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和邦额《夜谭随录》考析(2 / 2)
鲁迅的判断,主要依据可能是《夜谭随录》辛亥本《自序》落款时间乃乾隆五十六年,而《新齐谐》二十四卷则有乾隆戊申(五十三年)刻本。申孟、甘林也囿于这一点而感到困惑。上面已述,《夜谭随录》原本刻于乾隆己亥(四十四年),上海图书馆藏“己亥本衙刻本”可证。假如和邦额借材于《新齐谐》,那《新齐谐》刊印问世必须早于乾隆四十四年。《新齐谐》现存最早刻本乃戊申本,和邦额借材此本绝不可能。那么,在乾隆戊申之前,《新齐谐》有无抄本或刻本传世的可能呢?结论是否定的。《续子不语》卷七《雷击两妇活一儿》和卷八《秀结宜男》已载乾隆五十七年的事,完全可以不论。《新齐谐》二十四卷中所记故事发生时间在乾隆四十四年后的作品,则有十五篇,其中卷十六《香虹》云:“此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事。”卷二十二《雷神火剑》记“乾隆戊申(五十三年)八月”的事,同卷《周仓赤脚》则云:“戊申冬,余过东台。”显然,《新齐谐》二十四卷刻本问世的时间,不会早于乾隆戊申(五十三年)冬。那么《新齐谐》有无可能类似《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属草未定,遽为书肆所窃刊”(《如是我闻·题记》)呢?《新齐谐》卷目编排并未按照所纪事的年月顺序,也难发现作者根据什么分卷,大概是根据写作先后的次序编排。上面两书相同作品比较中可以看出,《夜谭随录》十五则故事除了《尸异》见于《续子不语》,余皆载于《新齐谐》卷六、卷十五和卷二十三。那么卷六前的故事能否找到写作时间的线索呢?可以。卷三《火烧盐船一案》记乾隆丁亥(三十二年),镇江修庙,由严、高、吕三人筹款。高、吕贪污银两,分别于乙未(四十年)、丙申(四十一年)死去。戊戌(四十三年)春,严病梦被鬼执拘地狱对质,城隍判焚毁吕尸,“后一年八月,吕家失火,柩果遭焚”。“后一年八月”,即乾隆四十四年八月。假如彼时袁枚有编成被窃的作品,也只是卷一卷二,而其中并无相同的故事。和邦额序《夜谭随录》于乾隆四十四年夏六月,在这之前能谈到袁枚尚未写成的作品吗?应该说,只有袁枚摘抄《夜谭随录》的可能,而无和邦额借材《新齐谐》的可能。因此,和邦额借材《新齐谐》的“定论”必须推翻。
那么,有无可能两人道听途说了相似题材的故事,而都记载下来了呢?《新齐谐》卷六《常熟程生》、《义犬附魂》,《续子不语》卷六《换尸冤雪》和《夜谭随录》卷六《棘闱志异》之一《异犬》、卷四《尸异》似属传闻不同。当然也不排斥《夜谭随录》问世后;几经流传,至袁枚处故事已变样的可能。然而其余十来篇,《新齐谐》摘录、改写《夜谭随录》的痕迹十分明显。譬如《新齐谐》之《人同》,实是《夜谭随录》之《人同》篇最后一则故事的摘录:
李又言其于康熙五十二年,由喀尔喀至巴里坤。其地有兽,似猿非猿,似猴非猴,中国呼为“人同”,甘凉人呼为“野人”,番人呼为“噶里”。往往窥伺穹庐,见人饮食,辄乞其余;或窃取烟具小刀之属,为人所见,即弃掷而奔。(《夜谭随录》卷四)喀尔喀有兽,似猴非猴,中国人呼为“人同”,番人呼为“噶里”。往往窥探穹庐,乞人饮食,或乞取小刀烟具之属,被人呼喝,即弃而走。(《新齐谐》卷六)
