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天这个代名词只有我能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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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办法!”火神拍掌欢呼,随即嬉笑道:“那么过程呢?争骨头?争美元?还是争你?”

“你听我曰完你会死是吧!”王夙天狠狠一瞪火神,然后恢复正色道:“另外一只丧尸是一只极其漂亮的女人,对此火神吃过几次亏(火神:喂喂,我那只是大意了好不好?在说出来我跟你翻脸!),那个女丧尸很残暴,从一出现开始就是不停的吞食同类,吞食同类,本来c市中还有几只和蝙蝠差不多的丧尸的,结果差不多都被她给吃掉了,弄的现在满城丧尸看见她就躲。”

“难道就没有丧尸反抗它?”白天愣愣出神,不应该啊!

“打不过啊!”王夙天苦笑一声:“有一只高级丧尸带着上万的丧尸一起去围杀它,结果都被她给吞噬掉了,从此整个c市没有那一只丧尸敢看它一眼,闻着气味就老远散开了。”

“你是打算把蝙蝠侠引到那女丧尸面前让它们大开杀戒然后我们得利?”白天道。

“不错,因为根据我的了解,那个蝙蝠侠同样也是一个吃货,以吞噬同类从而进化的异类,如果让它们两个碰面的话,我想一定会很精彩的,你们期不期待?”王夙天笑道。

“期待期待,我都等不及了。”火神当下表态,激动的手舞足蹈。

“咳,我只是想快点将c市的丧尸扫清干净罢了,你们不要用那不纯洁的眼光来玷污我纯洁弱小的心灵,我会受伤会生气的。”火神看三人投来怪异的眼光连忙大声说道。

三人笑的更怪异了。

相信你?开玩笑吧!

“什么时候出发?”高离问道。

“时间紧迫,刻不容缓,你们谁谁谁留下来一个看家,其他两人跟我来!”白天正气凛然的开始指挥起来,豪气冲天,将英雄气魄外放,震住了三人。

他的无耻再一次的震住了三人!

留一个下来看家?其他的跟他走?

什么意思?你一句话就把选择权利交给了我们是不是?

貌似我们跟你不太熟应该是你留下来守家的吧!

“火神你留下来照顾大家,我们三人去!”想想后,高离对火神道。

此去没有王夙天还真的不行。

“好,既然这样,为了还c市一个和平安定,为了传扬我华夏名族的优良传统,我决定组成一个小队,我身为队长将带领你们突破一切,歼灭一切,杀光一切,为我们美丽的世界带来光明带来希望,既然这样那我们这个队就叫做…”

“装*逼队!”火神懒散的接了一句。

噗!

正说到gc的白天差点一口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当场了。

“走吧装*逼队队长!”高离王夙天两人都是忍不住的嗤笑起来。

“事到如今我想我真的不能再低调了!”白天猛地一挥手,一把拦住了三人,隐藏在手臂后面看不清的嘴巴叹了口气,缓缓道:“我不装比,我只是来拯救你们于危难于水火之中的英雄而已,优秀不是我的优点,那只是我的本质,厉害不是我的特长,下面才是。所以你们要相信我,就像相信明天天还会亮你们还是男人一样的相信我,不然我就只好作出不必要的措施来让你们相信我了。”

“什么措施?”火神愣愣出奇。

“天山折梅白天手法之剪刀手!”白天比出一个剪刀在三人党中央剪动了起来。

“胜利队队长,我相信你!”火神捂住党中央,放声大喝。

白天将怪异的眼神投向高离王夙天,两人连连点头,真是不怕高手耍流氓,就怕高手无节操,他们算是把白天给看白了。

“既然这样,胜利队队员随我冲!”白天相当满意三人的眼光,当下大手一挥,率先飞了出去,高离王夙天两人苦笑着跟上,这时火神才知道原来能够留下来是多么的幸运。

“哎呀小光,你知道它们在哪里吗?”飞到外面之后,白天恍然大悟的一拍大腿,怎么忘记这个问题了,它们的位置都不知道他们还去找个毛线啊!

“当然知道了,我可是拥有心灵之光的觉醒者啊!就这点小事还想难住我?还有我叫小天不叫小光。”王夙天得意的说道。

“小光,你首先得知道,我,叫做白天,天这个代名词是只能属于我的,别人都不能够拥有,那都是一种对于我的挑衅,我的侮辱你知道吗?”白天义正言辞的训斥王夙天,引得他是一阵无语,一阵抽搐,你丫的还敢再无耻一点吗?看着那张讨厌的嘴脸,心性大好的王夙天都几次忍不住的想砸过去。

“好。”王夙天点点头,算啦,退一步海阔天空,而且他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权当是在培养心性好了,反正他是看出来了,这白大哥纯属就是这种性格的人,就一痞子性格。

嘭!嘭!嘭!

在三人刚刚踏进一处公园的时候,四周地面猛地裂开,六根巨大的石柱冲天而起,形成一个六芒星阵,其中星芒交织汇聚变换,最后被一股浓重的血浪气息占据,变成一片血色星空,飞出无穷无尽的嗜血蝙蝠,撕咬星河。

吼!

蝙蝠侠破土而出,双脚踩在两根石柱上面,庞大的身体遮住天际,遮住三人,随即它的身体缩进了肉翅之中,肉翅变换成为一张黑色的结膜,连通六根石柱,启动了这个六芒星阵,它的肉翅化为无边血色星河,飞出无数血蝙蝠吸血鬼和血刺,铺天盖地的杀向三人,瞬息的变化中。三人都是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陷入极度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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