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 犹胜相逢不相识(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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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旁的林间,不时的掠起几只惊飞的山鸟。虽是午后,但在山林的掩映下,还算是清凉。几个人散开马蹄,一溜轻轻地小跑,带动起丝丝缕缕的山风拂面而过,让人的心情也变的好了起来。韩书俊策马与史珍并驰,不停地向她讲叙着临安城中的各种趣闻逸事,逗的史珍咯咯的笑个不停,脆铃一样的笑声洒满了山林。史福骑马跟在二人后面,一路上都沉默着,实际上从下山开始这他便连一次插嘴的机会都没捞着,他此前也从未发现这位韩家的小公子会这么地恬噪。

当然,韩书俊并不在意史福的感觉,还有什么能让一个少年在女孩子面前夸耀时更加的意兴飞扬呢?

当几个人到得山下的小县城里时,已是申时五刻了。因为街上有行人往来不便驰马,三人干脆下了马来,牵着马在街道上慢慢地行走。史珍很少得到下山的机会,兴奋的转着大眼睛四处打量,一会儿指指路边的泥人塑偶,一会儿盯着街旁的冰糖果子,尽管这只是一个并不怎么繁华的小城镇,但仍让她看得兴趣盎然。

而但凡是她看上两眼的东西,韩书俊必然二话不说冲上前去就购买下来,拦都拦不住。拿不了也没关系,二人后面不是还跟着一个老仆人史福吗?所以只逛了半条街,史福就已经大包叠小包地抱了一大堆东西了,愁闷的直皱眉头,偏偏还不能多说什么。

以他的身份,还有一些更加重要也更加实际的问题应该去考虑。史珍和韩书俊少年心性,难免玩的野了些,但起行住居、安全防护却是他不容推卸的责任。他惊惶地闪避过一群迎面跑来的孩子们,然后仰头看了看天色,思忖着在天黑前似乎并不足以赶到下一个城镇歇脚了。

想到这里,史福便高声唤了一声:“小姐、韩公子留步,老仆有事请示下”

“嗯,什么事?”史珍和韩书俊好奇的回过头来。

史福艰难地从一堆抱得像小山高的各类玩意儿中挤出半张脸来:“瞅着这天色已经申时了,怕是赶不及在天黑前到下一个镇子。所以老仆想问下,是今晚在这里先歇个脚,亦或是连夜赶路,继续进下一个镇子?还请小姐和韩公子示下。”

其实不管是哪样,都不要再在这街上闲逛滥购了。

“福叔以为呢?”史珍这时多少还记得师父下山前“遇事多听史管家”的教诲,再说她对于出远门也的确没什么经验,瞅瞅韩书俊和自己同样稚气的脸,所以决定还是回过头来咨询史福的意见。

“世道还不是很太平,老仆认为不若我们今晚就先在这个镇子找个客栈落脚,明天一早再走也不迟。”史珍成亲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既然已经在山上多待了五六天,自然也就不在乎在路上慢行个一两天,对于他来说,尽可能的维护小姐的安全显然更加重要。

“嗯,那就听福叔的吧。”史珍很痛快的点了头。这么多年在山上长大,早就已经没有了当年官府大小姐的架子。尽管史福一直对她恭谨有加,但她还是多少愿意把史福当作半个亲人、一个长辈那样的来看待的。

“是,那我们就先去找家客栈吧。”史福闻言很高兴。

说是找,但其实也并不费劲,这个小城镇虽也是一个县城,却只是全辖区人口亦不足三千户的下县,县城里也是规模小的紧,里只有一家客栈,随便找个人就能打听到。

到了客栈后,看见它那老旧的桌椅和不大的门面韩书俊直皱眉头,他还从未住过如此寒酸的地方,即便是在之前追赶孙星大侠时侯,除了像偶遇宋君鸿的山林荒野外,但凡在城里也是店紧好的住,饭紧美味的吃,从没丢掉过豪门贵公子的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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