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五章 慧桥妹子来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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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完全的肯定,那就是所有鼓吹废死的人士,他们都有一个共性,他们绝对的都非常的在乎人权,鼓吹人权,甚至成天把人权挂在嘴上……

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既然如此的鼓吹人权,但他们就是没有发现,人权与废死,是非常矛盾的!

这里面的事儿,其实特别的简单,只是被包装的太厉害了,仅此而已。

首先,大家一定都承认吧,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对不对?

生命无价,甚至这本身就是鼓吹废死人士的主要观点,因为生命无价,所以,就算是罪大恶极的犯人,也要尊重他们的生命权利。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一件事,就是人这个生命确实是无价的,但这个无价,可以衡量!

怎么说呢?

甲的生命是无价的,那么好,乙的生命也一定是无价的对不对?

那么就简单了。

甲的生命无价=乙的生命无价。

也就是……

无价=无价!

大家都是无价的嘛,这肯定谁都同意啊,绝对没话讲,对吧?

那么,如果甲很恶劣的杀死了乙,而甲又不需要死,这个公式就完蛋了!

无价就不等于无价了,因为甲又没死呀,那么再上一层的公式,也就完蛋了呀!

甲的生命无价不等于乙的生命无价……

生命不等于生命!

到了这里,人权里的基本生命平等都做不到了。

所以,矛盾不矛盾?

鼓吹废死的人,怎么还好意思去鼓吹人权呢?也许,他们根本自己就是不学无术的……

只不过,到此也不过是废死本身就是反人权的,也不过如此,而废死真正厉害的地方,那还是在于……

破坏了基本法!

杀人偿命,在人类整个的历史上,无论是东西方文化,都是共通的,而又有两千多年前刘邦的那约法三章,这个死刑的存在,也就是杀人偿命,她其实是起到了一个作用。

那就是如定锚的作用!

法律的原则是什么?

好多人成天都在骂呀,说什么法律不公平,不公正,那废死是啥?

杀人偿命,本身代表的是公平原则,是在人类历史上长久形成的,几乎是烙印在人类潜意识里的基本原则。

没错,便是如此,死刑还有杀人还能偿命,那么至少,最基本的公平还是有的。

而且,也因为杀人这种事情是非常可怕的,是人类走向文明所不能接受的,所以,以杀人偿命为公平的基石,这是人类文明最底层的,也是最坚固的,印在人类脑子里的原则了。

那么,如果把这个东西给破坏了呢?废死了呢?

很简单,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就不在了,这个基石消失了,也就是说,杀人都不需要偿命了,那么还有什么事儿是能‘偿’的呢?

但其实,这些个事儿并不重要,因为首先就会出现一个极大的利益点。

原本的基本原则被打破了,那么,以人类的生存方式,就需要一个新的原则,以前的定锚、基石,这都不存在了,那么新的锚呢?新的基石呢?

或者说,怎么样才算是公平呢?

事实上,怎么样才公平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

如果,我说的就是公平,我说的就是原则呢?

此时人类社会已经进行了很大的分工,法律的事儿有专门的人来做,有法官,有律师,有检察官,那么,原来的基本原则不见了,消失了,新的原则,我们要听谁的呢?

答案显而易见!

他们说的算了,法官甚至可以成为世界的主宰了,因为这是公平原则,这个原则可不光是在法律之中有体现,在全人类的社会中都有体现。

这才是废死的真正内核,这其实是一场,终极话语权的争夺战!

在法律方面,西方确实有相当的优势,本身西方就是商业社会,商业当然就需要法律来维护基本原则,而我们中国,一直都是农业社会嘛,农业社会对于法律这个东西,还是人情更加的重要嘛。

大家都种地,那么这份乡土,一大家子人,远亲近邻的,当然是人情重要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中国长期都是人情社会,根子就这样啊。

只是,如果全世界废死了呢?

没错,西方就会取得根本上的胜利,这比核WU器还要厉害的多,强大的多,人家把规则给重新制定了!

只不过,这样的内核,罗耀翔当然是看不出来了,就算是叶楚也不成的,他主要是理科好嘛,但罗耀翔这个家伙多少还是看到了不少的东西,比如宝岛那边简直是法官一手遮天,再比如,那废死的国家,嘿嘿嘿,法制不存啊……

而要说到韩国这边,罗耀翔就一个感觉,那就是似乎韩国跟宝岛啊,何其相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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