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农村改革(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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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那样的话,农业生产势必大幅度萎缩,粮价必然随之上涨,贫民活不下去就会造反,后果就很严重了。而有理由地剥夺地主的财产(自耕农的土地有限,而赵旉规定移民都将获得一定面积的耕地,或者是受雇做工,反正不会吃亏,损失大的至少也是地主。),虽然会引起非议和不满,但有钱人命贵,一般不会造反,两害相权取其轻,赵旉这样做还是很有道理的,何况处理起来确实方便很多

而且这条法令还改善了佃农的待遇,因为土地闲置太久便会被没收,所以地主们对于佃农的需求便少了很多弹性,讨价还价起来便没那么容易了。佃农这一大宋主要阶层中唯一的一个弱势群体,也因此渐渐过上了温饱、甚至小康的生活

另外,赵旉还规定,林地不算在闲置土地之内,这主要是因为树木的生长期长,土地的二次分配一般轮不到林地的缘故。但这样一来,却大大刺激了地主们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大大推进了特区的绿化建设。因为以前大家都是买田留给子孙,但现在田地可能会被没收,那就只能种树留给子孙了。而林地面积的增加,在客观上挤掉了不少耕地的份额,使得人口饱和更早到来,这无疑又大大推动了对外移民的浪潮

王府旗下的大农场分成两类,一种是用来安置退役的伤残军人的荣军农场,其作物类型由王府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收获也由王府统购统销,不必担心市场价格的波动,如果是失去劳动能力的退伍军人,王府还会无偿为其雇工帮忙,这一福利持续到其过世,再加上相应的抚恤,足以令他们过上较为舒适的生活;另一种则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皇家农场,从雇工、农业机械、种子、肥料、除虫、防灾等各方面尽可能地追求高效率。

由于农场模式的高效率,特区及周边地区传统的一家一户式的小农经济很快便受到了严重冲击。那些地主还好,毕竟他们土地较多,可以学习王府开创的农场模式,而且赵旉也不吝惜派人指导。但那些自耕农却没有那个条件,一则土地面积不够,二则是农场模式所需一次性投资较大,他们拿不出也不舍得进行巨额投资。

虽然宋代由于土地兼并严重,自耕农在农村人口中的比例要比其他朝代小很多,但若他们难以维生,还是会对特区的安定造成很大影响。赵旉为其想了两种出路,第一种是搞合作化,主要适用于连片的平地,作物以粮食和油料桑麻等重要经济作物为主,收成的一半必须以固定价格由王府统一收购,这样做一是为了降低物价波动对农民的伤害,二是保证王府手中粮食等战略物资的库存。

第二种出路也一样是集体化,但在经营上却是由农民完全自主,主要适用于地形复杂的破碎地块,作物种类不受限制,王府也不予以包销承诺。这种模式自由度高,特别适合水果蔬菜等副食的生产,集体的主要作用则是在农闲时组织大家干些挖掘或整修渠道之类改造地形的小工程,这是单靠一家一户无法办到的,另外畜力和机械也可以得到充分利用。

其实第二种模式非常类似于赵旉记忆中的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承包的最大好处是降低了管理难度,而在生产效率上是无法与集约化经营抗衡的(看现在小岗村的情况就知道了),尤其是在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方面就更是如此。而且中国是一个灾害多发的国度,其间更有明朝后期持续一百来年灾害连绵不绝的艰难时期,而单家独户在这方面的劣势就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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