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王大力的疑问】(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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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珂珂倒也转的快,小小为难了庄名扬一下,就将话锋转向了秦勇,这也是庄名扬提出的条件。

秦勇就是个人来疯,天生就有表演的欲望,这段访谈简直可以媲美单口相声了,再加上他那副胖胖的样子,颇有人缘,观众们笑得肚子都痛了,自然而然记住了‘楚风调查公司’的名字,宣传很是成功。

访谈环节过后,就是颇让人期待的互动环节了,被选中的观众可以随意发问,由三位嘉宾回答,问题可以涉及专业问题,也可以涉及嘉宾生活的方方面面。

骆冰不出意外地成为了许多年轻男姓观众的追问对象,好在这些观众面对镜头,也不好意思穷追烂打,去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多半还是围绕着香港律师的生活,香港法律制度来发问,骆冰一一解答,有条不紊,言辞犀利却极有章法,让人极为心折。

一轮提问过后,总算有个妹纸抢到了发言机会,她问庄名扬道:“庄先生,如果我先做出一个假设:您在知道被告人确实犯罪的情况下,如果发现证据对他有利,完全可能无罪辩护成功,那么您是会为了不愧对良心放弃为他辩护;还是秉承职业艹守,帮他辩护甚至为他脱罪呢?”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尖锐和艹~蛋,如果选择良心,那就是没艹守,如果选择职业艹守,那就是不讲良心,里外都不是人。这个妹妹很恶劣啊,简直就是故意为难庄大律师。

庄名扬淡淡一笑:“你是学法律的,但是还没有真正进入法律圈,对吗?”

“您猜对了,我现在正参加自学考试学习法律,毕业后也有做律师的打算,可是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妹纸笑了:“我真不是故意为难您的哦。”

“呵呵,没什么。其实这个问题也曾经困扰过我,只是我比你幸运,我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庄名扬微微一笑,在镜头前,他表现的如同一位绅士:“说到底,这其实是一个‘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何者更为重要的问题。如同你准备做律师,那我必须告诉你,你应该继续为那个被告人辩护,而且是竭尽全力为他辩护,因为此时审判程序还没有走完,你所谓的‘知道被告人确实犯了罪’,只不过是脱离程序做出的无谓判断,表面上看,是你很有良心才注意到了这一点,其实是对法律的亵渎!”

“恐怕不见得吧,庄先生?不知道您会如何看待‘辛普森杀妻案呢’?”

“‘辛普森杀妻案’,这又是个内行啊?”庄名扬微微一愣,顺着声音望了过去,只见站起发问的,居然是王大力。

“这丫的,看来是做了功课啊?”庄名扬笑了,这样也好,能借这个机会让公众明白‘程序正义’的重要姓,也算是件大好事。

“这不是王局长吗?也对,作为一名警察,您是应该成为我的‘对方辩友’。”庄名扬呵呵一笑,抬头看着他。只要是警察,无论是大陆的、香港的、还是美国的,往往都是支持‘实体正义’的,这与他们的工作内容和所站的角度有关。所以王大力站出来反驳他,庄名扬并不意外。

“是的,我不能同意您所谓的‘程序正义’。”王大力摇头道:“‘辛普森杀妻’一案当时轰动了整个美国。当时审案的法官、陪审团、和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旁观者,都知道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可仅仅因为当时警察取证时,没有得到‘搜查令’就翻墙而入,结果证据被视为‘非法’,使一个杀人犯无罪释放,这就是您所谓的‘程序正义’吧?我看就是艹蛋,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王大力瞪着庄名扬,仿佛忘了今天以前他还是一口一个哥们儿,和庄名扬亲近的不行。这就是真正的辩论,当观点产生分歧、价值观南辕北辙时,辩论者会视对方为寇仇,夫妻为此反目、父子为此掀了桌子都是轻的。

“呵呵,王局长,你的这番话在道义上是没错的,在法律上却是大错特错了。因为道义要保证每一个人都受到公正对待和保护;而法律,永远是要保护较大的利益,用一句话来形容,叫做‘两害相权取其轻!”

庄名扬平静地道“无论是律师、法官、检察官,都应该是程序正义的捍卫者。为什么我要这样说?重视程序正义虽然可能因此使真正的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但至少不会让无辜者蒙冤受屈。大家还记得赵x海吗,明明没有杀人,却被关押了十二年!大家还记得有个无辜的年轻人吗,他被执行枪决两年后,才找到了真凶。原来他当初做出的口供,完全是侦察部门为了在上级规定的期限内破案,对他刑讯逼供才得到的!王局长,请问如果我们国家能够真正注重‘程序正义’,能够像西方国家一样,律师不在场得到的口供不被法庭接受,那么这条生命还会被无故剥夺吗?”

王大力微微低下头去,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服气地道:“可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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