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交通巡捕(1 / 2)
商华建议这个武士彟成立一个专门负责交通事务的参军,名为交曹参军?33??这个各级部门成立这个参军,按照商华的建议,这个将会是模仿后世的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可以制定相应的交通道路建设计划,负责各种交通事务,并且承担起收取各种道路的通行费,甚至维护交通安全的职责的政令官。甚至以后这个部门将会统领下属的交通执法人员,这些交通执法人员将会负责执行交通规则,让交通通畅,维护交通安全。
不过这样的交曹参军可以说是权利不小,因为手里掌握着道路的修建,这样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了。就商华所知道的,在后世最容易腐败的官员里面,交通系统的官员绝对是其中之一。当然,并不能因为交通系统容易腐败,也就要取消交通系统了。未来大唐的道路和各种交通需求越来越多,成立一个专门负责交通事务的部门,这样也是合情合理的。
武士彟想了想,说:“好的,我可以跟皇上建议。这种下属的属官,我也是有不少权力的,我可以建议吏部设立一个交曹。”
武士彟同意了这个方法,因为这个调整属官的职位也是他的权力之一。按照唐朝的情况,唐朝时期的地方官府并不相识后世,有一整条线下来可以有各种常设部门的。如果是后世的部门,往往是中央有“部”或者“总局”,省级有“厅局”,市县区一级有“局”或者是“分局”等等。这么是一条线下来,地方没有多少权力调整这些部门,因为一旦调整往往要全国都要受到影响。可是在唐朝不同,唐朝时期地方的官员尤其是州刺史或者是都督府的官员,完全有很大权力建议上级设立一个新部门。
这个其实也就是古代重视“块块”,不重视“条条”的情况。一切以一把地方一把手主官为主,至于别的属官往往权力很小,也都不得到重视,也就是主官一句话的事情,就可以轻易的改变甚至废除这个职位的职能。这个也是古代特有的特色,一方封疆大吏权力很大,完全是可以一言而决。
“武长史,我想从各地的捕快里面可以抽调一批人出来,专门负责组建一个交通巡捕。在各州成立一个交通巡捕队,人数大概是三十多人。我们扬州大都督府下属可以设立一个交通巡捕总队,大概千人左右。”
商华介绍了这个将来的推荐成立交通巡捕的计划,这个交通巡捕其实也就是一个专门负责交通治安的警察。在州这一级,也就是有三十多人的交通巡捕,这个交通巡捕三十多人对于这个时代已经足够了,因为这个时代的一个州不过几万人,所以三十多个人已经足够了。甚至这个交通巡捕队伍可以按照需要,不但维护交通,也是负责治安巡逻的事情,保证他们可以去进行相应的维护治安等等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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