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和邦额《夜谭随录》考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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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和邦额《夜谭随录》考析

2018-04-15 作者: 《郭豫适先生八十华诞纪念文集》编委会

2和邦额《夜谭随录》考析

其实,这些本子的《自序》落款都有疑问,进步书局本作假无疑,姑且不论。Www.Pinwenba.Com 吧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提到的“《夜谭随录》十二卷(亦五十六年序)”,即辛亥本,亦不可靠。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卷前有作者的一段话,交代《如是我闻》创作的缘由,下面落款:“辛亥七月二十一日题”。《夜谭随录》倘若成书于辛亥夏六月,则比《如是我闻》早一个月左右。但《如是我闻》卷一第四则故事中纪昀自云:

偶阅近人《夜谭丛(随)录》,见所载旱魃一事、狐避劫二事,因记所疑,俟格物穷理者详之。

“旱魃”、“狐避劫”的故事,分别见载于《夜谭随录》卷六的《尸变》和卷二的《阿》。如果两书皆作序后才刻印的话,那纪昀题记时也许《夜谭随录》尚未竣工,他从何处读到?倘若两书皆刻成后作序,《夜谭随录》问世后不到一个月,纪昀撰写并刻成《如是我闻》,即便现在的印刷条件,恐怕也难完成。因之,纪昀偶阅《夜谭丛(随)录》,刻印问世肯定要早于辛亥夏六月,换句话说,《夜谭随录》第一次刻印,决不是辛亥夏六月,而据以推断和邦额的出生年月,是不可靠的。

《中国文言小说书目》载的“乾隆乙酉本衙刻本”,笔者未见,但是可以推断,若非著录、排印者失误,则是刻书人假托。因为,乙酉乃乾隆三十年。《夜谭随录》卷十一《市煤人》开端云:“癸巳仲夏,过访宗室双丰将军,立谈廊下。”癸巳,乾隆三十八年,想来三十年刻成的书,不可能记载三十八年的事。若说是康熙癸巳的话,那据序推算,和邦额则还未出生。

己酉本的落款是否可靠呢?己酉,乾隆五十四年,上推四十四年即乾隆十年。《夜谭随录》卷一《香云》篇末云:

予于乾隆庚午岁,从先祖父自三秦入七闽,路经武昌,月夜沽酒,聚舟人而饮食之,俾各述见闻离奇怪诞。舟人共举此事,争说纷纭……。

庚午,乾隆十五年。假如和邦额生于乾隆十年,那庚午年才五岁。五岁的孩子“月夜沽酒,聚舟人而饮食之”,似不符合常情。况且卷九《宋秀才》篇作者云:“予少游湟中,临青海……。”也说明在青海、陕西时,作者已是少年了。因而,己酉本的落款也难相信。

其实,和邦额卒年待考,生年当为乾隆元年(1736)。去年,笔者在上海图书馆找到《夜谭随录》清乾隆己亥本衙刻本可以为证。该本卷首《自序》落款“乾隆己亥夏六月”。己亥,乾隆四十四年,据以上推四十四年,即乾隆元年。这一推断,还可从《夜谭随录》中得到证实。上引《香云》篇云作者于乾隆庚午(十五年)岁随其祖父由陕西南下。《宋秀才》篇又云“予少游湟中”,那么作者在青海、陕西时年几何呢!检索卷八《请仙》篇,作者云:

予生四十年矣,曷曾未一目睹也。惟忆从先君子随宦于宜君时,先大父摄篆乌兰,先父母奉祖母留居宜君署中,适县君张公荐一戏术人来。……予时年十四,至今记之了了。

由此可见,和邦额十四岁前曾在宜君(今陕西省宜君县)生活,换言之,南下时作者至少已十四岁了。考虑到当时其祖父还“摄篆乌兰”(今青海省乌蔺县),因而南下很可能就在次年。这样,乾隆十五年(庚午),即和邦额十五岁时“自三秦入七闽”,则与据己亥《自序》落款推算的生年恰可印证。

和邦额的祖父和明,号诚斋(《靳总兵》篇后作者好友恩茂先批云:“和霁园言其祖诚斋公明镇武威时”可证)。乾隆初期,曾在凉州(今甘肃省武威县)、宜君、乌兰等任总兵之类的军职。和邦额的少年时代就在甘、陕、青一带度过。十五岁时祖父调迁福建,合家遂自西北来到东南。不久祖父病故,和邦额“从家君扶榇自闽入都”(《来存》)。到北京后,便入咸安宫官学。

