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撞车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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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居然唱歌了!妈妈最爱哼他的歌,说他是世界上最有才华的歌手。可我找到他的时候,他从来都不愿接触与音乐有关的一切,甚至,我唱歌他都会变脸,然后骂我凶我……”

温润神色复杂,眼眸中有些崇拜的望着她父亲,同时用力扯了扯任谦的衣服。

今天晚上的事情太不可思议太出乎意料了,以至于她都不敢相信。因为她每次找到的父亲,都总是醉醺醺,脏兮兮的躺在地上或者吧台上。烂醉如泥,如行尸走肉。

可是今天,太阳竟从西边出来了。他居然一改前态,反而拿起吉他在弹奏。

“今天对他而言应该是个特别的日子吧。所以他没喝醉,听他唱什么,或许能找到突破点开导他……”

任谦替护士妹妹擦去眼角激动的泪水,看来这妮子很希望自己的父亲重新振作啊。

听她说这未来的岳父十五年前还是一线歌星。来头不小,可不知道因为什么挫折一蹶不振,变成一个酒鬼。此刻岳父穿着薄衣服,体格高大,虽然落魄,但颜值不低,剑眉星目,那一手吉他玩得炉火纯青,妥妥的偶像兼实力歌手。

“嗯嗯……”

岳父有模有样的润了润嗓子,唱出了第一句词。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任谦一愣,这前奏,这词,怎么有些莫名的熟悉感?!在帝国,能让穿越而来的他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的歌十分鲜见。但现在他偏偏有这种错觉,不由得他不狐疑。

难道是以前那任谦听过的歌?

这样说来,岳父以前的知名度就不低了啊。最少有几首传唱度不低的歌。

铮铮铮。

岳父又拨弄了两下木吉他,别扭的旋律吱吱唧唧绕线而生,有种打烊酒吧里杯盘狼藉的既视感。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我也许,早就该回去……’

这次正式开唱,任谦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他会有似曾相识的错觉,原来这首歌在神州也有,而且是陈奕迅的《last...order》。

也就是说,两位不同世界的艺术家,居然撞车了!

也许很多人没听过《last...order》,因为它相较于陈奕迅的《富士山下》、《明年今日》,并不算多出名,但它却有着一段令人津津乐道的故事。

这一段故事非常文艺,逼格几乎可以给满分。

请听我娓娓道来。

首先,这曲子填词有两个不同版本,也即有国语和粤语。一直以来,黄伟文和林夕都不喜欢将粤语歌换成国语,因为他们都觉得换成国语要失去很大一部分味道,可是这次,他们终于开始尝试破除这些成见。

这首歌应运而生。

国语版本由大词人黄伟文填词。歌词娓娓讲述了一个落魄酒客一夜失恋两次,跑到酒吧叙述悲伤,却无人倾听的悲伤故事。作词风格充满黑色幽默以及颓废……

而粤语由林夕(梁伟文)作词。据说他看到黄伟文的歌词之后,逸兴湍飞。决定用歌词来回应黄伟文,所以兴致勃勃地填了粤语版。

就像古时候那些文人墨客,你做一首诗,我再回一首诗一样,两人玩得很闷·骚。

这样一来,《new...order》面世了。

粤语版和国语版相映成趣,被称作两个伟文空前的合作。

没想到,这位岳父居然一个人完成了《last...order》的创作,真是出乎意料啊!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我或许,早就该回去

再一杯,我告诉自己

到此为止,干了不再续

麻烦你,加冰威士忌

对不起,来个DOUBLE的’

此歌的旋律一出,基本就决定了歌词的大致风格。尤其是那前奏,一听就能让人联想到奢靡颓废的酒吧。而歌词与旋律极为契合,一翻描述,酒吧氛围浓郁。

主人翁半醉半醒,叫嚷着服务生给他续杯,虽然明白自己不能再喝下去,但他却情不自禁多点了两杯,可见平时他是什么样的醉态。

‘喝到这里,终于够勇气说一个经历

那晚下雨,在这店里

也放著这首曲

有个男子,搭上一个女子

反正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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