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京中来人(1 / 2)
马圈就在后宅,要挑马根本不用牵来牵去的,典韦自己跑到马圈里去挑,他很实在,第一眼就看中了火炭。当他回头看时,就见刘胜嘴咧开了,而李勤冲自己轻轻摇头。
典韦忙道:“这匹马真好啊,不过不适合我,这是匹母马啊!”
他看马群中有一匹力量型大马,这**要说跑得快那是差点,可要说负重却是一等一的,是一匹黑鬃红马,他便要了这匹,这匹马也相当不错了,而且又不至于让刘胜心疼得吐血。
典韦问道:“这马定能驮得动我,不知叫啥名字?”
刘胜呃了声,不是每匹马都要起名的,又非是火炭赤兔这种宝马。
李勤看了眼刘胜,见他不答,便笑道:“能驮着你跑的马,可以称为神马了,不如就叫它浮云吧,可以飞在天上!”
典韦重重地点头,道:“好名字,就叫它浮云吧!”
刘胜做了副堡主,心痒难耐,简直就一副要马上投入到大生产怀抱中去的样子,他道:“李郎,闲着也是闲着,这些天我闲得尽长肉了,得活动活动才行,我现在就去扶角堡看看,看看缺啥少啥,得赶紧想办法啊,凡事不能拖,越拖越事越大,我这就去看看。”
李勤道:“别着呀,你的腿……”
刘胜不等他说完,便道:“没事的,让他们抬着我去,我有的是手下……嗯,咱们扶角堡有的是手下啊!”心急火燎地,他招呼手下抬着胡床,就要送他去扶角堡。
李勤自不会阻止,不能打消他的积极姓,他陪着刘胜一起往外走,李勤道:“刘兄先去城堡那里吧,我还得去一趟县衙,听人说汤县令去迎接谁了。可如他提前上路,而我昨天才回,应该在路上碰见才是啊,却没有碰到,倒还真是奇怪了。”
刘胜道:“官场的事最麻烦,尤其那个汤介,表明上对谁都不错,实际上肚子里的花花肠子最多,顶不是个东西,李郎以后要小心他些!”
李勤叹了口气,心想:“可不是嘛,他让我自建扶角堡,就是为了把我踢出富平县的权力中心,只是他没想到,我凭着自己折腾,竟然把城堡建起来了,而且还在往好的方面发展,真不知他会怎么想,想他自己搬起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一起出了刘家,刘胜赶去扶角堡,而李勤又去了县衙,就算见不着,也得多等等,表现出他对县令大人的尊敬。
路是不远,没走多一会儿就到了县衙的前面,典韦拉着他的浮云,不停地摸着,笑道:“以前在家乡时,马倒是常骑,可这么好的马却是从没骑过,这是大宛良驹吧?”
李勤回头看了眼,摇头道:“不是,应该说是大宛马的后代,但血统不纯了,可你不必遗憾,马的用途是多种的,这**是专门给身子沉重的人骑的,正和你用,要是长途跋涉,比我的黑马都要强上一些。”
现在的典韦,对于座骑的要求不高,能有一匹好马就心满意足了,他的要求要随着以后身份地位的提高,随之提高。
李勤道:“我正想一件事,我得到过一把非常沉重的大刀,有一百来斤,押给刘兄了,等赶明我让他把刀给你,看看你能不能用。”
典韦啊了声,道:“一百来斤的大刀,那是什么刀啊?干嘛要打造得如此沉重?”
李勤道:“可是能为了显示匠人的手艺高超吧,那刀非常威风,有可能是氐人镔部打制的。”说到这里,他想如果能把镔部也拉进自己的扶角堡就好了,那样以后兵器打制,就不再成问题了,自己军队的战力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正低头想事,忽然大道上走来一队车马,最前面的马车很是华丽,而且车旁的随从均是身穿铁甲的士兵,足足有一个队五十个人那么多!
李勤抬头看去,道:“这些是什么人?”
典韦嘿了声,道:“铁甲啊,真有派头!”
豪华马车中,张久挑起车帘,往外看去,心想:“这地方也太穷了些,走了一路,都没见过多少百姓,进了县城,连几处高大的宅院也没见着,未到凉州时,不知啥叫穷,不到这富平,就不知啥叫穷到底儿啊,干爹派我来凉州收钱,怕是收不足数啊!”
张久是京城洛阳人,今年刚刚三十岁,在京城他身份不显,可一出来,立时就威风八面了。他是一个宦官,在宫里专门给皇帝清洗餐具的!千万别小看清洗餐具的宦官,能给皇帝洗碗,这本身就是受信任的一种体现。
而张久的另一个身份更加不得了,他干爹是十常侍之一的张让!宦官没儿子,往往只能收干儿子,让干儿子改姓,继承自家的香火,比如曹艹,就是大宦官曹腾的孙子,别看曹腾是个宦官,却有费亭侯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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