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 他说她是傻女人,二缺女人,她相信自己是的(1 / 2)

加入书签

低垂的视线里却看见他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捏住自己的下颌,轻轻的:“包子,不行,你消化道需要休养,要么吃粥。”

他柔声说,声音轻柔*溺的像哄小馒头。

“嗯?就要吃包子。”胭脂自己都被自己的发嗲惊到了,继而看见殷斐那虽然柔情却毫不妥协的眼神:“那,除了粥呢?”

“还是,粥。”殷斐虽然和胭脂黏在一起明显意犹未尽,但还是伸手去拿钱包揣进休闲裤的裤袋。

“还必须是清粥。”

说着便在胭脂面颊上吻了下便出门。

一阿玛尼运动装,优雅绅士的气质不行不行的。

在门口身影即将消失时还回过头来,食指中指贴唇,对胭脂甩个飞吻。

胭脂立时被潇洒英俊挺拔的男人迷的有点五迷三道的感觉。

这样优秀的男人,他去给自己买粥去了。

这样迷人的男人,他能随时随地为自己去买一碗粥,而且是跑遍大半个帝都。

啊,这种感觉,好舒服,好安全,好有依赖感,怎么自己以前不觉得?

还是苦撑了这些年,又接连经历了这几件事,彻底把她强撑着的女汉子精神给压垮了。

反正,现在她的心里已经没有了事业,没有了公司,没有了自己是拯救宇宙拯救杰芬几百人命运的道德神抵。

她就像安安静静黏黏糊糊的依偎在殷斐身边。

以前嘲笑某些女人有爱情没人性,有男人不要女人,嘲笑某些女人一和男人在一起就做出一副小鸟的样子看得人反胃。

现在,统统都被她自己推翻了。

世界上存在的事物都是有道理的。如果你不能理解,那是你还没时机体会。

不论好坏,不论酸甜苦辣。

就感情层面来说,所有的女人,如果可以,都会变成小鸟,也都愿意变成小鸟,依附在男人这棵强壮庇护的大树上。

开天辟地,天荒地老,女人要的永远是爱,是被爱,是互相爱,是感性的情和爱。

理智和理性是给男人的。

女人就是水,小时候是天水,长大了是清水,即使走错路了也是泥水,终究是水。

要不怎么母系社会就没了被男权社会取代了呢。

只是有人巧合的遇到,有人不巧没遇到。

或者有人发现了自己的那棵树,而有的人却树在眼前看不出。

以前,她就是那种树树在眼前却不愿意相认不愿意承认的人。

他说她是傻女人,二缺女人,她相信自己是的。

她耗尽了半生的眼泪去跟他别扭,去躲去藏,甚至差不点藏进别人的婚姻里,幸好,他一直在那里,等着,没走,然后找来了。

曾经,空了三十年的心海,拒绝相信一切真情,拒绝接受一切要激起它平静的涟漪的爱的感情。

害怕被伤害而宁可残忍的拒绝。

害怕被辜负而宁可躲在角落里哭泣的孤单。

如今,真的真的都被殷斐填满。

此生此世,今生今生,来生来世,她,胭脂,愿意为他,殷斐,而活。

为他而勇敢接受,改变,修整,为他,做一个世间最好的女人。

如果说,爱也是一种能力,胭脂承认自己以前不是没有,却是欠缺。

但是,殷斐,他教会了她什么是爱,什么是敢爱,什么是互相爱!

她爱他,更感谢他!

十天后,胭脂出院。

小馒头已经被殷斐转到了B市军区的一所幼儿园。因为胭脂喜欢清静,殷斐让胡大把东城区的一间小单栋别墅收拾出来给胭脂和儿子住。

接胭脂出院的车上,气氛一时有点生硬。

“殷斐,我,可以回A市吗?”一想到从此就要随着殷斐住在B市,这个庞大的人多的喧闹的足以把她淹没的帝都,胭脂就忐忑。

身心有点抖。

又要适应一个陌生的地方和人群。

如果说当年一鼓作气到加拿大还是因为年轻气盛和自口气的话,刚在A市稳当没几天,现在又要留在B市,她真的,没做好这个准备。

况且,这些年太漂泊,她真心累了,想安静的生活,不要再到处漂泊不要在将心安顿在路上。

殷斐的脸色透过后视镜给胭脂一个眼神的警告:”老公在哪你就得在哪。小馒头已经转过来了,难道你想我自己带儿子?“

胭脂自知再嘟哝下去也是徒劳。

现在的她突然一点不想和他犟了。不想看他脸上有什么阴云密布,更不想是因为她而蹙眉。

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陌生的各种形状的高楼,陌生的气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