两段文字极其相近,两人即使听取同一故事,写来也绝不会如此雷同。和邦额“从家君扶祖榇自闽入都”,途中候放闸,向老仆李德询问其少壮时在塞外的见闻。李德讲了喀尔喀地区的风俗和奇闻,最后讲了“人同”的故事。前叙事缘,后发议论,乃《夜谭随录》的特点。和邦额善从奇物怪事中引出生活的哲理或对世事的感叹。而《新齐谐》则着眼于奇物怪事本身的记录,因而在摘录时,和他摘录《阅微草堂笔记》一样截头去尾,仅存奇事。只要把《新齐谐》中采自纪昀的《郭六》、《刘迂鬼》等和录自和邦额的《怪风》、《落漈》、《淘气》等作一比较,就可发现摘录的方法是一样的。
其次,袁枚摘录时有疏忽,因而文中多见破绽。如上引袁枚的《人同》篇云:“或乞取小刀烟具之属,被人呼喝,即弃而走。”“乞取”原为“窃取”。若是“乞取”,则未到手,那“即弃”何物?《孝女》篇“次日头香又燃”一段,袁枚删去原文庙主与其徒终夜巡视见女子“众以为鬼”一段,却又保留魏公所云“岂有神圣之前,鬼敢公然出现者乎”的话,使这句话言无所对,不知何人以为是鬼。《白莲教》篇云:“其人开囊,出一小刀,剖腹取胎,放小磁罐中”。一个胎儿怎能放入“小磁罐”?原来袁枚摘录时,在“取胎”后漏了“破胎取子,复剖子腹取其心肝”二句,装入小磁罐的是胎儿的心肝。这便留下了漏洞。《喀雄》篇更为明显,袁枚删了原文喀雄与狐女往西宁生活的一段文字,但后文却又袭用“西宁之女”的称呼,使人困惑不解为何称为“西宁之女”,明显露了马脚。它如《淘气》、《疡医》、《终觭角》、《夜星子》等,细作对校,都能发现破绽。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和邦额对于这些故事来源的交代中,得知《夜谭随录》的取材是直接可靠的。如《噶雄》篇作者批云:“予从先王父镇河湟时,雄甫二十余,已在材官之列。”《人同》篇云:“予家老仆来存者,李姓德名,沈阳人。”《怪风》云:“先大父镇五凉时,游击将军塔思哈因公过其处。”《莹火》篇云:“茂先因言其伯祖达公为永州太守时,一僮名淘气者”,等等。这些交代凿凿有据,作者生前已刻成书,敢当好友、同学面公然说谎?因之,这些交代尽管不能说明故事内容的真实性,但却完全能够证实和邦额获取故事材料的直接性和创作成小说的可靠性。至于说袁枚摘录“应如录《阅微草堂笔记》一样,集中于一卷中”,这似乎有点道理,但并非是充足的理由。因为袁枚摘录时,《阅微草堂笔记》才写成《滦阳消夏录》,如果《如是我闻》、《槐西杂志》等其他四种都在《新齐谐》前问世的话,袁枚摘录也就无法纳入一卷。《夜谭随录》十二卷一并问世,袁枚若将所录故事同归一卷,那么这卷也就少有他自己的作品了。现在他把摘录的作品分插在卷六、卷十五、卷二十三中,而且各卷这些作品都集中接排一处,正说明他是摘录的了。
因此,“颇借材他书,不尽己出”的不是和邦额,而是袁枚。
三和邦额少年时就喜听新异趣闻,青年时又爱读《太平广纪》之类的笔记小说,增长了知识。南北往返的经历,闲散的官学生活,使他得以“与二三友朋于酒觞茶榻间,灭烛谈鬼,坐月谈狐。”(《自序》)因而,他以一个满州人而成为“志怪之书”的作家并不是偶然的。
