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正确的登场方式(1 / 2)
英国伦敦。
李瞬华已经在火车站蹲了一个礼拜了,嗯,不是在要饭,也不是在抓随地吐痰的游客。
他是在盯梢。
目标是所有穿土黄色大衣的可疑人物——和他身上衣服一样的家伙。
为什么他不去教团?
没办法,坑弟子专业户,库洛斯·玛利安又一次失踪了。
只是去买个面包的功夫,回头就看见几个五大三粗的家伙追着库洛斯,沿着泰晤士河一路跑向了大本钟。几个人在路上刮起一阵狂风,李瞬华直接风中凌乱了。
这位便宜师父临走时还给他比了个大拇指,早有默契的李瞬华马上就明白了库洛斯的心意——
有熟人!我走先!教团见!你行的!
师父,你还没告诉我教团在哪啊......
库洛斯再一次成功地刷新了白发少年对于下限的认知。
哼哼,你以为这样就能难倒我了吗?
让你知道下限的极限在哪里!
原著里黑色教团的探索部队,在出行时是非常依赖火车的,在很多篇章里都能看到火车这种交通工具。
既然总部设立在伦敦,那我只要守在火车站就可以了......
于是伦敦的火车站内,每天都有一个白发的少年举着接亲的牌子四处游走。
第一天,李瞬华脚下摆了个破碗,等人的同时顺便凑够了两天的伙食费......
第二天,李瞬华觉得要饭太无聊,圈了块地盘耍剑,惹得老外惊叹不已。“chinesekongfu”让少年把这个月的零花都挣到了......
第三天,混迹在火车站的流浪儿跑来踢馆,被李瞬华挨个教育了一遍,白发少年成了火车站小混混的老大,每个小弟赚到的零花他要收一成......
第四天,李瞬华用挣来的钱买通了火车站的巡查和售票员,开始当黄牛......
如果不是终于有探索部队的人坐车回伦敦,这部书的名字恐怕会改成《雾都孤儿》或者《教父》。
不得不说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呀。
可是...
那两名回来交任务的探索队员则是另一番体验了。
这两名队员,男的叫艾伯特,二十岁,女的叫米歇尔,17岁。
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阅历尚浅,心思单纯。
刚刚经历了艰苦的任务,身心疲惫,归家的旅途对他们来说,像是铺满了鲜花,令人心醉。
结果一下火车就被十几个举着牌子的小乞丐包围了。
“就是他!就是他!”
小乞丐们七手八脚地在他们身上摸来摸去,随着他们的喊声,角落里、大厅里涌出了更多的流浪儿。
这是打劫吗?救命啊!!
最令人惊恐的是,火车站内的巡警居然站在一边看着他们笑!
天哪!伦敦怎么了!
两人是被流浪儿们一路抬到候车室的。
“老大!老大!”流浪儿们很兴奋地邀功。
老大?这群小乞丐什么时候有首领了!
“怎么了?外面那群废柴又来抢地盘了?”人群中,一个声音慵懒地回应着。
流浪儿们很自觉地散开,把艾伯特和米歇尔推上前。
“老大!我们找到你说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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