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会成本——选择鱼还是选择熊掌?(1 / 1)
第二节 机会成本——选择鱼还是选择熊掌?
2018-04-15 作者: 孙科炎;董晓孝
第二节 机会成本——选择鱼还是选择熊掌?
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面前有两份工作可以选择:一份是他个人比较喜欢但薪水并不高的文职工作;另一份是他并不十分喜欢但有望获得较高收入的销售工作。面对这两份工作,这位大学生该如何选择,才能实现个人的最大利益呢?
这名大学生无论是选择其中的哪一份工作,都要付出机会成本的代价。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是指作出一个选择或决策时所放弃的其他收益。
通俗地说,机会成本是人们未来得到某种东西所必须放弃的其他东西。换言之,机会成本小的选项就意味着具有比较优势。也就是说,人们把一定资源投入某一用途后所要放弃在其他用途上所能获得的利益。
“苹果教父”史蒂夫·乔布斯年轻时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而选择了创业经商。因为在他看来,读大学的机会成本太高,不但学费非常昂贵,而且读大学还涉及时间问题,因为他在读书的几年里,将没有时间通过计算机技术获得巨额收入。因此,乔布斯在上大学8个月后,决定从大学缀学,在他父母的地下室里创建了苹果公司。
另一位常常与乔布斯一同被视为“IT产业双子星”的比尔·盖茨,在1973年考进了哈佛大学法律系,学习了三年后,他发现自己并不喜欢法律,而对计算机非常感兴趣。当时,盖茨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继续学习法律至毕业,这可能会失去创业的最佳时机;二是立即退学创办软件公司,这意味着要放弃令很多人向往的哈佛大学毕业文凭。经过一番思考,盖茨与乔布斯一样,毅然选择了创业——他与好友保罗·艾伦一起创建微软公司,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不论是苹果公司的乔布斯还是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在他们年轻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退学创业。为什么他们会选择经商而不是读大学呢?因为在他们看来,读大学的机会成本太高——不仅仅是学费和时间,还包括他们在大学读书而不能进行创业所造成的机会损失。也就是说,机会成本过高,往往就意味着要果断放弃这种选择。
现在,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那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二选一”的择业问题。摆在这位大学生面前的两份工作,就好比不可兼得的鱼和熊掌。在作出选择之前,应充分比较二者的价值,比较二者能够带来的收益。也就是说,该大学生如果选择了自己感兴趣的文职工作,就意味着要放弃薪水较高的销售工作,得到文职工作所付出的成本就是失去了从事销售工作的机会;反之,他如果选择薪水较高的销售工作,就意味着要放弃自己喜欢的文职工作,得到销售工作所付出的成本就是放弃从事文职工作的机会。
至于这位大学生到底是选择哪一份工作,这就要看他在权衡各方利弊得失后,是更注重兴趣爱好还是获得高收入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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