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厂公与太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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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侑亲自给他披上一件裘衣, 说道:“边塞多有风霜, 老师一定要保重身体。”

林阶低声道:“陛下, 臣有一事相求。”

明侑有些意外, 相处这么多年, 从未见他开口求过自己什么,他忙道:“老师请讲,朕无有不答应的。”

“请陛下护着阮宁, 她这人,有点笨。”林阶说着叹了口气,有些淡淡的惆怅, “我已经与她订了亲,等和谈归来便要成亲, 在大学士府臣还能护她周全, 但臣担心太后会命令她进宫, 对她不利, 太后她……有些讨厌阮宁。”

若不是边塞事事艰苦, 他真想带上阮宁一起走, 年过三十才知道贪恋一个女人竟是这种滋味, 然而偌大年纪, 遇到□□也并不比少年显得老成。

“老师要成亲了? ”明侑喜出望外, 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阮宁可真是个福星, 他再也不用担心老师会孤独终老了, “天大的喜事!我立刻给你们赐婚!”

明侑话一说完,跟着又疑惑地问道:“太后为何要对她不利?”

林阶不想说出实情,明侑是他一手教养的好孩子,也是个好君主,不值得为太后伤了他。他含糊说道:“阮宁太笨,头一次进宫不懂礼仪,得罪了太后。”

“这点子小事,太后不会放在心上的。”明侑笑着说。

林阶神色郑重,认真说道:“臣恳请陛下,一定要照顾阮宁周全。”

明侑见他如此谨慎,不由得起了疑心,道:“老师请放心,朕一定保护阮宁周全。”

“谢陛下!”林阶一躬到底。

车马逶迤走远,包了厚厚蒲草的车轮十分安稳,林阶拿了卷册看着,心思却早就飞到了阮宁的身上,也不知她这阵子在做什么?

昨夜她嘴上一直拒绝,到底还是放他进了门,承受了他近乎疯狂的亲吻和爱抚……她的肌肤比上好的羊脂玉还润泽滑腻,那纤美柔软的脚,让人难以自拔低沉沦,于是他放开怀抱,虔诚地吻遍了双足的每一处,在巨大的满足中,他几乎登上了巅峰。

想到她手足无措,被他吻得浑身颤抖、又害羞又沉醉的模样,林阶心里一荡,恨不能立刻调头回去,再来一遭。

可惜后来他再想亲吻别处时,她却说什么也不同意,非说他亲过了脚便不能再亲嘴唇,又嫌他嘴巴脏,就连他哄她说去刷牙都不行,这小人儿可真是矫情的厉害。

可他偏偏被她吃得死死的,连脾气也发不出来。

她不许他乱动,否则就要赶他出去,他便强自忍耐,等她睡着后才偷偷在她唇上一吻,心满意足地挪去她脚边睡了,堂堂首辅,居然被个小女子呼来喝去,别说其他人了,昨日之前就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短短几天的功夫,情况全都变了,从那晚她落泪、他怜惜开始,他俩变成了旗鼓相当,而那个吻之后,她就成了主导的人。但他竟然不反感被她带领。到底是因怜生爱,还是因为她能唤起他男人的能力?林阶自己也说不清楚,然而美好的女人天生就有魔力吧,不然为何有那些诗,春从春游夜专夜,三千宠爱在一身——天子见惯美色尚且如此,他只是凡夫俗子,更何况天底下那么多女人,他只不厌烦阮宁。

她是他的药,多宠她一些,再正常不过。

只是不知道这个矫情的小人儿这会儿在做什么,有没有像他想她一样想着他?

“我一点儿也不想他,我要做一个无情的、提上裤子不认人的合格快穿女。”阮宁说道,“天底下那么多美男等我去撩,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

“十分钟前你用林阶用过的茶盅喝水,还特地选了他嘴唇沾过的地方,五分钟前你趴在林阶睡过的枕头上偷偷嗅他留下的气味,一秒钟前你跟我说话时想起林阶昨夜吻你脚的情形,你脸红了而且傻笑。”标准女声悠悠地说,“宿主,你很享受攻略林阶的过程,换句话说,你有恋爱的感觉。”

阮宁下意识地反驳说:“胡说!我是要做渣女的,怎么可能!”

跟着突然反应过来,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他亲我脚了?你不是说这时候会屏蔽我吗?”

标准女声慢吞吞地说:“系统会屏蔽画面,但也会自动监测重大进展……”

擦!连床上那点事都要监视,变态偷窥狂!

就在此时,林思的声音在门外响了起来:“阮宁,你倒是心宽。”

阮宁抬头看时,就见林思穿着锦缎的衣服,头上金簪玉钗,打扮的十分华丽,此时她站在廊下的阴影里,一双眼睛里全是不加掩饰的怨恨,凉凉地说:“阮宁,给人暖床的滋味如何?白白被我义父睡了,到如今连个名分都没有,你也有脸住在这里不走?我若是你,早就去死了。”

“门外就是湖,慢走不送。”阮宁懒洋洋地说。

“你!”林思气急败坏,跟着却又深吸一口气笑了起来,“阮宁,我马上就要跟孟甫成亲了,枉你费尽心机想勾引他,到头来他还是我的人!”

