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粉丝(1 / 2)
衣香鬓影、灯火辉煌。
女士们全都穿着高跟鞋晚礼服画着精致妆容,容颜若画,先生们则都是衣衫革履,风度翩翩。众人或三两相聚,端着高脚杯,浅笑低声交谈;或两两结伴儿,随着华丽奢靡的背景音乐,在舞池中翩翩起舞。
一到达这个世界,映入沈默眼中的,正是这样一场十分奢华的上流宴会。而穿来的这个身体,这个时候,却是像个局外人一般,正倚着栏杆,隐在露台的角落里。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纷杂的人影,俊男美女看得人眼花缭乱,多不胜数,这还是头一次,沈默没能在到达任务世界的第一时间,就辨识出自己的目标人物。
他垂眸,看了眼手里端着的高脚杯,顺手晃了晃杯中那在灯光映衬下,闪着迷离光芒的红色液体,在脑内唤道:“莫。”
莫反应很快,“默默,我来啦!”
沈默也不罗嗦,直接问道:“目标人物是谁?”
“咦?你没看到?”莫惊讶了,“不应该啊,不是说,你应该是穿越到目标人物周围的吗?这次怎么……”
没等莫话说完,沈默就听到一个带着几分嘲讽的轻佻声音在自己不远处响起:“哎,秦大少,喏喏喏,那是不是你的小暗恋者?我本来还惊讶他今天怎么没跟来,原来是躲在了这里。”
听到这话,沈默一抬眸,就见到两个男子正一前一站在露台门边,想是有什么私-密的事情要进来这个幽僻的所在密谈,没想到却发现了在这里躲清净的沈默。
说话的,是走在后头的男人,身材瘦削,面容俊俏,生了一双桃花眼,流盼之间,十分风流;
而他前面那个,宽肩窄腰、身姿笔挺,面庞凌厉,仿若刀削斧凿一般,不过二十七八的年纪,眉目之间却颇有威严之意,而且,其行止之间,仿佛苍松翠柏,那是一种军人才能具备的飒爽英气。
沈默约莫着,这位,应该就是那人口中的“秦大少”了,而那个所谓的“小暗恋者”,大约是指自己?
听见那人的话,那位秦大少头也不抬,连瞥也不瞥沈默一眼,只利落一转身,冷淡地对他身后的那人说道:“换个地方。”说完,便率先离开了。
那生着桃花眼的男子却没立刻跟出去,而是对沈默眨眨眼,斜飞了个媚眼过来,嬉笑道:“戚遇小弟弟,你看,秦大少也回来了,有时间就来找哥哥们玩儿啊,这么些日子没见,哥哥们可想你了。”
见人没跟上来,秦凌君再度冷声唤道:“程秋。”
“来啦来啦!”那名唤程秋的男子一边儿应着,一边儿又给沈默飞了个吻,“戚遇小弟弟,记得来找哥哥们哟!”说完,一挥手,便也转过身,加紧脚步赶上了秦凌君。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远了,望着他们在拐角处消失的背影,沈默脑海中问道:“目标人物,是那个秦凌君?”
莫立刻回应,“对对对,默默,没错,就是他!”
沈默半垂下头,将杯中的红酒搁到栏杆上,“嗯,我知道了,把资料拿来吧。”
过了一会儿,沈默呼了口气,揉了揉仍胀痛着的额头,慢慢地翻看起原身的回忆来。
这个身体确如那个程秋所说,名字正是戚遇。说来,这个戚遇的家世背景本是十分不错的。
他爷爷是军队高官,曾在当局中颇有威势,爹自然是随着爷爷的老路,也走了部队的路子;
他娘呢,虽不是什么军-政世家的淑媛,但也是有名的“云峰集团”家的大小姐,在行商一途上颇有天分,为人更是手腕卓绝,脱离家族之后,还在商场之上打下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作为妥妥的军三代、富二代,他爹他娘的独苗苗,戚遇在京中这片土地上,就算不横着走,那也是数得着的贵戚子弟,本应是过着众星捧月地小少爷生活,一直无忧无虑地长大:
或者成为英才俊杰,造福百姓,或者成为斗鸡走狗地膏粱纨绔,呼朋引伴,为祸一方。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还没等到他长大,这天儿就已经变了。
大概在他五岁左右,他的爸爸妈妈竟因一场飞机事故去了,他立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小可怜儿,只与爷爷相依为命;
戚家子息单薄,一直都是独代单传,他爷爷自然也只有戚父这一个儿子,乍然得知消息,白发人送黑发人,惊痛之下,大病一场,身体竟也渐渐衰颓了。
没了父母看护关爱,他爷爷精神日短,不能在方方面面地照料他,知道自己只有爷爷这一个亲人能够依靠了,戚遇这个曾被人捧在手心里疼宠的小少爷,便渐渐地收敛起了不懂事的骄横,学会了什么叫做乖巧。
因为他长得瘦弱,面容更是像个女娃子,大院里的野小子们都爱欺负他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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