正因为和邦额广见博闻,所以《夜谭随录》内容的鲜明特点就是取材广泛。作品所涉地域,相当辽阔,北自关外,南及琉球,东起吴中,西至巴蜀,展现了《聊斋志异》所没有的他族风尚习俗,异地旖旎风光。如《人同》篇记杭霭云西北陀罗海的气候及风俗:“七月雨雪,五月始释;山之巅,六月不释。筑土为屋,屋内纸糊数寸,毡帷暖坑,早起被地堆霜。出门数步,凌封髭须,手僵不得呵,耳鼻窸窣有声,或烂或脱。”“陀罗海苦寒矣,而不苦饥,茶一斤易一羊,十斤易一牛。中国人至彼,恣烹炙,餍臐,头蹄满衢,血骨遍地。回思羹藜藿,饭粝粱,兹诚乐郊矣。”作品所记事物,名目繁,绝大部分是异地的特产或奇物,为中原人所罕见寡闻,如戈壁的奇石、澎湖的惊涛、滇南的山水、平阳的窑洞、粤西的癫犬、吐鲁番的獭、喀尔喀的木、巴里坤的蜃气、陀罗海的堪达尔汗等等,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这些风光名物被写入神话般的传闻、掌故中,人物故事、异情奇趣也就格外诱人。
和邦额记载风光名物,非如史料笔记为记而记,他总是把风光名物纳入完整的人物故事或幻化情节中,即熔知识性与情节性、趣味性于一炉。因此,读者不但大开眼界,耳目一新,而且得到审美的享受。正如鲁迅所说:《夜谭随录》“记朔方景物及市井情形者特可观。”(《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二篇)这一方面显然异于《聊斋志异》。我们透过奇事怪闻的幻化形态,便可看到乾隆年间陕、甘、青、浙、闽、粤和京师等地的风俗人情。例如《洪由义》描写当时陕西省会西安,俗尚豪华,人羡奢侈;王孙公子肥马轻裘,一食万钱,挥金如土。尤其是赌博成风,一掷百万,因赌而倾家荡产者有之;反之则暴富,富而捐官,荫庇子孙。直接反映了乾隆“盛世”的奢靡世风。赵翼《簷曝杂记》卷五《甘肃陋俗》云:
甘肃多男少女,故男女之事颇阔略。兄死妻嫂,弟死妻其妇,比比皆是。同姓惟同祖以下不婚,过此则不论也。
《夜谭随录》诸如《霍筠》、《异犬》、《刘锻工》、《诡黄》等篇的鬼狐故事中,兄宿弟妻,弟涎兄嫂,以及所谓“断袖之癖”、“龙阳之好”之类的秽事丑闻,实际上就是这种陋习恶俗的反映。
和邦额虽写神怪鬼狐,似离现实较远,但非沉溺荒诞,玩弄笔墨,聊补空虚,洵有深意藏焉。清昭梿《啸亭续录》(卷三)云:
有满州县令和邦额,著《夜谭随录》行世,皆鬼怪不经之事。效《聊斋志异》之辄,文笔粗犷,殊不及也。其中有记与狐为友者云:“与若辈为友,终为所害”,用意已属狂谬。至陆生楠之事,直为悖逆之词,指斥不法,乃敢公然行世,初无所论劾者,亦侥幸之至矣。
清代文字狱旷前日多,残酷骇人。雍正时工部主事陆生楠因著《封建论》十七篇,被清世宗指为悖逆而诛,此乃雍正朝耸人听闻的一大冤案。乾隆朝罗织文字狱尤为苛细频繁,终朝竟达七十多起。和邦额身处其时,不但借狐含沙射影,而且居然写下《陆水部》,记叙陆生楠被诛前谴戌察哈尔经归化时的一段经历,含蓄地抨击了雍乾统治阶段的高压政治,作为清王室礼亲王的昭梿,当然十分敏感,对于《夜谭随录》“公然行世”,颇为不满,斥其“用意狂谬”,“直为悖逆之词”,恨不能毁尽其书。然这反倒证明了和邦额不满本民族的统治阶级,敢于剖其溃疡面,“悖逆”政府,“指斥不法”的思想态度。因而蒋瑞藻《花朝生笔记》讽刺昭梿云:“《啸亭杂录》(按,当为《啸亭续录》)云‘和邦额此条直为悖逆之词,……’。礼亲王著书,安得不云尔!抑人之度量相越何其远也。”但对和邦额则大加赞赏;“记陆生楠之狱,颇持直笔,无所隐讳,亦难能矣,出彼族人手,尤不易得。”“颇持直笔,无所隐讳”,概括了《夜谭随录》揭露社会政治**的特点。如《陈守备》直写四川提督岳钟琪闻其部下陈守备得一古镜,强硬索之,不给,则“欲坑之”,揭露了统治阶级贪婪霸道的本性。《米芗老》描写康熙间清兵掳掠妇女,不问其年之老少,貌之妍丑,悉贮布囊中,听人收买。米芗老买一囊人负归,“则闯然一老妪也”;而刘叟买一囊人,则一少女。清初清兵南下,烧杀掳掠,抢妇人,设“人行”,把人装入袋中出售,极无人道。王世祯《香祖笔记》亦载:
