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竟然不想升官(1 / 2)

加入书签

应该说,总兵大人这个判断是基本正确的。凌云的功业确实超过了他,而不是功名。对凌云来说,虚无缥缈的功名,确实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没有来到明代之前,他曾经读过一本写明朝的说,其中有对于明初“黑衣宰相”姚广孝的分析。认为这位传奇人物之所以要竭力鼓动朱棣造反靖难,并非是要取得功名,因为朱棣成功后,作为靖难第一功臣,姚广孝表现及其低调,不要官不要钱不要女人。一心在庙里念他的经。他之所以造反,就是为了造反,他是一颗子弹,由谁扣动扳机不重要。当他击中目标的那一刻,他的目的就实现了,他的任务就完成了。

凌云也是一样的。只不过,他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心里装着的是拯救的思想。所谓全心全意把这土地建成理想国。所以,他并非像姚广孝那样需要一个乱世来施展。因为明朝到了天启后期已经不是乱世了,而是非常非常乱,乱得一塌糊涂,无法收拾。

所以,他只想收拾好这一切,为这个目标而努力,让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有所施展,那就善莫大焉了。

他不接受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千户官位,不想从一个连长一夜之间变成加强营的营长。是因为他知道,饭要一口口的吃,事情要一步步的做。更重要的是,在这动荡的时局下,万一敌人进来了。别说什么千户,连个普通百姓都没得当。史书上记载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后金干的血腥事迹,虽然按时间算,应该他所处的这个时候,那时间还没发生。但由此看到,后金人的道德水准还真不能高估。

刘鸿终于答应了,让凌云继续干他的百夫长。并恢复了他正常的行动自由,这让凌云终于可以放开手脚的大干一场了。

清晨时分,演兵场。露水打湿了士兵们的铠甲和面庞。他们一排排像木桩一样笔直的站着,没有一个人动一下。就像定在那里一样。

连同他们的长官凌云在内,这支队伍总共有9个人。凌云站着队伍的最前列像他的士兵训话。

“弟兄们,我提前一个时辰让你们列阵,搅了你们正常的休息,大家不会怪我吧。”。见没人敢搭话,他又接着说,“今天,我的身体已经痊愈,我终于又回到大家身边了。前些天,大家三三两两的去看望我,谢谢弟兄们,让你们费心了。”。他向着这队列拱拱手。

随机,话锋一转。“兄弟们,自古以来就有一条规矩,就做杀人偿命,欠债的还钱。敌将潜入我关内,杀死我六名弟兄后,竟然扬长而去,这是哪家的规矩。几天了,竟然毫无踪影,别不是已经出关潜逃回金营了吧。那,就是我们的耻辱了。俗语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记住,你们是我凌云的兵,我凌云不会放弃一个兵,一个兄弟。兄弟死了,怎么办。抓住凶手,报仇,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嚼碎了他的骨头!”。

士兵们被他说的群情激奋。都高举着自己手中的武器大呼“报仇!报仇!”。

凌云对此很满意,他很明确的表示。此时绝不可能不了了之。哪个抓了这个敌军奸细,总兵大人赏二百两纹银。

二百两是个什么数目,如果按当时的购买力来算的话。折合现在的人民币面值大概是,十二万!!

国仇家恨加上赏金可拿,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就算是把个山海关掘地三尺也要把那家伙找出来。

可惜,迟了一步!!

怕什么真的来什么,凌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敌将哈巴赤逃脱了。虽然现在,凌云还不知道,还在组织对他拉网式搜索。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前的晚上,粮秣官和军需官,鲁壮与刘河两人正在喝酒。他们的确有理由喝点,庆幸自己没有暴露。那凌迟处死可实在不是个好玩的事情啊。

盛家哥俩也算是仗义的,剐了三千六百刀子愣是没有把这俩人供出来。由此可见搞阴谋诡计,要组合小团伙也得找靠得住的人。

忽然窗户上闪过一个黑影,刘河问鲁壮,“鲁兄,外面有人?|”。鲁壮下意识的碰了碰自己的佩剑。

这时,黑影一闪不见了。两人都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睛,也不再多说,继续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两人都醉醺醺的,忽然,两人不约而同的大叫了一声“啊!!”。

怎么回事,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桌子旁边又添了一把椅子,多了一副碗筷。一个黑衣人正坐在桌旁,陪着他们吃喝。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