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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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中可能有人不晓得少林三慧是哪三位高僧,也可能有人闹不清白峦峰和武当派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但是只要在这个江湖上混过些时日,就不可能不晓得魏凌云的大名。自从三年前横空出世,这位魏少侠一直是江湖正道最为看好的耀眼新秀。铲除血衣门余孽,手刃无恶不作的廖氏三凶,千里追杀邪骨鹤翁,还亲手救下了被歹人围攻的苏府千金苏倚楼……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不精彩绝伦,也让凌云公子的名号传遍了大江南北。

除了侠义之名外,凌云公子的阔绰也让人津津乐道。大名鼎鼎的宝津楼、黄鹤楼、滕王阁,皆是魏公子名下私产,最是乐于招待江湖朋友,无人知晓魏凌云的武功有多高绝、家业有多雄厚,但是谁都知道他义薄云天,仗义洒脱,甚至可以为并不相识的朋友两肋插刀。江湖上也许还有更精彩的故事,更离奇的人物,但是如此一位财势两全的俊杰,却着实让不少人为之倾慕。

故而,对于这位人人敬仰的少侠,会冒然直呼他姓名的,整个江湖都找不出几个。眼前这位黑衣公子根本就不该问这样的废话,更不该问得如此失礼。

然而魏凌云却全不在意,只是含笑点了点头:“正是在下。敢问阁下如何称呼?”

这一问可就彬彬有礼多了,说不出的宽容大度。严漠挑了挑唇角:“区区贱名,不足挂齿。”

如果刚才那句话只是冒失,现在这句话就算得上挑衅了。宝津楼上可不是只有一桌食客,旁边一位身穿灰色书生袍,颔下三缕山羊须的男人已经转过了身,想要呵斥这个莽撞无礼的年轻人。

魏公子却哈哈一笑,赞道:“阁下真是好性情,让魏某更有结交的心思了。”

凌云公子都并未发作,灰袍书生摸了摸鼻子,又转回了身去。这时楼下的店小二终于收拾妥了饭菜,高声唱着菜名送了上来。宝津楼的招牌菜自然名不虚传,只见一条头尾俱全,炸的金黄焦脆,又勾了浓稠芡汁的黄河大鲤鱼,并一只浓香扑鼻、筋骨皆烂的荷叶叫花鸡摆在了桌上,壶中之酒则色泽清冽,毫无杂质,光是闻闻那酒香,就让人肚中馋虫大动。

这本是严漠随意点的菜,只是店家搭配的精心,别具风味又足以饱腹,很是有些名店风度。然而魏公子却皱了下眉,冲严漠笑道:“这顿饭我请,又怎好如此简慢。不如我让厨房做一道‘二十四桥明月夜’,一道“玉笛谁家听落梅”,再来份‘好逑汤’佐餐,才配得上这临水碧波的春时美景。”

老实说江湖人中就算有喜欢舞文弄墨的,也多是附庸风雅或志趣古怪,比不得正经官宦人家讲究,来这宝津楼吃一道招牌菜已经让很多人心满意足,又怎么会在意什么时节、风韵。听魏公子这句话,倒有不少人好奇的竖起耳朵、瞥过目光,想要看看这些稀罕菜肴有什么离奇。

像是觉察到了众人的好奇,魏凌云也不私藏,侃侃解释道:“这‘二十四桥明月夜’取得乃是扬州美景,别有洞天之意。先把上好的金华火腿剖开,挖出二十四个圆孔,再把嫩到点指可破的豆腐削成圆球,塞入火腿之中上笼蒸煮,待火腿的滋味全部浸入豆腐后,弃火腿,食豆腐,入口即溶,干鲜无比,让人流连忘返。还有那“玉笛谁家听落梅”……”

魏凌云的口才着实不差,三道菜介绍的细致入微,做工之独特,滋味之新奇都让人心痒难耐,只恨不得马上就让小二端上来尝尝,就算不是老饕,也好歹过一回嘴瘾。

偏偏严漠连眉毛都未抬半分,伸手拿起筷子轻轻一插一提,夹了条鸡腿出来:“对不住,我就喜欢大鱼大肉的粗笨吃法,不劳魏公子费心了。”

其实严漠如今的皮囊非但不粗笨,甚至比这位端方如玉的凌云公子还要俊美几分,白玉般的手指持着乌木筷,看起来风雅斯文,简直楼上任何一人都更像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可是这位贵公子吃起饭来却丝毫谈不上文雅,下箸如飞,还不怎么吐刺吐骨头,跟多数江湖豪客们形容无异。

看着对方毫不客气的姿态,魏凌云嘴角微微一抽,居然撩起衣摆,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轻轻持起酒壶摇了一摇,魏凌云展颜一笑:“这是本店自酿的剑南春,口感绵长,浓而不烈,便是诗仙词圣也赞不绝口。”

说着,他手腕一提,在面前的两只酒盏里斟上了美酒,随手举起其中一杯,魏凌云向严漠敬道:“相请不如偶遇,今日便要请阁下饮上一杯。”

“偶遇?”严漠夹菜的手慢了一拍,像是听到了什么可笑之事,“我看是相请才对。只是不知魏公子引我到这里,又为的是什么?”

魏凌云挑了挑眉:“阁下何出此言?”

严漠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不再看那两盘吃了大半的食物,反而用带着一丝隐约戾气的眸子看了看魏凌云手中的酒杯:“我虽不嗜酒,但是也知道碰上朋友才能喝得痛快。这酒,怕是喝不得。”

面对如此不留情面的拒绝,魏凌云哂然一笑:“阁下多虑了,今天实乃因缘际会,想跟尊驾交个朋友,又何必因为一杯水酒伤了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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