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六十二章 白明星报警(1 / 2)
那许多猛兽,杀戮是为了活下去,不是因为喜欢杀戮。\\那么,你养的狗就一定喜欢杀死同类?如果这狗真这么冷血,你怎么可能养的了?第一个就把你吃了。
斗犬跟历史上古罗马的角斗士很像很像,用自己的生命为人类取乐。只不过它们的生命更不值钱,也不会反抗主人。只要主人一松手,他们就听从主人的命令去撕咬。
为了养出一只善于打架的所谓好斗犬,只能主人和狗接近,小时候还好,总有那么几天快乐时间。从两个月大开始接受教育,教它们怎么变成合格的斗犬,不听话要上各种手段,饿着,或是挨打。
然后呢,稍大一些给它们改变伙食,喂带血的肉。再接下来,弄几个活鸽子绑在斗犬前面,引着斗犬去咬去杀戮,成功会给予奖励,培养其嗜血感。再接着买活鸡给它们咬,寻找所谓的兴奋点……
当然,整个过程要一直锻炼跑步和牙齿,一个是练耐力,一个是练咬合。
总之,这样一路培养下来,斗犬除去主人,会谁都不认,看见别的狗就往上扑……
国内斗犬真的很猖獗,大江南北哪里都有。
那些养斗犬去赌博的人最喜欢说的是要给斗犬展现自己的舞台。
这样的人其实特冷血,从小带到大的狗拿去送死,你会这么送自己的儿子上死亡战场么?
美国联邦调查局有过调查分析,他们抓获的暴力分子。还有被判死刑的连环凶杀案,绝大部分在青少年时期都有折磨过动物的经历。
如果一个人能把精心养了好几年的狗送上死亡战场,这样的人还是敬而远之比较好。
可意外的是,这样的人有好多好多。用斗犬进行赌博,在咱国家已经有十几二十年的历史。一直以来,国家也没说斗犬违法。各大城市倒是一天到晚的捕抓宠物狗。
斗犬违法么?
咱国家的法律上没有它们的事儿,可以理解为不违法?
按照律师的说法,国家不允许的就是违法。斗犬没获得允许,就好象是违法了,可长期处在无人管的状态下。
倒不是说警察不作为。各地警察经常查获这类案件。但主因不是斗犬。是赌博,随便一抓就是几十万赌资,涉及上百人。
还一个,售票违法。就是说两只狗打架不违法。尽管打去吧。但如果需要花钱买票观看它们打架。那就违法了。不论哪一个工商局也不敢给你开这个营业证明。
可事实是总有斗犬比赛售票任人参观。从南到北,总有人组织这个活动,冠名以比赛。比如南北对抗赛,多国邀请赛什么的,各地方私下比赛更是许多。
大型比赛好一点,有管制,一般不会出现生死相斗的局面,但也是鲜血倾洒、伤口满布、或至重伤。
私下比赛完全不管那些,一旦开斗,再想和平收场,必须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所以常有狗战死。
在那个圈子里有很多鼎鼎大名的战狗,成名原因就是杀死对手。曾有一只狗连战三场,连杀三犬。
有意思的是,国家一直在禁止各种暴力血腥情节出现在公众眼前,比如电视电影,比如小说,都要审核又审核,可斗犬活动却一直这样存在,长期存在,更是搞成大型比赛,要观众买票入场观看……
现在,白大先生眼前上演的就是这样一场血腥撕杀,估计是杀上许久,两只狗都很累,一只狗脖子部位有血在流,但还是和对方纠缠。
白路轻出口气,左右看看,在对面那道红色横幅下站个背着挎包的女人,应该庄家派来收钱的。
但两只狗打到一半,不允许下注,没法确定其身份。
不过话说回来,需要确定身份么?不需要。
白路拿出手机拨通110:“喂,我是白路,对,大明星白路,我要报警,在你们市往北、进高速路的前一个镇子里……诶,这是哪?”
这家伙报一半警,问身边人地名,那人愣了一下:“你干嘛?”
“报警啊,这是哪?”白路说。
“报什么警?”
白路摇摇头:“废话真多。”转身问另一个人:“这是哪?”
那人没回答,赶紧后退。
白路吧唧下嘴巴,对着电话说:“他们不配合,反正往北,是一个猛犬交流大会,对,赌博,赶紧来吧,你要不来,我就给媒体打电话,对了,我现在摄象,不和你聊了。”说完挂电话,调到录象模式,拍照场中两只撕咬中的狗。
这是来闹场子的?有人过来问:“你怎么回事?你算干嘛的?”
白路说:“边儿去,别烦我。”
“我草,你他马的谁啊,老八,有人捣乱。”
这一声喊,有人往外退散,有人朝这块围过来,也就五、六秒,白路对面站着四个男人,还有俩人往这面跑。
白路举着手机大喊:“不许动手啊,我拍照呢,谁打我谁违法。”
“你还违法呢,我们干嘛了你就报警?”刚才被问话那人站出来说话。
“什么,报警了?”对面几个人面色一变,恶狠狠盯着白路看几眼,转身喊道:“收拾东西,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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