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应经》(1 / 2)
太上曰:
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
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
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
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
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
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
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
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
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
不彰人短,不玄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
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
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
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
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
苟或:
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
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叛其所事;
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
刚强不仁,很戾自用;是非不当,向背乖宜;
虐下取功,谄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
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
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
陵孤逼寡,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
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知善不为;
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圣贤,侵陵道德;
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
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
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
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
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
败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骄,苟免无耻;
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
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
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谷,劳扰众生;
破人之家,取其财宝;决火放水,以害民居;
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
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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