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篮球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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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半,下课了。

26班一群刚骑完马的蛋疼少年正在搭车前往篮球馆,考虑到家里养着两头大熊猫,靠打工赚钱想让他们每餐都吃饱比较困难,五人一番合计后,决定加入篮球社,为的是每天都能吃饱饭。

当然了,主要是z班三位少年还没有从投翔后遗症中缓过来,暂时不愿意打工,生怕接到会勾起他们美好回忆的工作。

白鹿对体育运动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他觉得很多人抢一个球的运动都比较傻,人越多的就越是傻,无论是篮球,足球,还是棒球全是很多人玩一个球,篮球人数同比少一点,相对没那么傻,白鹿也是因此才拍板决定加入篮球社。

带头大哥决定的事,通常情况下没有人会反对,不过李马必个人比较喜欢足球,曾小小的提出过异议,白鹿吩咐熊大熊二将他钳制高举至半空,以德服人一番后,离地三尺变成高人的李马必立即就顿悟了,发现篮球才是星空下最美好的运动,足球什么的最讨厌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识时务者已死绝,如果手里有香蕉,白鹿真的想赏李马必一根香蕉以示奖赏。

篮球馆非常大,非常气派,有一个标准的比赛场馆,至少可以容纳五千名观众,外加六个训练用场馆,篮球馆一共有十个全尺寸篮球场,各种设施也一应俱全。

入社申请非常简单容易,填了一张表格,测量了一下身高体重,只要身体没有问题的,全都可以通过,新生中报名加入篮球社的不在少数,意外的是女生也不少。

五个人换上球衣球鞋,熊大熊二住那一站,瞧那身高体型就像专门打篮球的,很快他俩就被教练老师拉到一边给开小灶去了,剩下三个少年被教练列入五短,只能跟着一群同样被列入五短的新生从基本功开始练起。

篮球的基本功大抵就是运球,传球,弹跳,投蓝,体能这些,基础练习一般就是练这些。

首先开始的是运球练习,先是练原地运球控球,接着练跑动运球控球,单调枯燥的练习让新生们忍不住打起哈欠,一个个练得都非常敷衍,他们加入篮球社只是为了吃饭罢了,只有白鹿一个人练得非常努力认真,可能是太努力了,他的球总是会脱手飞到女生练习的场地……

男生组教练吹响了哨子,大声宣布:“好了,下面练习传球,大家分列球场两边,两人一组,面对面练习定点传接球。”

白鹿跟诸葛大福一组,两人互相传接,白鹿身边的李马必故意使坏,大力将球甩了出去,跟他一组练习的无名吃瓜少年脸一黑,抱怨一声后拖拖拉拉的捡球去了。

为了偷懒故意使坏的李马必懒洋洋的问道:“小白,你不觉得练球很无聊吗?”

白鹿接住飞来的球后,撇撇嘴道:“你就当我们是在打工好了,运球总好过运大粪吧?”

“-_-!”

教练一声吼:“聊什么呢?快传球。”

白鹿心一颤,下意识扭过头将手中的球砸了出去,诸葛大福无奈的举起手跳了起来,却没能将球拦下,球飞了出去,噗!一声闷响……

随即,平地一声雷:“是谁?”

孙知府就像一个勤勉的老地主,每天都会巡视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风雨无阻,他平时也喜欢打打篮球减肥,听说篮球社今年进的新生比往年多,他巡视路过的时候,便忍不住进来看看,谁知道刚进到训练馆,天外飞来一球,直接砸在他光秃秃的脑袋上,砸得他瞬间找不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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