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托孤(1 / 2)
“部落里近来可好?我也很长时间不曾见到诃子、吾麻了。”老边随意地问道。
说起儿女,迷钳脸上露出幸福的神色,欢笑道:“都好都好,吾诃子转过年就十八了,长大了,他在部落的年轻人里边,威信很高,很快就能担当大事了。至于吾麻,唉,就是这个女儿最让我头疼啊。”
老边来了兴致,追问道:“那小丫头有四五年没见了,该长大了,近来也听别人说起过,良吾部落的掌上明珠吾麻是个大美人,想来是求亲者太多,才让你头疼的?”
“那个小丫头,从小被她母亲和哥哥宠坏了,如今长大,越管不得了;老边你说听别人说起那小丫头,那一定是听别人说她的诨号吧?叫什么?——母老虎!”迷钳苦笑道;“谁敢向她提亲啊,谁敢娶一头母老虎回去?我如今最烦心的就是这个小丫头了。”
听着老朋友的抱怨,老边很不厚道地嘿嘿怪笑。
良吾部落的吾麻大小姐,在金城郡的大小部落中那可是鼎鼎有名。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能够出名不外乎几个原因。先,吾麻是个美女,虽然谈不上倾国倾城,但是饱受汉家儒学熏陶的她,比起寻常部落女子更多几分出众的气质,所谓富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吾麻与别家部落女儿的区别。
再者,这个读过书的部落大小姐同时还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走马骑射,半点不输给男子,或许会读书这一条在信奉武力的羌胡部落中未必受人待见,但是骑射高明就很不得了。
但是对所有认识吾麻大小姐的人来说,所谓能文能武,女中豪杰等等评语,都不如另一个诨号的名气来的大。
母老虎!
十四岁那年的春天,吾麻用一顿马鞭抽跑十几家求婚的使者,又在哥哥吾诃子的支持下,与亲自来求婚的十几个部落少主比试骑射,将所有求婚者逐一击败,大大羞辱了一番。从那以后,这位比试获胜后趾高气昂把所有求婚者骂得头都抬不起来的少女,就有了一个气势十足的诨号。
厅堂中炉火正盛,老边和迷钳两人不停地诉说着各自近年来的趣事,又不停地喝酒,谈话的气氛愈热烈,但是只有知情者才能听出他们言辞中蕴涵的彻骨寒意。
“泠征做得太不像话了。当年段太尉刚刚遇害时,阉党气焰收敛了不少,泠征也老实了两年,没想到,事情过后,他竟然变本加厉。”老边已经是退职的闲人,不须顾忌官场上的忌讳,他在凉州人脉又广,其实不惧泠征,因此说起这位护羌校尉来,言辞中殊无敬意。
“从光和三年第一次出塞攻打参狼羌;光和四年出大小榆谷,横渡绝地二千里,征伐赐支河;今年再征白龙江;无岁不征,无年不战。部落里的年轻人死了一茬又一茬。不瞒你说,良吾部落真有些撑不下去了。”或许是因为烈酒的作用,又或许是在老边家里本就不须掩藏提防什么,迷钳很放松地诉说着自己的不满和苦闷。
老边心下恻然,以他的性格,见不得朋友受难;“我在护羌营里认识人多,让他们帮良吾部落说说话。”
迷钳连连摆手,坚决地拒绝了老边:“不不不,真的不用了。泠征刻薄寡恩,在他手下做事本就不易,不要麻烦他们了。况且,你虽然与他们相交二十多年,但是人情这个东西,用一点就少一点;他们能在泠征面前护着你,已经很不容易了。”
“总要试一试,再这么下去,你良吾部落会被拖垮的。”
迷钳不知想起什么,一声冷笑,问道:“老边,你还记得当煎部落么?”
“记得,他们是烧当羌的一个分支,当年被段太尉击败,部族几乎被杀尽绝。剩下一些老弱投降之后,被安置在陇西与金城边界处。去年的时候,因为谋反被灭族了。”说起凉州羌胡部落,老边如数家珍;“当时兵攻灭当煎部的,不就是你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