“恭喜恭喜!”阮宁大喜过望,这俩货终于要在一起了?她露出了真挚的笑容,“王孟甫那种猥琐的男人最适合你了,祝你俩恩爱到老,哪怕不恩爱也千万要守在一起,可别出来祸害别人了,阿弥陀佛。”

林思满心以为王孟甫是个香饽饽,哪里肯相信阮宁不喜欢他?她得意地看着阮宁正要说话,米易突然出现在门口,高声说道:“阿思姑娘,大人说过不许你打扰阮姑娘,你怎么又来了?快回去吧。”

林思慢慢转过身去,启唇一笑:“米管家,我是大人的义女,这府里如今我最大,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老人家年纪太大,这府里的事往后就不需要你操心了,好好休养就是。”

米易花白的眉毛皱了起来,大人真是料事如神,果然他前脚刚走,后脚林思就来骚扰阮宁,还想摆主人的谱,真真可笑。他腰杆挺得笔直,又露出了那种贵人特有的倨傲笑容,说道:“阿思姑娘,虽然你是大人的义女,但是大人交代过,府中的事情你一概不得插手,更何况,即便老头子我年纪大了不中用,也轮不到你来管,现放着更合适的人。”

“谁?”林思忙问道。

米易伸手向着阮宁正要说话,一个小厮跑了进来:“米爷爷,乾清宫的张公公又来传旨了,指明了要阮姑娘去接旨!”

就在此时,天边亮起一道闪电,如银龙般在天地连接处惊鸿一瞥,紧跟着一声巨响,打雷了。

阮宁被雷声惊醒,不由自主惊叫了一声。

那赶车的男子立刻撩起车帘探头进来,柔声道:“表妹,你醒了?”

车内挂着一盏羊角明灯,借着晕黄的灯光,阮宁看见了一张英挺俊朗的脸,双眉入鬓,鼻若悬胆,目光湛湛,箬叶斗笠若戴在别人头上难免像个打鱼的汉子,戴在他的头上倒衬得他一身仙风道骨,飘逸如仙。

阮宁看着这张脸,再次陷入了人类永恒的思考: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到哪里去?

这个终极问题她今天问了自己无数次,今天本来是万众期待的周四,晋江文学城换榜的重要时刻,身为扑街作者的她眼巴巴地盼着天降好运,给她一个终极好榜拯救下惨不忍睹的收益,谁知道外卖土鸡汤中一根坚硬的骨头卡在了她嗓子里,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古装美人儿,那是真美啊,比她在书里描写过的美人儿还要美上无数倍。

一开始她以为是做梦——一个优秀作者的梦总是千奇百怪的,等她在丫鬟的服侍下吃了几次点心又拜见了高堂父母后,阮宁才意识到她很有可能是穿了。

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晋江作者,阮宁对于穿这件事看的很淡,反正她孤儿院里长大,无亲无故一条单身狗,银行卡存款不足五位数,如今穿成了这样的美人,住着大宅又有一双十分慈爱的父母,阮宁觉得,大概是她每天转发的锦鲤终于起了作用,但是,晚上她正卸妆时突然倦意袭来,等再睁开眼睛时就出现在了这辆马车上,面前还有一个她不认识的英俊男人。

这个走势就有点诡异了,感觉是从种田文一下子跳到了武侠或者悬疑推理。

“表妹,你好点了吗?”斗笠男见她只管怔怔的看着自己,连忙又问了一句。

昏黄的灯光下,软软靠着车厢内壁的女子娇弱不堪,似乎被身上的绮罗压得折损了细腰一般,她微微弯着腰,低垂着一张白净的小脸,长长的睫毛无助地颤抖着,越发显得如云遮月,如花照水。

斗笠男心中漾起柔情无数,忍不住轻轻捏住她鬓边一缕散落的头发替她掖在耳朵后面,柔声道:“宁宁,你的头发乱了。”

手指触碰到她冰凉的耳廓,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那白的几乎透明的小巧耳朵突然红了一点。

阮宁本来往后躲了下,但是没有躲开,于是她也感觉到斗笠男冰凉手指的触碰,心里起了一丝古怪的颤栗。无他,做单身狗太久了,乍然碰见含情脉脉的英俊男子,春呀那个心有点荡漾。

但是,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晋江写手,阮宁觉得,此刻最重要的不是谈情说爱,而是尽快弄清楚眼下的处境。

于是她问他:“你是谁?”

车外的雨铺天盖地,雨声遮蔽了她的声音,于是那斗笠男不得不又靠近了一些,说:“你说什么?”

就在此时,一阵狂风卷着雨点破门而入,水意顿时弥漫在狭小的车中,有几粒水珠落在了阮宁的睫毛上,于是她再抬眼看人的时候,就像隔了一层水雾,潋滟的让人心颤。

斗笠男有一刹那连心跳都停了一拍,片刻后,他叹息般地说道:“宁宁,你真美。”

阮宁心想这还用你说?你还是快点告诉我怎么回事吧!

下一刻她打了一个哆嗦,太冷了,衣服都是潮乎乎的,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斗笠男眼中流露出极明显的心疼,他连忙缩回身子退到车帘外,高声道:“宁宁,你再忍耐一会儿,前面就是客栈,咱们到那里过夜!”

过夜?表哥表妹,雨夜昏灯,孤男寡女,所以说现在又变成了激情文?

阮宁以手扶额,无声叹息,谁能想到一个扑街作者的人生居然比小说还要精彩呢……

车子终于在客栈门前停下来时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斗笠男先进门登记,阮宁撩起车帘看了一眼,立刻看见了无数影视剧中最常见的客栈招牌“悦来客栈”——还能不能有点新意了,这个作者真的很不走心啊……

地面上全是积水,阮宁正在犹豫要不要趟水过去的时候,就见斗笠男大步走了过来,他已经脱掉了蓑衣,露出里面深青色的长衫来,越发显得长身玉立,引人注目,就连衣服上沾染的一团团水渍也无法影响他的风度,他快步走到阮宁跟前,跟着甩起车帘,长臂一舒,拦腰将阮宁抱了起来。

软玉温香顿时满在怀中,手臂上轻飘飘的竟不像有个娇人儿,但是鼻尖里无处不在的女儿香气又清楚地告诉他,怀中有这么个娇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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