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世味年来薄似纱(1 / 2)
华山之峻峭、衡岳之烟云、匡庐之飞瀑、雁荡之巧石、峨眉之清凉、黄山之苍莽,能集其中于一身的,只有十万大山。
在广西上思县境内,有一座凤凰山,其山如凤凰想要展翅高飞,凤凰山呈西南到东北的走向,为十万大山支脉,与它对峙的一座山,是堂金山,或松林,或芒竹,或飞泉瀑布,或悬崖峭壁,身处其中,宛如回到了洪荒时代,神秘、古野而悠远。
凤凰山有一座小镇,得名凤凰镇,其中居住的多半为苗人,穿金戴银,环珮叮当,百褶裙或者拖到地下,或者短到腿根,等等不一,令人遐思无限。
但是,如今十万大山里的苗人多半已经汉化了。苗族是一个不断迁徙的民族,崇拜图腾,信仰巫术蛊神,先祖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因为战争、环境等因素,从黄河流域、长江中下游迁徙南方,譬如滇、黔、川皆有分布。
澳大利亚有一位民族学家说过,世界上有两个苦难深重而又顽强不屈的民族,一个是犹太族,一个是苗族。
“老板娘,来三斤好酒!唔!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酒是粮***越喝越年轻嘛……”在凤凰镇一座酒肆,一名青年衣衫褴褛,眼神暗淡无光,身材高挑,头发散乱,面黄肌瘦,观其模样,与路边的乞丐差不了多少。
“哎呀呀!你还有脸了你!”苗族女子最是刚烈,老板娘双手叉腰,把他推出了店外,冷哼道:“我说这位客官,从八年前你就混在了咱家酒店!八年前你还有点银子,现在你却欠了三年了!哪有这么混账的,你们汉人果然油嘴滑舌,专欺负我们苗人来着!”
“谁欺负你了?”只见青年在大街上跺脚,一时引来了无数看客,青年用手剔牙,呸了一口,道:“不就是几个臭钱吗?有啥了不起的?俗话说得好,彝族的酒,苗家的狗,大不了我去找彝族小阿妹去,谁稀罕你这破酒,你们家那狗肉难吃死了!我呸!老子当初好歹北伐西征南下,威名赫赫!如今虎落平阳被犬欺……”
“真是不要脸!”老板娘脖子一拧,从鼻孔里冷哼了几声,道:“大家来评评这个理,什么混账东西!你赊了我家的酒,还说我家的狗肉难吃!这就是你们汉人说的过河拆桥了!还有,什么威名赫赫,你就一疯子,你当自己是贾宝玉不成?那老娘岂不成了兰陵王了?滚!”
有苗家汉子过来要把他架出去,有人说:“你们不知道吗?这汉家郎是个疯子,整天酗酒疯疯癫癫的说胡话,如今来了咱们凤凰镇八年了,早几年还好,兜里有几块钱,谁知他竟是个好吃懒做的,天天往附近凤凰山一歇,脸也不洗,脚也不洗,走走走!别碰他!他就是个混人!跟这种人有什么好说的!”
“估计是江浙那边逃过来的汉人吧,听说那边打战呢,巴巴地不去广东,来我们广西做什么?还逃到十万大山里来了,没被豺狼虎豹咬死,真是幸运。”又有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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