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儿时的玩伴(1 / 2)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
同样是黄泥巴马路,当然和自己家那边的黄泥巴马路唯一的区别就是这里的没有自家那边的黄泥巴马路黄,不然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所有人都会说农民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也别瞧不起,也别嫌弃,就是这黄土大地养育了人类无数年。
虽然相隔不到五十里,但是这里区别也还是有所不同,这里的不但山头更矮了,光秃秃的,不是田地就是油菜土,而自己那边山上自然也是出油的,但是出的是渣树油,目前来说这渣树油不算太值钱,但是到了后世的时候,可是金贵的很,到了富贵人家那里去少说也的上百块钱一斤。
这就是农村,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村,下是水田上是旱田,相隔过不到百米远,就能够看到一个小水塘,这个时候的小水塘,提起裤子也能够在这水塘里面来回走过几个遍,而不湿裤子。
黄泥巴马路上三道身影在太阳之下拉出长长的斜影,三人其中的一人正是王飞扬,另外的两个,一个叫吴轩,一个叫吴森,两人都是王飞扬一起读到至今的同学,小学六年的时光是同一个班而且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玩耍。初中之后,虽然没有在一个班了,但是依旧是在一个学校,而吴轩更是和王飞扬同班,只不过在读初中之后,再也没有像小时候那般形影不离了,甚至玩耍的时候也很少了。
不过不得不让人感慨,重生之前,就是自己和吴轩还有吴森的身上看出了三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吴轩和自己一般同样没有考上大学,但是由于他的父亲是学医的,算是村子里的所谓赤脚医生,医术不算多差,小感冒小病还是能够搞定,在一场医药的改革上,他的父亲无疑是一个得益者,乘这场分食盛典上在市里面开了一家药店铺,为此大捞了一笔钱,不到三年的时间开启五六家,不但在市里面买了房子,还有车子,资产也有好几百万,他也算是因此成了一个小富二代。
而另外一个吴森更出人意料,说来王飞扬这三人之中,在一起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以吴森为中心,虽然目前成绩来说不是很好,甚至都没有分到重点班,但是为人却非常的沉稳,做事情也非常的妥帖,到高中的时候反而读书是越读越厉害,三人反而是让他考上了重点大学,在自己重生之前最后一次来外公家的时候,就听说过他从大学毕业到了zheng fu机关里面工作,而且待遇还非常的不错,至少回来的时候是开着崭新小车的,可没少让他父母亲人为此在村子里面炫耀。
而王飞扬无疑算是最凄惨的,但目前王飞扬却反而是成绩最好的,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讽刺。
从自己去了南方之后,彼此都没有再见过面了,现在从新走在一起,让王飞扬也忍不住感慨,彼此闲聊,虽然这个时候话题还显得非常的幼稚,但王飞扬也没有因此而扮成熟,这些都是最为珍贵的童年,也是最为美好的记忆,以后哪怕再走在一起,还能像如今这样吗?王飞扬自己的脑海中也忍不住否认。
“吴轩!听说你爸爸去了市里面工作了?”王飞扬开口问道;
“是呀!明年考上高中的时候,我也要去市里面了。”吴轩点头;眼中闪耀着渴望,对于市里面,农村的小孩还是有着非常大的向往。
喔!王飞扬和吴森两人点头,而吴森的眼中闪过一丝羡慕,但倒还是没有表情的多明显。
“对了,王飞扬,暑假的时候一起去南方不!”接着吴森向王飞扬开口问道;南方的诱惑力无疑比起市里来说要更大,让吴轩也不禁眼睛一亮。
吴森的父亲和母亲同样都是在南方打工,不同于王飞扬父母的在工厂里面做,他的父母是在工地上做的,都是农民工,拿的也都是汗血钱,两人的父母相距不算很远,王飞扬就有几次是和吴森一起去南方玩的。
不过这次王飞扬摇了摇头,至少目前来说,王飞扬是不想去南方,他这个时候有了自己的计划,这个暑假无疑的好好利用,俗话说的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王飞扬打算的是进武术学校学习一个暑假,不说学习什么以一打十的本事,但是强身健体还是有必要的,前世王飞扬是彻彻底底的将自己身体给搞垮成为了一个病秧子。
吴森有些失望,不过分离在即,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了,和两人挥手,王飞扬看到了外公的家,两层的红砖瓦屋,门前一个两方石头一块木板搭起来的长板凳,能坐也能当小床睡,至少曾经外公就最喜欢在这块长板凳上面睡中午觉了,一把蒲扇一扇一扇的,虽然没有几分诸葛亮的神韵,但是风骨却着时不差,只不过两人的方向不一样罢了,在王飞扬看来自己的外公照样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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