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贼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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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给刘宣打电话的时候,沈庞忽然又停了下来,想了想收起手机,对谢小华道:“谢警官,我就在这儿下车吧。”

谢小华诧问道:“你不是给你朋友打电话吗?怎么又不打了?我顺便送你呢,又不费事。”

沈庞摇头道:“不用麻烦你了,我下车就近找个超市逛一逛,去人家家里总得买点礼物吧。”

谢小华一想也是,沉吟了一下伸手把沈庞手里的手机抓了过来,开了机就噼噼啪啪的按了一通数字拨了出去。

一会儿,谢小华自己的手机响了,在自己手机拨弄了几下,然后对沈庞笑了笑说:“现在你的手机号码我已经存下了,等我想起什么问题时就问你。”

沈庞苦着脸干笑了笑,把手机拿回来揣进裤兜里,随即开了车门下车,对谢小华挥手告别。

谢小华笑了笑,这才开车离开。

沈庞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省城果然比其他地方繁华得多,抬眼看到的尽是高楼大厦,也不知道这是哪儿,不过也无所谓,随便拣了个方向过去,一边走一边看风景。

太阳很大,沈庞仰头看了看天,太热了,先买瓶水解解渴,不过这一带全是高楼大厦,街边底层全是高档商铺,可没有小卖铺,一直向前走了半天都没看到有。

“兄弟,要不要找工作?”

沈庞正抹汗寻找时,身侧忽然有人开口问他,扭头一看,见是一个二十五六岁模样的男子,穿着花衬衣,牛仔裤,油光粉面的,一双眼珠看起来就显得狡黯奸诈。

如果是换了别的少年娃儿,对这个人的防患自然谈不上有多强,但沈庞是什么人?

“找什么工作?”沈庞随口问了一下。

那人笑呵呵的赶紧回答:“我看你没吃饭吧?又渴又饿吧?别说了,跟我去吃饭,就算要找工作也要吃饱了才有力气是吧?”

嘿嘿,沈庞一听就知道这人拿他当流浪在外头的孤儿或者离家出走的少年了。

“吃饭吗?可是我身上没钱……”沈庞故意按着那人的猜测说了一声。

“跟我来。”那人伸手拍了拍沈庞的肩膀笑道:“放心,不要你出钱。”

这人是人贩子呢,还是骗钱的?又或者是街头混混?

人贩子通常只喜欢智力不成熟的婴幼儿,那才卖得掉,还不会留后患,这人也应该不是骗子,骗子不会看上自己这样的对象,因为没钱可骗。

这人应该是个混混,把穷困孤苦的孤儿流浪少年骗去干些偷抢的事儿挣钱,这种情况在车站等闹市区比较常见。

如果聪明的少年就会拒绝那人,不过沈庞不是聪明的少年,他是极度聪明的天才少年,那混混的想法念头早被他看穿了。

沈庞忽然冒出想跟这人一起去“冒险”的念头,如果他的生命终究挽不回来,能多一些刺激也不枉费最后的时光。

“快来。”那人见沈庞“呆头呆脑”的样子,更是高兴,越是没有脑子越是没有能力的就越能被他们控制。

沈庞跟着他三转两转到了一条比较破旧的巷子中,这巷子里人多了,全是些小吃小卖的店,看着那些吃东西的客人,大多都是些干力活的人。

“快来,这里。”那人进了一间快餐店,回头向沈庞招着手。

店里摆了几张桌子,空间很挤,还好这时候没有别的客人,头顶有一个旋转着的吊扇,但依然还是感觉到很热。

那人抹了一把汗,摸出手机来打电话。

“大哥,有个新人,在快餐店,都过来吃饭吧。”

不到五分钟,店里又来了四个人,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三个少年都显得有些黑瘦,只有那个二十七八的男子穿得洋气,脖子上还挂了条金晃晃的粗链子。

“勇哥,这边坐。”带沈庞来的那人赶紧让座,然后扭头对餐店老板招手道:“老板,六份十块的快餐,搞快点。”

“好嘞。”老板跑过来倒茶水。

这样的快餐店员工,厨师,老板,基本上都是老板一个人兼职。

等老板去灶台炒菜后,那人就又问沈庞:“兄弟,你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呢,拿来我看看。”

沈庞点头回答:“我叫沈庞,没有身份证,我不想念书了,离家出走的。”

那人点点头道:“很好,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勇哥,我叫张老二,你可以叫我二哥,这几个是黑豆,秃子,江毛。”

脸上有些雀斑的是黑豆,头发发黄又较少的是秃子,看起来最机灵的一个是江毛,三个少年都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三个少年对沈庞似乎并不热情,也不说话,等快餐送来后就一个劲儿的埋头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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