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魔神之子(6K更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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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气四溢,接下去的一幕不言而喻,黑衣人在他的血爪下无一幸免,而他自己却如暴走的猛兽,撕咬尸体……没错,用牙齿血淋淋地咬。【零↑九△小↓說△網】

我再一次觉得恶心。

远处路的尽头,跌跌撞撞出现一个孱弱的身影,虽然面孔被凌乱的长发遮掩,但依稀可以辨认出,这人正是棺材中的女子,消瘦的脸廓和弱不禁风的身子骨。

男子沉浸在杀戮的快感中,双眼通红,直到女子站在她身后,憔悴地跪地,嘶哑地唤了一声“狸”,他才发现,而且一转身就下杀手,全然杀红了眼。

第一次领会到魔神可怕力量的诱惑,那个坚韧刚强的男子在魔神的控制下,完全丧失自我,如同行尸走肉。

我来不及阻止,或者说无法触碰到,眼见女子轰然倒下,男子如梦初醒。

风刮起地上的沾染了血迹的杂草,女子的长发也在风中飘散,露出绝世容颜,满眼的疼惜没有一丝恼怒。

男子嘶声裂肺却吼不出来,“阿芙”二字声声卡在喉咙里。

这对痴男怨女两两相望,只不过一个已经奄奄一息,另一个伤心欲绝,谁都无法说出关切的话。

狸握着阿芙的手,不言不语久久凝视。

我不禁想起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句本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说的是战士们在上战场之前所立下的“生死与共同甘共苦”的誓约。

但我觉得此句想说的既不是生死同盟的誓约,也不是爱情相守的誓言,而是希望能活下去,能长长久久活到白发苍苍的期盼,若是无法活着所有执手偕老的誓言都只是虚幻。

活着,本身就是一场盛宴;活着,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我尽从来不曾好好珍惜过!

后面的事大体如我猜想的,男子狸放弃自己的性命,女子阿芙腹中胎儿继承了诅咒。魔神的强大力量撑着不让母体死亡,胎儿一死,诅咒立即消逝意味着魔神的力量随之消散。

漫天细雨化作倾盆大雨,打湿一地血尸,也浇熄了这份炙热的爱情。

不久就有人路经此地救了阿芙,而狸作为人神共愤的恶魔,被追杀来的人割下头颅,身首异处。

救了阿芙之人正是李员外的儿子,这少年生得风度翩翩,其实也算是英雄救美的美事,可惜佳人早已心有所属,一直到少年娶她之日,她都不曾说过一句话,终日低眉垂目不曾正眼看一眼少年。

我立在床边,细细打量阿芙,她失了光彩的眼睛依旧漂亮,仿佛蒙尘的珍珠,掩饰不了夺目的华丽。

她抚摸肚皮自言自语,又似乎在对腹中的胎儿说话:“那日你从土匪手中救下我,你说你是山里长大的没有名字,别人都叫你狸猫……多卑微的名字,我说以后叫你君狸吧,既不失野气,又得体大方。你嫌弃我文绉绉的,却又得意地告诉别人你叫君狸。”

“还有一日你为我翻山越岭采来药草,只因为我怕苦,给我换一个药引,手上伤痕累累,你却笑着说——这点小伤算什么,你才是病怏怏地赶紧好起来,我把全天下最美丽的蝴蝶都捉了来放在你的院子里,可别蝴蝶飞走了,你还没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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