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应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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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曰:

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

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

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

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

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

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

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

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

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

不彰人短,不玄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

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

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

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

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

苟或:

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

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叛其所事;

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

刚强不仁,很戾自用;是非不当,向背乖宜;

虐下取功,谄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

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

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

陵孤逼寡,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

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知善不为;

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圣贤,侵陵道德;

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

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

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

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

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

败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骄,苟免无耻;

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

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

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谷,劳扰众生;

破人之家,取其财宝;决火放水,以害民居;

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

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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