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番外3(1 / 2)
九月的塞北,广袤的绿被秋风染上璀璨的颜色,成了无边无际的暖黄,羊群欢快地跑过,牧羊人骑马追在后头,懒洋洋地提着用来驱赶羊群的长鞭,眼神放空。
尽管才九月,这北地的风却也能吹得人浑身发凉,叶承谦将头上的皮帽又向下扯了扯,打个哈欠,继续追在羊群后头颠儿颠儿地跑着,分不清是他在放羊,还是羊在遛他。
转眼也在塞北过了快有十年了,曾经的一身风华早就被塞北凛冽的大风吹成了颓废,长安城的富贵与繁华犹如南柯一梦,如今都已记不起叶府的门楣是何种模样。
那一日叶承谦从叶府离开,打马往皇宫里跑,心知那是自寻死路,却也想寻着那个人,与他在一起,不成想半路他就被人拦下,都没来得及弄清状况,就被打晕了带走。
再醒来时,他就已经在往北去的路上了,经同行人的解释,叶承谦才知道是蜀王安排了人送他出城,还留了一封信给他。而那时,京城里的一切都已经结束,悄无声息地结束。不久之后,皇帝昭告天下,蜀王暴毙。
蜀王留下的那封信,叶承谦连信封口都没有拆开,当晚就丢进了篝火里,烧成了灰。篝火明亮,火光中,叶承谦似乎看到了那些过往。
初见那个人是在国子监,他们同在国子学,又因年龄相仿而被安排在同一时间上同样的课程。他是左谏议大夫的儿子,乖巧听话,聪慧沉稳,每日都完美地完成博士们留下的课业,虽然没有人知道那些都是他花钱请别人写的。那个人是皇帝的儿子,不学无术,不守规矩,每日上课睡觉下课打架,尽管没有人知道那个人总是躲在弘文馆的一角,津津有味地读着那些连他都觉得晦涩难懂的书。
两人的第一次交谈,是那个人误伤了他的弟弟,他便花钱请人把那个人堵在巷子里揍了一顿,他本只是躲在一旁偷看,却不知怎的就被那个人发现了。
从那以后,那个人泼皮似的人就赖上他了,有事儿没事儿都在他身边打转儿,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走,且对方还是个皇子,他只能叹自己倒霉。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年,两年,三年,那个人总是在他的身边,他逐渐发现他们意外地志趣相投,他逐渐地发现他们很像,那个人明白他的追求,他也知道那个人想要的。
他们就在那样的日复一日中成了朋友,可他所怀抱的情感,却渐渐地变了样。
那个人娶妃后的第二年,他也成了亲,娶了个温婉贤良的女人,他在一次酒醉时误吐心声,原以为那女人会恨他,结果那个女人却什么都没说,像是从没听说过那件事情一样,继续跟他过着平凡的日子,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儿子出生后,他终于发觉他的人生该以家人为主,他是注定得不到那个人的,可他的妻、他的子却在他的身边,是属于他的,于是他疏远了那个人,专注地做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
然而那个人终究是不肯放过他,突然登门造访,邀他一起谋划大事。
其实要做什么并不重要,理由是什么也不重要,他只知道那个人的请求他终究是无法拒绝,那个人不需要他时,他可以像是不存在一般生活在远处,不会靠近,而那个人需要他时,他便一定会去往那个人身边,无法远离。
那是一条思路,他早就知道,因为那个人的性子并不适合称帝为王,可那个人想,他便全力相助。
一只羊突然跑偏了,叶承谦收回神思,跑马追上,扬鞭一甩,便将那只跑偏的可怜羊羔赶回了羊群。
若有人瞧见这一鞭,必大加赞赏,然而天高地阔,连跑在前面的羊群都只能听见鞭声,瞧不见那一鞭有多么精彩。
收好长鞭,叶承谦就又恢复了那懒洋洋的模样。
当年,那个人本是安排将他送到关外,可他却选择留在了关内。这西北虽不是他生长的地方,可到底还是在一国之内,他已是孑然一身,没了家,若再没了国,就真的什么都不剩下了。
叶承谦也曾问自己后不后悔,可不管如何责问自己,叶承谦的心中始终一派淡然。
叶承谦想,他大抵是不悔的吧。
人这一生,总是在选择中前行,舍一得一,能成两全其美之人,必都是老天眷顾,显然,他叶承谦并不是受老天眷顾之人,相反,他兴许是受老天嫌恶的,爱他的被他舍弃,他爱的离他远去,到头来,他所盼所求尽数落空,什么都没剩下。
可他依旧不悔,一切不过是咎由自取罢了。
只是每当夜深人静只能听见帐外风声呼呼时,叶承谦也会忆起长安城的青砖红瓦,每当歉收之年只能嚼着干硬的肉干过日子时,叶承谦也会怀念长安城的温汤热饽,每当瞧见别人家儿女成群欢笑跑过时,叶承谦也会思念那个被他舍弃的儿子。
叶承谦觉得叶逸像他,也是个傻子,虽然事到如今叶承谦自觉没有资格再为叶逸做任何事情,但他依旧会日夜祈祷,祈祷他唯一的血脉能安乐一生。
远处突然想起狂乱的马蹄声,叶承谦暗自祈祷那马别惊散了他的羊群,好奇是谁在这大冷天地出来跑马,叶承谦便转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便浑身凉透。
“都末,快停下!你惊着人家的羊群了!”眼看着牧人好好的羊群被他们惊散,叶逸赶忙叫身后的侍卫们去帮着将羊圈回来,自己却还要追着都末,怕第一次在草原跑马的都末摔着。
都末勒马停住,调转马头,笑眯眯地看着叶逸,似有些得意。
叶逸打马追到都末身边,无奈地揉了揉都末的头。
唐霄也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拎起都末放在了自己身前,板着脸道:“臭小子跑得那么快做什么?都吓着你义父了,暂时不准你单独骑马!”
已经十四岁的都末顿时一脸不满地看着唐霄。
不就是前些天从马上翻下去了嘛,又没断胳膊没断腿,两位义父干吗这么担心?而且他都已经十四岁了,唐义父竟还能拎小鸡似的把他拎起来,这简直太让人气愤了!他十四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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