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NO.54(2 / 2)
(╯=_=)╯︵┻━┻
陈诺也觉得沈南周有点太小心了,她还是很相信阿蛮的判断的。但也不好在这时拆台,只好对阿蛮抱歉的笑笑,再次岔开话题,好奇的问,“彩咴鸟是什么?”
她觉得这鸟肯定不一般,要不阿蛮也不会这么郑重其事特意把他们找来看。
阿蛮悻悻的朝沈南周翻了个白眼,总是被当成色狼什么的,对于一个妹子来说真的很让人无语啊。但人家拳头比自己硬,打不过,只能自认倒霉。
“彩咴鸟是灵鸟,通人性,能学舌,是很有名的幸运鸟,有它在身边,几乎不会走霉运。”
沈南周的讲解很简洁,却又清晰明了。陈诺眨着大眼看着箱子里跟鹌鹑似的鸟,很难相信这小家伙会这么神奇。
“比八哥还会说话?”
“八哥算什么啊,嘎嘎的声音难听死了。”阿蛮又摸了摸小鸟的头,“到时你就知道了,它们说话声音会比人还要抑扬顿挫,婉转好听。以前多少人想要得到这种鸟都不行,后来更是绝迹,原本我还以为它们早灭绝了,没想到会在伊斯坦布尔宠物商店见到。”
“这个……是买的?”
“啊,买的。只用了200美金,那个店主还以为遇到了冤大头,当我和艾瑞克是傻子。戚,也不知道谁傻。”
陈诺想,如果她是那个店主,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估计要吐血三升,仰天长叹,严重点还要来个抑郁而终什么的。好在,那位店主这辈子应该都没机会知道了。
所以说,无知是福啊。
“诺诺,这两只鸟你选一只,咱俩一人一只。”
“要送我?”陈诺有些惊讶,又赶忙摇头,“算了吧,这个是你和艾瑞克买到的,太贵重了,我不能要。”这和阿蛮平时送的鞋包衣服不同,钱财上非人类不缺,可珍稀物种却是可遇不可求。
“有什么不能收的啊,送你你就收下,艾瑞克和我一只就够了,多了也没用,彩咴鸟三个月后就要分家,同窝的雏鸟要是不分开会跟斗鸡似的斗个你死我活,自相残杀。”
陈诺还是摇头,朝厨房方向看了一眼,小声说,“可以送给艾瑞克家里人。”毕竟做人老婆了,总要顾下男方的感受,她这样大咧咧的把宝贝往外送总是不好。
阿蛮好气又好笑,又觉得窝心,睨她一眼,“你年纪不大想的倒挺多。放心吧,送给你是艾瑞克点了头的,他家里亲戚多,不管送给哪一个都不合适,还不如送给你,省事。”
艾瑞克这时也从厨房出来,俊美的脸上带着浅笑,“收下吧,彩咴鸟原本就是阿蛮发现的,她有权处理,再说我家里没人喜欢养宠物,他们更喜欢…嗯,吃小动物。”
陈诺:“……-_-||”
盛情难却,但却是太贵重了。陈诺犹豫不决,只能把目光投向沈先生,让他出主意。沈先生比她脸皮厚,直接拍板钉钉,收下了。
艾瑞克的厨艺很不错,尤其是意大利面,特别好吃。晚饭后,陈诺和沈南周被安排在一楼的客房休息,看着箱子里一直没有醒来过的小雏鸟,朝浴室方向问,“彩咴鸟真的能睡一个月都不醒?不会饿吗?”
沈南周从浴室出来,点头,“雏鸟离壳头一个月基本都在睡觉,不用进食,除非遇到威胁才会醒,所以雌鸟会一直守着它们,寸步不离,雄鸟负责外出觅食。”
“那它们父母……”
“应该是遇害了,中间可能又发生了什么波折,否则人类不可能有机会抓到这两只小家伙。”
“它们不是幸运鸟吗?”
“幸运鸟不代表可以为自己也带来幸运。”见她不懂,就打了个比方,“就像算命的人从来算不出自己的命一样。”
有点怀璧其罪的感觉,这也许就是它们几近灭绝的原因吧。看着箱子里形单影只的小家伙,陈诺心里有些怜悯,也打定主意要好好养着它。
在热那亚,两人停留了一周,期间阿蛮本想带陈诺去见见艾瑞克的小外甥托尼,就是那个长得像天使一样的小蝙蝠妖,但可惜不凑巧,托尼爸妈带着他临时去了英国,虽然遗憾,但也无可奈何。
一周后,陈诺和沈南周重新回到了苏黎世,计划在这里住到明年二月回国。
在苏黎世,两人深居简出,如非必要,很少出门,这和此前的无度挥霍形成鲜明对比。好在两边相邻的房主一直不在,周围住得又都是富人,也没谁会闲着没事去特意关注他们。
收养彩咴鸟的第十九天,小家伙从深眠中醒了过来。出乎意料,这小东西竟然很喜欢陈诺,虽然它还不会飞,但会一蹦一跳的跟在陈诺身边,偶尔会发出‘咴咴’的声音,细细的,清透悦耳,确实很好听。陈诺相信,等它能开口说话的时候,也一定不会让她失望。
但与之相反的,彩咴鸟很讨厌沈南周,或者说忌惮可能更合适。它从来不会主动接近沈先生,能接受的距离最近也要保持三米开外,如果靠近,绝对炸毛。
真的是炸毛,圆嘟嘟的小身子羽毛全部竖起来,像刺猬似的,别看小,却会发出警告的声音,虽然是虚张声势吧,但人家态度很明确,就是不待见非人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