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金龙之梦(1 / 2)
第二天一早,范香兰轻轻吻了方宝的脸颊。就起床匆匆漱洗换上戎装出去了,此刻方宝已经醒过来,但没有作声,对他来说,这样的感觉真还不是滋味儿,范香兰就像是一个要辛辛苦苦赚钱养家的老公,而他则变成了一个闲居的家庭主妇。
虽然这种生活状态非他所愿,但当昨晚的恩爱浮过大脑,他又释然,在范香兰走过没多久,也起了床,漱洗之后,不想去穿军装,打开衣橱看了看,顿时见到了一件男式的灰色夹克与黑色的休闲裤,显然范香兰已经给他准备好了,当下取出换在了身上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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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大院,就见到院子里站着一个穿着蓝色对襟窄袖服,肩披白色毛绒外衣,套着彩色直筒裙的女子正提着花壶在给院子右侧的一排没盛开的兰花浇花,这女子是背对着他的。头发挽着高高的髻子,用一朵大红仿真花夹别着,身材苗条婀娜,从背影上乍一看还真像范香兰,不过仔细一看,应该比范香兰要矮些。
听着后面传来了脚步声,那女子立刻转过身来,方宝顿时看清楚,这是个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少女,有着傣族女子典型清秀的瓜子脸儿,肤色也很白皙,眉毛弯弯,眼睛弯弯,就连一张嘴唇居然也是弯弯的,虽然比不上范香兰的五官那么精致,但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美女,是那种小家碧玉,让人一看就觉得乖巧可爱的小美女,而这时他已经离这少女近了,见到她大约只及自己的下颌,最多不过一米六五左右,那是比范香兰矮不少的,不过身形娇小玲珑,再加上傣服相衬,远望去就显得苗条高挑了。
瞧着方宝走来,那少女望了他一眼,就赶紧弯下腰鞠了一个躬道:“老爷好。”
方宝连“小爷”都没有当过。听着“老爷”二字,还真觉得好生的刺耳,便道:“你是谁?”
那少女道:“我叫玉罕,是司令派我到这院子来服侍的。”
方宝知道王萍甚是得力,要跟随范香兰的左右,院子的杂事确实需要一个人来做,但想不到是这么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听她汉语说得挺标准,便点了点头,又道:“你是从掸族山寨来的吗,汉话倒是说得不错。”
玉罕秀气的脸上忽然掠过了黯然悲伤之色,轻声道:“我阿妈是掸族人,我阿爸是警卫师的一个排长,在归来城沦陷的那一天晚上都……都没了,是哥哥保护我回到阿**寨子去的,后来你在‘普逊大山’成立了华邦民主独立军,哥哥就跟着田师长投奔你了,昨天我知道归来城被范司令夺回来,就想来祭奠阿爸阿妈,然后被范司令看见了,她问了我的情况。问我愿不愿意跟着她,我当然求之不得,所以就来啦。”
说到这里,她忽然想到什么,惊慌的“啊”了一声道:“糟糕,我熬的肉粥还在锅里,这会儿一定糊啦。”
话音未落,她就匆匆的向着院子东南角的厨房跑去,过了一阵,才用木案端着一碗冒着烟的热粥出来。
还没有到方宝的身边,他就闻到了一股子糊味儿,上前两步,果然见到那碗里的粥泛起了焦黄色,顿时笑了起来道:“哈哈,果然糊了,你还真是个马大哈。”
然而,听着他的话,玉罕弯弯的眼睛里顿时珠泪欲滴,将木案放在石桌上,赶紧连连鞠躬道:“老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你等等,我马上再去给你煮。”
瞧着玉罕这样惶恐,方宝顿时想到,范香兰过去有黑骷髅的名声,心狠手辣在军内军外都是有名的,说起官僚主义。她自已也很重,这玉罕当然害怕,当下微笑了起来,道:“玉罕,你多大了?”
