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争风吃醋挨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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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总有一种人,他们认为自己做什么都没问题,别人做了就是大逆不道,施国华就是这样的一朵奇葩,你又没有什么牛皮哄哄的背景,又不是在自己的地方,白天做下了这种事情,那你该小心一点吧?

可奇葩就是奇葩,施国华觉得自己现在已经被全世界背叛了,乔家辉再没有往日的亲切,而名义上的未婚妻伍晓霞就像看一堆垃圾似的看着自己,就等着自己知趣点,赶紧主动提出分手。

施国华一个人孤零零的吃完了晚饭,想着回去也是无聊,于是就出去走走。

华灯下,街上的人不少,现在家里又没有什么娱乐的方式,所以大家都喜欢出来闲逛,其中成双成对的不少,让形只影单的施国华倍感凄凉,当初他携手伍晓霞可是踌躇满志的来到了从江市,认为这种乡下地方的事情就能轻易搞定,一个美食坊哪会是难事,出点主意就能财源滚滚的,可如今看来他小看了从江,更是小看了林默,不但是未婚妻反目,连乔家辉也坑了自己一把。

“走投无路了啊!”施国华长叹一声,觉得天地之大也无自己的容身之地,回去吗?可自己和伍晓霞目前的状态怕是瞒不过两家的父母,回去后自己大概只能做一个混吃等死的纨绔,甘心吗?施国华肯定不甘心,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别人的错,伍晓霞、乔家辉……林默!

比自己小了四五岁的林默能混到这种地步,让施国华深深的嫉恨着,实际上施国华动手的起因很简单,你林默比我过得好就是一种罪过,所以你要么低头,要么你把好处送给我,不然老子就收拾你,可惜林默的实力出乎了他的预料。

“公安局的会来抓我吗?”施国华觉得自己还是消失一段时间的好,不然自家的影响力也难保自己被抓进去,到时候可是任人宰割了,只是在临走之前他觉得还需要嗨一把,不然心里的邪火难道带回省城去?想做就做,施国华脚步匆匆的朝舞厅走去,今晚一定要勾到一个女人,这就是他的打算。

舞厅的生意很好,这里是男女们挥洒荷尔蒙的地方,现在还以年轻人居多,等十年后舞厅里的中年人就开始多起来,大家都享受着这种暧昧的氛围,同时也期待着一些东西。

施国华进去时正好是人多的时候,再晚点有些家里管得严的就要走了,他的目光在舞池里游动着,想找一个奔放型的,今晚好好的疯一把。

一个白衣少女落入了施国华的眼中,她随着节奏在疯狂的摇动着,那腰身,那臀瓣,那饱满,施国华咽了一口口水,慢慢的混进了舞池中,向那个少女接近着。

“哎!一起跳吧!”施国华扭动着身体,大声的喊道,这里太嘈杂了,声音小了就听不见。

一个白眼后女孩离施国华而去,在边上的地方继续扭动,几个男人在她的边上凑热闹,大家嘻嘻哈哈的说笑着。

“你麻痹!还不给老子的面子。”施国华不甘心就这么放弃眼前的美人,他摸了一下钱包,还好,今天带的钱够多。

“老子用钱砸死你!”抱着这样的想法,施国华想等那几个男人离开后再上去,这一点他算是聪明的,不然就有被围殴的风险。

舞厅的角落处,郑荣和身边的几个男人正在喝着啤酒,目光不时扫过施国华。

收拾施国华是属于林默的私活,所以他安排了郑荣带队,郑荣现在是安保小组的组长,算是简在帝心,所以他接到这个任务后差点跳了起来,这是老板对自己的信任啊!居然把这个任务交给自己,连保卫处都没有通知,就让自己带着安保小组的组员们来执行此次任务,私事,越私越好哦!这说明老板相信自己。

“看到没有,目标已经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兴趣,可又有点色内厉荏的,说明他比较害怕被揍,所以一会儿大家都要注意了,一定要装出争风吃醋的模样,一条腿,这是最低标准,最高给他留一只胳膊,不许致残,这是今晚的铁律,要是谁打发了性子可别怪我不客气了,一个月的袜子。”

“什么?一个月的臭袜子,老大,你还让人活不?就兄弟们的那双臭脚,别说一个月,一周就能臭死人!”

“是哦!老大,能不能换个条件?这个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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