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哎,我到底是怎么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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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76人队即将于公牛队较量时,身为穿越者的陈龙,已经不在叫这个名字,而是艾佛森本人。()

他对公牛队的以前和未来的事一清二楚,对他们当家球星更是了无指掌。

那时候,芝加哥公牛队绝对是在全球拥有最高知名度的nba球队。

因为“飞人”迈克尔·乔丹(michaeljordan)——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早已把身披公牛队23号球衣、轻灵而又霸气十足的身影,定格在每一个球迷脑海里。

1966年加盟nba的公牛队,度过了一段艰辛的适应期后,渐有起色。

1971年起,公牛队连续四年常规赛取胜50场以上,终于吹响了进攻的号角。1974和1975年,公牛队凭借顽强的防守两度杀入分区决赛。

只不过,公牛队的辉煌历史,起起浮浮,从辉煌再到没落,也许,他们的命运就是这样吧!

当迈克尔、乔丹退役之后,一代领袖的消沉,让公牛队的战绩一落千丈,突然有一天,他们选择一位代替乔丹的领袖德里克、罗斯,他的加入给球队焕发生机和活力,成绩越来约好起来。

很小的时候,罗斯在场上的篮球天赋就令他的哥哥们震惊。

弟兄几个在附近球场切磋球技的日子里,往往是由哥哥们教授罗斯基本的篮球技法,而罗斯则在很短的时间内后来者居上。“他的速度太快了”,二哥雷吉回忆时说道,“我们谁也赶不上他。”

尽管罗斯还不到10岁,但是他的篮球天赋已经可以吸引到不少街边的经纪人,总有人打电话或者敲门希望与罗斯谈谈。

罗斯的天赋到底有多出色?从初中开始,他就能够统治比赛。"他甚至不需要得分就能定胜负,"

雷吉说。如果放任罗斯在街头胡来,那么他要么变成下一个本·威尔逊,死在英格伍德的街头,要么就成为菲尔德斯,徒然伤仲永。()

罗斯的母亲布伦达想过搬家,英格伍德有大批的单身母亲,她们中有很多人任由孩子在街上晃悠,然后更多人加入,在这个地方,哪怕有人突然死去,也不会引起任何人惊讶。

但限于经济困难,布伦达始终没有离开。

她每天都提心吊胆,只要街上一发生什么事,她就赶紧跑出去四处查看,将自己的孩子拉回家。

布伦达在教子谨慎之余也非常开明,对于篮球事务她并不精通,所以索性把对罗斯未来的规划重任交给了他的哥哥们,而在三个哥哥的保护下罗斯免遭外部不利因素的困扰一直健康地成长。

高中时连续两年带领球队夺得州冠军,四年总战绩达到120胜12负。

高中一年级时,场均得到18.5分4.7个篮板6.6次助攻2.1次抢断。高中二年级时,场均得到19.8分5.1个篮板8.3次助攻2.4次抢断。

高中第三年,场均得到20.1分5.4个篮板8.7次助攻和2.6次抢断。

高四赛季率队挑翻全美第一的橡树山高中(这也是当年橡树山高中唯一一场败仗),个人得到28分9板8助。

在芝加哥当地享有极高声誉,传球好防守强的特点让队友们都热爱跟他一起打球。

罗斯在高中时期还获得了入选麦当劳全美最佳阵容,入选由《今日美国》、《parade》杂志和《ea体育》联合评出的全美第一最佳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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