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神秘驿丞(求月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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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陕西米脂人。和后来的大将高杰是同乡,也是情敌。当然,是因为高杰拐走了他的老婆,但这属于个人的私事,在此不作讨论。

对于这个人,据说从小就显露出了自己的大才华和大气度了。李自成1606年(万历三十四年)八月出生。 自成出生在米脂河西200里的李继迁寨,距他的老家长峁鄢60多里(两地现均为横山地)。李自成的祖籍是米脂县李家站,在米脂县殿市镇有个村落,名叫李继迁村,当地人也叫做李家站,村里的人代代相传,是李继迁的后人。

据说,他的老祖先是个比较牛哄哄的人,曾经做过五州节度使,最后官特进太师。算的上是彻彻底底的牛哄哄。可是,传到李自成这里,早已经是家道中落了。

李自成小的时候,有一个比较有名的故事,传说中他的一位老师曾经请他和他的同学们吃螃蟹。也许是因为这位老师有钱,也许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反正李自成和他的同学们就此开了一次荤,但是这位老师的螃蟹也不是白吃的。吃他的螃蟹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条件说简单也是比较简单,就是让吃了螃蟹的同学们,每个人作一首诗,跟螃蟹能扯得上关系就可以。

据说,当时同学们兴致都挺高的,不知道是因为诗兴大发,还是因为螃蟹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反正是妥妥的每个人都做了诗。老师当时拿着同学们的诗,看一首,评论一首。评到李自成这里,忽然就愣住了。沉默了半晌。老师做出了一个大胆的预测,这个预测非常的准确:你以后终成大器,但你是一个乱臣贼子,不得善终。因为,在李自成的那首螃蟹诗中,有这样的几句,“一身甲胄任横行”。

李自成当时估计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浑浑噩噩的把螃蟹吃完了,然后他就回家了。回家还没等咂摸出老师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去世了。家里顿时就丧失了经济来源。李自成同学从私塾退学回家了。从此之后,他的大器之路就不怎么顺畅,在村东头的大财主李二狗家里放过牛,在村西头张大富家里喂过猪,是连猪食狗饭都吃过的日子也经历了。终于有一天,他时来运转了,因为有个离家数百里之遥的驿站招工作人员,他很快就去报名了。也很快就被选中了。

从那个时候起,李自成同学踏踏实实的在驿站待了三年的时间,今天,他遇到了自己以后生命中的克星和对手,凌云。但是凌云其实根本不知道,他是李自成。如果凌云知道,眼前这个毕恭毕敬的检查他的堪合,又一心伺候的比较顺眼的驿站工作人员叫做李自成的话,恐怕他不由分说就会开杀戒的。

既然说到了李自成,那不妨就再多说几句。据说,李自成在历史书上,也就是在现行的课本上,获得的赞誉是比较高的。叫做什么李闯王。还有几句比较不着四六但是还算是合辙押韵的顺口溜也被堂而皇之的流传下来了,所谓是吃他娘,喝他娘,开了城门赢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这段顺口溜被某些所谓的历史学家概括为均田免粮。其实是扯淡,李自成的变民军所造成的对这个社会的盘剥与危害,远远大于当时所谓的贪官们。张献忠曾经屠杀四川读书人,李自成也不是什么善类。他们两兄弟,论起来,是一个半斤,一个八两。至于教科书为什么会给他歌功颂德,我想了半天,终于想明白了,也许,教科书是这么认为的,李自成不管出于什么思维来进行造反活动,他代表的是农民阶级,当时的大明政府代表的是封建制度。所以前者就一定是正确的,后者就一定是错误的,需要推翻的。

我只能说,持这种混蛋逻辑的人,智商都是体育老师教出来的。好在我不是。好了,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在一个社会相对稳定的时代,打着任何的幌子制造更大混乱状态的人,都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野心家,必须除掉,才能还给这个世界一片安宁。李自成与张献忠。就是这份该死的人名单上面的杰出代表。当然,现在的张献忠还不知道在哪里拾驴粪蛋,李自成也仅仅是个驿站的小杂役。但是,这一切如果不尽早的扼杀于摇篮中的话,终究是一场大的劫难。对于大明王朝,和这个朝廷所治下的百姓来说。

不过,天道好还,可能因势而迟,然终不误。李自成这个人,在历史的的最终盖棺论定,终究只是一个流寇!

说了这么多,总有种搂不住的的感觉,其实,我这个人,就是有点义愤,小说就是小说嘛,我怎么写,各位您怎么看,干嘛这么较真呢。其实,我是最不该较真的了。我得改一下这个习惯了。不过小说家言,也未必都是不能看的东西。

俗话说的好,那叫什么来着,三分假,七分真,在正史里边不能说或者不好说的东西。在小说里面是都可以说的,我就这么说,你就这么看,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也不用负什么责任,只是小说嘛。

说过李自成,咱们接下来还得说凌云和他小伙伴的故事,毕竟,在这个时间段这个故事里,凌云和张章是男一号和男二号。公主和丁香是女一号和女二号。那位驿丞是配角。而此刻在驿站端盘子的李自成同志,只是个龙套而已。此刻,他还只能端着盘子拿着扫帚,在驿站内往来的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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