玉罕赶紧道:“上月满的十六岁。”
方宝点了点头道:“在中国才初中毕业,这种年纪会熬粥的小姑娘可不多,谁说你这粥不好,我看好得很,最对我的口味儿,你不知道,我就喜欢这种喝这种带点儿糊味儿的粥了,喝起来比较香一些。”
说着,他走到了石桌旁,拿起了勺子,边吹边喝,很快就把那碗粥喝得干干净净,连一粒米都不剩,甚至还拍了拍肚皮道:“这样的粥还有没有,有再给我弄一碗。”
瞧着他的样子,玉罕顿时破涕成笑,道:“老爷,我知道你是好人,故意说这粥好吃的。下次我一定不会再熬糊了。”
方宝摇了摇头道:“老爷这词太难听了,我也比你大不了多少,你就叫我阿宝哥吧。”
玉罕赶紧道:“那怎么行,司令回来会责骂我的。”
方宝知道范香兰对自已温柔,对别人却很不温柔,便道:“那这样吧,有人在的时候你就叫我老爷,没人在的时候叫我阿宝哥。”
瞧着方宝和蔼可亲,玉罕渐渐也没有那么紧张了,点了一下头,表示知道了。
方宝有心让这个还带着稚气的女孩子感觉到自已的善意。让她别那么拘谨害怕,知道傣族名字都有一个意义,当下道:“玉罕,你这名字是什么意思?”
玉罕道:“用汉话讲就是金子般的姑娘。”
方宝顿时一拍手道:“好,好啊,这名字好,是个发财的名字,你到这里来,我也要跟着沾光发财。”
玉罕正在收拾他喝了的空碗,闻言偏头望着他道:“你是咱们的副司令了,还是司令的男人,司令这么有钱,你跟着她沾光发财就可以了,我可不行,再说,金子般的姑娘并不是说要发财,而是说有一颗金子般纯洁的心。”
方宝少年时最初的理想是靠自已奋斗撑起一个家,但到城市后受到了方根生的影响,很没志气的想过要靠女人发财,缩短自已的奋斗时间,才上了那个又老又丑,明明三十,却号称二十的百合的当,这可以说是他一生的耻辱,也让他彻底清醒了,自已争硬气创事业的念头比最初时还要强烈得多,听着玉罕说自已沾范香兰光的话,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但明白和这小姑娘说不清,站起身,就准备出去找秃鹰一干兄弟聊聊天打打牌,昨天他又问过范香兰了,掸族山寨的人愿意加息借钱给她,除了首先付答应普玛的五百万美元之外,在一周内能够把承诺秃鹰部队的钱全部兑现,也就是说这些人还能够在归来城呆一周左右,他们走了。自已就更加无聊,除了范香兰之外,能够谈得来的只有柳梦龙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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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没有走出大院,就见到大门处走来了一名担任警卫的士兵,向着他敬了一个军礼道:“副司令,柳先生说想要见你。”
方宝赶紧挥手道:“快请他进来。”
那士兵闻言,匆匆回到了大门外,不一会儿,就见到穿着一件灰色棉衣的柳梦龙走了进来。
一见到他,方宝就去拉着他的手道:“柳先生,我正想去找你,想不到你到我这里来了,走,到屋里坐。”
柳梦龙没有跟他去屋子里,就在院子的石桌边坐下,方宝便让玉罕去沏两杯茶来。
两人坐下后,柳梦龙第一句话便是:“吴副司令,我是来向你告辞的。”
一听这话,方宝立刻道:“哦,你要到什么地方去玩,可一定要带上我,这段时间我没什么事,怪无聊的。”
柳梦龙微微一笑道:“我不是要到什么地方去玩,而是要回中国去,昨天我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我老婆病了,儿子目前又失业在家,我是时候回去了。”
方宝闻言一愣,失声道:“什么,柳先生,你要回中国,今后还回不回来?”
柳梦龙摇了摇头道:“不回来了,缅甸不是我想呆的地方,夺回了归来城,洪三桥被消灭,又和克伦军结了盟,范香兰司令算是大局初定,范鹏举司令的知遇之恩我也算是报答过了,我还是想回中国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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