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走,捉奸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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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抬手将我的眼泪擦了擦,温柔的说道:“这样最好。△頂點小說,”

“那你的小鲜肉怎么办?”我指了指酒吧驻唱,打趣的看她,“一起打包带回国吗?”

她伸出食指在我眼前晃了晃:“no,小鲜肉,只够拿来新鲜,不够拿来托付。我跟你说个事。”

我挑眉,笑了笑:“想说就说,你还有什么当着我的面不敢说的?”

“我怕刺激到你。”杨一,给自己的酒杯续上颜色极为清爽的鸡尾酒,她对我打了一记响指。

“你说说看,我尝试着不受刺激!”我歪过脑袋,看她。

她笑了笑,风情无限的说:“其实小鲜肉的尺寸不够,所以这是不打算将他快递回国的主要原因。”

我双手做了个叉的动作,真是怕了她了,若是不及时让她刹住,她一定会毫不避讳的告诉你对方的耐力、持久力、做起来的频率、以及她是否**都能描述的绘声绘色。

杨一白了我一眼:“就知道会这样子,女人是有权利追求性福的好不好?这有什么难以接受的?苏晴,你丫的真封建。”

“不,恰恰相反,我很开明。我接受不了是你说话的方式太直接,我会觉得很丢人。”

“切,明明就封建保守,还要嫌弃我说话方式,还觉得跟我在一起聊着个,让你觉得丢脸?”杨一怪叫了一声,眉目倒立,“回国以后,我得替你找个男人收拾你,收拾不了,教教经验也好。”

我感觉额头冒冷汗,无语的看她:“好好说话,行不行。”

我顿了顿,目光落在那个酒吧驻唱的身上,突然想起了什么。

我扭过头问杨一:“问你件事。”

“嗯。”杨一哼了一声,目光打在旁出

“我是不是经常唱歌,唱到你们嫌弃了?”我问

“没有啊,怎么啦?”杨一打马虎眼,漫不经心的的说。

“那你们干嘛不支持我用麦克风?”我问,“说实话,我不会怪你们,埋怨你们的。”

“不是怕你扰民嘛,你知道这边治安一项严谨的,万一你进去了,我还得花时间去保释你,多浪费。再说,你经常大半夜不是哭就是唱,不吵人啊?”

我听她说的有些道理,继续问:“那你老实说,我唱歌好听吗?”

杨一笑了笑,态度十分的真诚:“可以啊,弹吉他的姿势一逼加一逼的,无人能及,魅力无限,光芒四射,像青春偶像剧里的文艺骚年。呦,怎么了?是不是小区里的人说你了?既然那么喜欢,你可以去参加一些活动嘛,像一些商演,你的水平是可以的了。又有钱拿又有场地给你发挥,多好。就唱那首你爱的不行的《untilyou》,就能赚足了大把大把失意情人的眼泪。”

我对她摆手:“不,不,没人说我。我就是在反省,我还唱吗?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室友叫韩莹,她买了个屁颠虫的音响,整天放周传雄的歌,然后一开始我们都很兴奋这种有音乐环绕的气氛,但是有一天,隔壁的女的,跑到我们宿舍门口说,你丫的不要再放这半死不活的歌了,把老娘的耳朵都吵聋了,心情也吵坏了,男朋友也飞了,你看我眼睛肿的,都是这破歌害的……然后,我觉得她很霸道,我就跟韩莹说,我要去买屁颠虫的麦克风,到她们宿舍门口唱。然后韩莹以为我在说玩笑,其实我说的是真的,然后我们一起逛万达的时候,我看上了那个麦克风,我要买,被她死死的拖住,她说怕我跟那个女的干仗,然后我想想了她说的对,最后就没买。”

杨一笑的心花怒放:“你还有这么霸道的一面,很勇猛。看着温婉的不行,骨子里倔的要死,性格又刚硬,你也算奇葩一朵了。不过这小半年,发现你热爱音乐已经发狂的不行,一唱就停不下来,唱的太投入,有时候真佩服你。我还以为你受了什么刺激,特地观察你一段时间,结果显示除了热爱音乐,你一切都ok。”

“那我不唱了,省的你又观察我。”我笑了笑,看向墙上的时间,已经不早了。

“也不是说不让你唱啊,平常周末白天在家的时候唱啊,晚上想唱的话声音小点就好啦。你知道如果有热爱的东西,其实很值得尊敬的。”

酒吧的气氛很热闹,容易让人忘记了门外的寒冷,其实我想告诉杨一,我突然那么热爱音乐,只是因为想将他走过的音乐路,从头再走一遍,并一直走下去而已。

“李猛,那死人妖,他小情人好不容易来一趟,还舍不得让我们见一面,也是够可以的了。”

杨一对李猛那个小情人不是一星半点的好奇,之前她告诉我说,她偷偷翻人妖手机好几回,都没看到那小妖精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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