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大紫荆勋贤,书香门第(2 / 2)
1956年,与同写武侠小说的梁羽生和百剑堂主在报上开设专栏《三剑楼随笔》,三人合写随笔,给新派武侠留下了一段历史见证。
1956年在《香港商报》全年连载《碧血剑》。1959年於自办的《明报》上连载《神鵰侠侣》。
1953年至1958年期间。他曾以林欢作笔名,为长城电影公司编写剧本,其中《绝代佳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金章奖。更曾合作导演过两部电影,与程步高合导《有女怀春》及胡小峰合导《王老虎抢亲》。也曾以姚馥兰为笔名撰写电影评论。还为电影歌曲填词。
1959年,查良镛等人於香港创办《明报》,后来推出包括《明报晚报》、《明报月刊》和《明报周刊》、及马来西亚《新明日报》系列报刊,金庸还成立了明报出版社与明窗出版社。
1991年注册成立明报企业有限公司。当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明报集团1991年度的盈利接近一亿元,1991年明报集团香港上市后。他退出报业管理层,於是他从此去周游列国、教书、静修、游山玩水、研经,他在1991年的《资本杂志》的《九十年代香港华人亿万富豪榜》名列中排第64位,他亦被誉为文人致富的典型例子。
查良镛为《明报》撰写社评二十余年,以左手写社评,右手写小说传为美谈。
1960年代,由於中苏交恶,中国大陆安全无保障并面临威胁,开始积极发展研究核武器,陈毅在1963年提出了核裤论:当了裤子也要造核子!。
查於1964年在《明报》发表《要裤子不要核子》社评,反对在贫穷情况下造原子弹。左翼报纸《大公报》、《文汇报》、《新晚报》等以****、亲英崇美、背叛民族立场回应。
直到最后陈毅出面制止了左派的攻击。虽然明报系列并非激进刊物,但文化之大革命爆发时,查良镛和《明报》公开对其持反对态度。
在《明报月刊》40周年的撰文上,金庸也直言刊物是和文革对着干,具体展现在纪录彭德怀功绩、出版吴晗的《谢瑶环》剧本,极力扞卫中国传统文化和批判错误抨击。
查遂被被香港左派分子骂为汉奸、走狗、豺狼镛;更曾受死亡恐吓,一度离开香港暂避。回港后一路受香港政府特别保护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
1973年春,查良镛曾前往台湾,并与蒋经国见面会谈。文革结束后,金庸在1981年与1984年来到中国大陆访问,并先后在北京与邓小平和胡耀邦会谈。
随后198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宣告成立,金庸作为委员之一,任基本法政治体制起草小组的港方负责人兼经济体制起草小组成员。
因香港政制方案乃基本法中最为核心且争议最大,直至1988年方案尚未成型。1988年,金庸与查济民提出了备受争议的政制协调方案(又称双查方案、主流方案)。
这个方案相对当时各界所提出的众多方案中比较保守,因而被认为有碍民主进程而得不到港人支持,查回港后有各种针对他的示威抗议发生。
实际上查之本意为给民主派李柱铭、司徒华两人留出余地,但当天两人沉默以示抗议,使得最为保守的这一方案得以通过,大出查氏所料。
然中央政府当时认为正是底限所在,故其后作修改并被纳入基本法使用至今。1989年北京发生了89民运。5月20日,首都戒严令发布当天,查良镛辞去基本法草委、谘委职务,结束了从政生涯。
金庸对武力镇压学生表示伤心。同年在《明报》创办三十年庆祝茶会上宣布卸下社长职务,只担任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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