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八章 分封制度(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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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分封制度(上)

那些普通百姓可没有多么深远的思虑,在他们眼中,谁能惩治贪官(注1),谁就是明君(没错,只是惩治贪官,而不是吏治清廉。举例来说,一个每年杀死大量贪官,但吏治仍然的统治者,肯定要比吏治相对清廉,却很少诛杀贪官{即制度较为完善,可钻的空子比较少。}的统治者更受人民支持,前提是两者统治下老百姓都不至于活不下去。而赵旉之所以敢这样“蛮干”,正是因为他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但是赵旉也知道,比起精神层面,利益始终才是决定性的力量,要不然历史上最推崇精神作用的红军也就不必搞土改了,因此赵旉在拿出棒子狂揍手下官吏的时候,也得给他们点甜枣才行,但赵旉却并未沿袭几百年来的传统,赏赐金钱、官职与虚名,而是拿出了早就不再盛行的手段——封地。

从历朝历代的经验来看,因为官吏将领普遍都有自己的灰色收入,对于赏赐的要求自然就普遍很高,你赏赐少了他们只会对朝廷不满,可赏赐得太多,又会给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历史上几乎每一个朝代到了中期以后,财政上都会遭遇到严重的困难,与此不无关系;而虚名这东西,效力比金钱更差,而且名气越大的人就越不在乎;至于官职,本来就不能用来赏赐,而应该选择有才干、能服众的人才担当,这才是对国家、对百姓负责的做法,因此所谓“恩荫”制度一直为赵旉所反对。。

同时,在皇帝制度下,那些赏赐的金钱、虚名甚至官职都是不可靠的,说不定哪一天皇帝心情不好,就什么都没了,因此价值相对缩水,对数额的要求就更高(在现实生活中,稳定月收入一万比不稳定月收入两万更吸引人,就是这个道理。)。而且还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在这三方面国家的支付能力其实是有限的,一旦出现某些天才人物,很容易就会到达赏无可赏的地步(张俊有赵构的宠信,算是特例,还是拿基本都靠军功升上去的韩世忠做例子。他的功劳与霍去病班超等人没法比,也依然封了郡王,那么岳飞要是真的尽复失地、直捣黄龙,赵构又拿什么来赏他?而岳飞又一直坚持抗金复仇的信念,甚至为此毫不客气地与皇帝争辩,所以历史上岳飞只有死路一条,最后皇帝要么冷落于他,防止其再建奇功,要么就干脆借故除掉以翦除隐患,中国历史上无数的天才就是这样被扼杀的。而那些天才也不是呆子,他们为了自保,要么养寇自重,结果给国家民族留下后患;要么就干脆铤而走险、造反作乱,无论哪一种情况对于国家和人民都是极大的伤害

而封地则完全不同,将土地尤其是远离京畿的土地分封出去,在减少税源的同时也成比例(甚至是相对收入方面更大比例地)地减轻了财政的负担,只要那些主要税源地不分封,就可以保证朝廷的财政体系永远不会崩溃,因此历史上实行分封制的夏商周三朝,寿命都远比后来的汉唐等大一统朝代长得多。举例来说,如果朝廷只管富裕的江南、巴蜀等地,财政肯定要比现在宽裕得多。不过如果将过多的土地分封出去,大宋朝廷的力量就会显得过于薄弱,很可能陷入春秋战国时期那样的动乱之中,但赵旉对分封一事筹谋已久,有他自己的独特想法,不会犯下这样的低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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