清代雍正年间,宫中始设宗室左右翼各学和八旗官学。宗学属王公等专管,入学者为宗室子弟。官学则分三等,首推咸安官学,八旗子弟之尤俊秀者方能入学。其次景山官学,学员多为内务府子弟。再次八旗官学,择本旗满州蒙古汉军的子弟补充。和邦额入咸安官学,当属八旗子弟之佼佼者。咸安官学在西华门内,由翰林官教汉书,满人教习教骑射和满文。学满五年,经过考试,成绩优异者授七八品的“笔帖式”——衙署中掌理翻译汉满章奏文书的官员。由于官学体制周备,条件优渥,学员“月有帑糈,不计岁月,俟入仕后,始除其籍”,而教习“惟图博其进身之阶,不复用心课艺”(昭梿《啸亭杂录》卷九)。所以,不少子弟挂名其间,不思读课。和邦额入学时,咸安官学已形同虚设,惟“期满时例报成就学生若干而已”(《清史稿·选举志》)。从卷六《夜星子》中可知,作者在咸安寓时,常与同学以谈鬼说狐为乐。学年满期后,和邦额曾经出任县令,《夜谭随录》即在其任职时刻成。其卒当在乾嘉年间。

二《夜谭随录》的版本较为杂乱。过去论者曾将它分为足本与非足本两大系统。上海梁溪图书馆民国十二年出版的《夜谭随录》,前有沈子英《序》云:

这书坊间通行的虽有好几种本子。大概而论,也只分为“足本”与“非足本”二种。自称为“足本”的版本,多着葵园主人兰岩的评,有的还有眉批……一种就是现在我们所根据的本子,也没有评,也没有批,卷首的序是成于乾隆年间的。这本便是被人指为“非足本”的,却就是原本了。

沈子英恰恰把话说反了。《夜谭随录》的“足本”,共一百四十一篇。作者生前已有衙刻本行世。在成书过程中,作者和其好友恩茂先在某些篇章后加有评语或附语,首刻时并有“葵园主人兰岩氏评阅”的批语。尔后在翻刻时不断增入福霁堂、季斋鱼等人的回末评语和无名氏的眉批。己酉本衙刻本、同治丁卯成都刻本、光绪丙子爱日堂刻本均属己亥本系统。民国二年上海进步书局据“足本”排印,删去眉批,保存了回末评语,将原来十二卷改为四卷本,后收入《笔记小说大观》。由于排印者十分马虎,该本脱漏竟达几十处。将己亥本与之对校,便可发现一条规律:脱漏多为上下行相同字词之间的一段话,有的甚至是隔三行四行相同字词之间的整段文字。而上海商务印书馆平装铅印本及最近岳麓书社本,皆本之于进步书局本。两本虽然订正了一些文字上的讹误,但脱漏部分却未补上。尽管如此,这些本子基本上还保留了己亥本的原貌。

“非足本”共一百四十篇,遗漏卷四的《红衣妇人》一篇,且刊落极大部分的批语,并对原书进行了删改润饰。如光绪丁亥(1887)年鸿宝斋石印本,其“凡例”公开云:

一、 原书笔墨繁冗,兼好滥用经传旧调,阅之令人作呕。删润之,庶爽心快目。

一、 斋评语,多无意味,惟《娄芳华》评笔致迥异凡庸,为是书之冠,特为录之。余择其有关规劝者,亦删润之,存其一二。

一、 兰岩评语及眉批、旁批,庸劣殊甚,一例删之,较为清净。

这一本子有些进步书局本脱漏的文字却保留了,但亦有刻者擅自改坏之处。其后,育文书局石印本(1913年)、广益书局石印本(1915年)、梁溪图书馆沈子英序本(1923年)、会文堂新记书局石印本(1931年)、大达图书馆朱惟公序本(1933年)等皆属“非足本”系统。由于“足本”几经翻刻,文字时见讹误,批语紊乱,且又被刊落不少文字,而“非足本”经过删润,文字讹误较少,且少有脱漏,因之,沈子英未辨一百四十篇和一百四十一篇之差,亦未清理版本流变的头绪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与版本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夜谭随录》中不少故事同时见于其他小说,这就引起了对著作权的争议。《夜谭随录》有些故事被《阅微草堂笔记》采用,纪昀已公开说明,可以不论。袁枚《子不语》(又名《新齐谐》)、《续子不语》中竟有十五篇与《夜谭随录》内容相近的作品,对此却有争议。鲁迅说:“满州和邦额作《夜谭随录》十二卷(亦五十六年序),颇借材他书(如《终觭角》、《夜星子》、《疡医》),皆本《新齐谐》,不尽己出。”(《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二篇)有的同志便根据鲁迅的话遽下结论:《夜谭随录》的“一些篇章系抄自袁枚的《新齐谐》”(温祖荫《鲁迅论中外小说》)。1985年岳麓书社版《夜谭随录》“出版说明”亦引用鲁迅的话,以表赞同。最近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子不语》,申孟、甘林在《前言》中说:“《子不语》成书似早于《夜谭随录》”,“如果是袁枚录自和邦额所作,则亦应如录《阅微草堂笔记》一样,集中于一卷中”,因而觉得鲁迅的话有道理。但又认为:“《夜谭随录》的《怪风》、《莹火》故事来源和叙事较之《子不语》均显得凿凿有据。因此,二书互见者,原作者是谁,似尚难定论。”这说明他们已发现了疑点,只是未能作进一步的考察。

我认为,不是和邦额借材于《新齐谐》,而是袁枚摘抄了《夜谭随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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