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冲突(1 / 2)
王海明赶紧上前查看,原来是一只鹦鹉。只是不知道怎么了,是受伤了,还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鹦鹉是鹦形目,鹦鹉羽毛艳丽、爱叫的鸟。是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鸟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硬壳果。羽se鲜艳,常被作为宠物饲养。它们以其美丽无比的羽毛,善学人语技能的特点,更为人们所欣赏和钟爱。
而且,原本完好的翅膀,多了一个大洞,一片焦黑,羽毛也脱落不少,看模样像是农村的**打的。
“这些人真是闲的蛋疼,放着野鸡,野兔不打,去打鹦鹉,难道是想捉鹦鹉没捉到,恼羞成怒,最后开枪she杀了”?
“貌似前几年为了安全着想,各个村镇派出所,都实行上交政策,难道还有人私藏不成”。
想到这王海明有点生气,又有点害怕,这鹦鹉死在这里,肯定是村里人所为,要是村里有人私藏枪支,即使是**,也是违法的。现在连村里唯一的老猎户,都不使用**了,看来这事以后得留心一下。
“可惜了这么漂亮的鹦鹉,成了死鸟”。
‘你才是死鸟,死鸟”。原本应该死去的鹦鹉,突然抬起头,大声抗议起来,倒是吓了王海明一跳。
貌似自己误会了,而且枪口在翅膀上,的确不足以致命,要是打在脑袋上,神仙来了也没用。而且刚才自己看到鹦鹉一动不动,主观的认为鸟儿死了。
“看样这鹦鹉也是养了几年了,不然不能学说话如此顺溜,不过这么好的鹦鹉,干嘛要枪杀呢。不管了,先救治要紧”。
王海明捧着鹦鹉,闪身进入空间,来到河边,用河水仔细的清理一下伤口,然后配制一点草药敷在上面,最后进行包扎,因为除了翅膀,还有一些小伤口,所以漂亮的五彩鹦鹉,变身成了木乃伊鹦鹉。
最后王海明又给鹦鹉喂了一滴晨露,以希望它能快快好转,因为王海明总感觉有些不安,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越走,王海明越是不安,也没了巡山的兴致,就出来了。
“靠,又是谁来捣乱”。一听到门口的嘈杂声,王海明就火了,有些人就是得寸进尺,不得到教训,就会不停的来找麻烦。
“是王鹏,不是李一红”?王海明发现,竟然是自己那无赖二叔带头来捣乱。
“有什么事,说吧,想进去的话,就免了”。
“好,那我就直说了,这租宅是一辈辈传下来的,不能让你一家独吞了,怎么说,也得分我家一半,前院我就不要了,留给你们住,我就要后院那一块就行了。怎么样,连一半都不到,怎么算都是你家占大头”。
“呵呵”,王海明冷笑一声,原来是眼红自己的菜地了。想来是自己这几次,几万,几万块的入账,加上上次王鹏等人卖菜反被羞辱,打算强抢自己的租宅了。
“当初你们是怎么对待爷爷的,你们这些没有良心的家伙。当初动乱的时候,爷爷因为以前当过官,被拉出去批斗,被整的那么惨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每次都是我父亲偷偷去送吃的,你们可曾去过一次。最后爷爷撑不住了,不想让租宅充公,想让继承下来,可是你们呢,一听到之后,就吓跑了,是我父亲挺身出来,继承的这租宅,还因此也被拉出去批斗,就是那时候落下的病根,不然也不会”……
王海明越说越气,越伤心,回想起自己的父亲,有些哽咽,现在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看到母亲被气的哭了起来,王海明更加愤怒,这些人三天两头来捣乱,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贪吃嘴,麻烦你扶我妈回去休息”。“妈,你先回去吧,这里有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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