝没有不相信嫂嫂的意思,只是好奇而已。嫂嫂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就算了。”
李响道:“我若是不说,只怕这件事会成为你的心病,早晚会有发作的一天。我的来历就不跟你说了,说了你也不信。就说我嫁给你大哥这件事吧。其实这个世间就没有能让我看上的男人,所以我也就绝了嫁人的念头。至于为什么选你大哥,是因为你大哥是个老实人。性情也怯懦,我嫁给他这么久,始终不肯和他同床,他也不敢说什么。说起来,我是有些对不起他,等家境再好一些,就给他收个小妾,给你们武家传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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