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二审判决(1 / 2)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早上,在事发时间过去整整一年以后,被众多媒体所跟踪报道的落雁县城管打死小贩张平一案,终于在江淅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
这一天赶到法庭外的人特别多,有张平夫妻的女儿张晶,他俩生前的亲属工友,还有落雁县的涉案城管和领导、家属,而更多的则是各家媒体的记者,和替张平夫妻俩鸣不平的普通民众。
朱颜、陈兰和陈老师夫妻俩也来到了省城,他们是伴小晶晶来的,为此他们还特地请了几天假。
朱颜他们是昨天晚上到省城的,住在廉价的东湖旅馆。没想到刚住下不久,就有人造访,原来是那些城管临时工的家属。他们是来让张晶撤案,说这样他们就给她五十万元的补偿。还威胁说,如果她不肯撤案,恐怕就连一分钱也拿不到,这官司她是赢不了的。
这事让所有的人心里都很气愤,有觉得有些蹊跷,但大家都没往心里去。因为案件的事实很清楚,而且证据也确凿,不管怎么判总不会太离谱吧,毕竟华夏国还是法治社会嘛。
陈老师请的律师是省法律学院的一位的教授,叫邓虎。邓教授在法律界很有名气,而且为人很仗义,这次官司他就是免费替张晶打的。他本人也对这场官司信心十足,说原来落雁县公安局和法院作出的判决绝对是错误的,在二审时不可能再出现这样颠倒黑白的判决。
上午八点正,法庭的大门终于在众人的期盼的目光下如期打开。张晶作为二审案的原告,跟律师邓虎一起先进去了。然后,作为当事人的家属一方,朱颜他们有二十人被允许进入旁听。
进过一番法律程序后,主审法官宣布庭审开始。按照规定,先由原告方律师邓教授陈述诉讼主张和案由。
只见邓教授镇定地站起来,朗声说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死者家属张晶的律师,我首先向这个这么小便失去双亲的孩子表示同情,也向造成这起悲剧的凶手们表示愤慨。不管小贩张平是否有罪,都应该由法律来决定,而不应该未经审判就被活活打死。法律就要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落雁县法院和公安局未经验尸便草率地认为张平是暴徒,是死有余辜,这种做法是与法律的严谨精神相违背的。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张平是因故意杀人,才被落雁县城管人员赵某某、梁某某、李某某和童某某等正当防卫而击杀,这个定性是错误的,适用法律也是错误的,是与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我还要向法庭提出,追究城管人员赵某某、梁某某、李某某、童某某的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
如果张平就这样被白白地打死,必将有更多无辜、无助的商贩死在城管手下;如果这样合法的申诉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那么只会让更多的人以极端的、暴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如果张平就该这样被打死,那将不再有罪与非罪、善与恶、生与死的界限,我们社会中本已非常可怜的规则的力量,也必将被邪恶、混乱和野蛮所摧毁。
我希望今天法庭的判决,能够说明我们的司法体制还有起码的是非观和独立性;我们希望张平案的司法过程,能够让人们看到我们这个多难的民族,还能够从苦难中反思,并坚定地站在法治和人道主义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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