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犹胜相逢不相识(四)(2 / 2)
“福叔、史小姐,你们都出来吧,人家早已经看出来了。”韩书俊只好垂头丧气的回身朝史家主仆藏身的坟包处喊道。
史福在心里暗骂一声:“蠢物!”他已经开始后悔答应让这个心思简单的小娃娃出去探看了,他站起身来走到了宋君鸿面前,夸奖道:“宋公子好定力、好心机啊!”
他笑眯眯的打着揖:“你真的早就发现我们的跟踪了?”
“没有!”已经探出敌情的宋君鸿此刻就不再隐瞒,老实的回答道。
他这话把个韩书俊立刻气的直翻白眼。
“还有一位史小姐呢?既然有缘深夜良遇,何不现身一见呢?”宋君鸿继续笑着大声说道:“这山上狼多蛇多,尤其喜欢趁着夜色在坟脚树根处出没,史大叔可能还不知道吧?”
果然,此语一出,史福还没来得衣应声,史珍就已经尖叫着跳了出来。
她在莫干山上学艺时,狼也不是没见过,有高超的剑技傍身,只要不是遇到群袭,仅一两只狼倒也并不太害怕的。可她对这蛇虫却是一种天生就渗入到骨子里的恐惧,哪怕仅一条都不行!
宋君鸿笑吟吟的打量着先后窜出来的这两个人,史福他是早就见过了的,但这女孩子却是陌生的紧,依稀记得好像今天在客栈中初见过一面,但既便如此,自己与这几个人也只能算是萍水相逢的交情,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追踪自己?
难道是为了孙星孙大侠的事?想到此处他心里猛的一紧。
“咦,你翻这堆破土干什么?”史珍跑了过来,好奇的瞅着他那新分开的泥土瞅了瞅,仰起小脸问道:“难不成你是在盗墓吗?”
“当然不是。”宋君鸿苦笑道:“你们难道没有看出来,这些土都是早就让人翻刨过的,而即便这墓,也是早就被人盗过的。”
“那你这是在......”史福奇怪的问道,既不是为了盗墓,没听说过有人喜欢到坟场翻土疙瘩玩的。
“我这是在查案。”宋君鸿解释道。
“查案?”另外三人异口同声的问道,满脸的不可思议。
是啊,宋君鸿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去查案?又为什么要用坟场翻土这么奇怪的方式来查案?
宋君鸿嘴角扯出一缕苦笑:“唉!这件事说起来可就话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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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絮语:今天买了一杆武术长枪,全长230CM,大号枪头,重一斤二两。枪身的白腊杆子让商家先车过,但保持着自然粗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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