京师有卖水人赵逊者,……一日于市中买一妇人归,去其帕,则发毵毵白,居然妪也。……越数日,于市中买一少女子,入门见妪,相抱痛哭,则妪之女也。盖母子俱为旗丁所掠而相失者。(卷四)
显然,《米芗老》所描绘的“人作物卖”,并非荒诞之事,而是当时残酷现实的艺术反映。人们透过老妪调包计的喜剧气氛,仍然能够感受到悲剧的沉重感。
和邦额足迹踏遍大江南北,于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体验尤深,因而笔下写来酣畅淋漓。如《梁生》写梁生贫时,莫逆汪、刘却摆阔炫富,当面奚落,极尽凌辱之能事;周围同学亦觌面揶揄,嘲笑挖苦。及至梁富,又得狐仙为妻,汪、刘转而厚颜趋奉,如提傀儡,垂涎三尺,丑态百出。恩茂先批云:“此狐大为贫友见侮于富豪者吐气。”从中可知和邦额同情贫士、鄙薄富豪的思想立场。它如刻画大言不惭、气粗胆却的永护军(《永护军》),嘲讽贪财主性、神魂俱失的和尚(《柏林寺僧》),揭露虚伪狠毒、狎亵淫滥的女尼(《闵预》),鞭笞极富极悭、一毛不拔的富翁(《铁公鸡》),谴责倚势炫赫、草菅人命的太医(《某太医》)等等,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人情浇漓、世风衰颓的社会现实。
和邦额的进步思想还表现在对于人性人情的充分肯定。晚明小说家曾经直言不讳地宣扬人性人情的合理性,但康雍乾三朝,大倡理学,封建礼教观念复又加强。譬如明末清初“佳话”中多为开明家长形象,而在雍乾时的小说中,家长形象则成了封建势力的代表,这一转变说明了满清政府逐渐强化了思想统治。《夜谭随录》运用幻化手法,一方面表现了封建礼教的残酷无情,另一方面则赞杨青年男女反抗礼教、挚爱不挠的追求精神。如《香云》篇抨击了主姑这一封建家长的代表,而歌颂了乔生和香云“虽在九幽不忘”爱情的执拗追求。《倩儿》篇讴歌倩儿、江澄的生死恋,对于他们热恋中的逾礼犯规,深表同情,并赞扬了成人之美的乞僧,而对于破坏爱情的王氏、春兰则大加鞭笞。和邦额在这些作品中流露了一种明显的倾向:男女私爱欢洽,乃人性天然之情,“欣看连理成枝”,“亦是顺人情之大道也”(《闵预》自批)。
上述方面都说明,在屠刀下诞生的《夜谭随录》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当然,那一时期封建文人的思想通病:果报观、宿命论,也在作品中有所表现。和邦额名其书斋为“蛾术斋”,蛾术当是破巢而出之意,但实际上作者还未彻底摆脱封建正统观念,以致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作品的思想价值。
《夜谭随录》深受《聊斋》影响,然其艺术却稍逊一筹。尽管如此,和邦额并非没有自己的长处。他所展现的一幅幅塞外风光图,笔力遒劲,线条粗犷,气势雄勃。如《怪风》写游击将军过凉州沙漠时遇到旋风的情景。作者由远景及至近景,从形、声、色、力各个角度绘摹出旋风的气势。并且写景及人,以人显景。旋风远起时的奇特景色,以及近身的巨大威力,是通过将军、士兵的眼睛和遭遇感受而体现的,从而化无形之风为有形之态。这般壮阔的景色,在蒲松龄笔下,则难以见到。丰富的经历打开了和邦额的眼界,而善于细微观察和驾驭文字的能力,使其笔下的景色,境界开阔而不单调,气象大千而不粗疏,色彩斑烂而不杂。
和邦额状物写景,笔走神现,仅此一端,虽蒲松龄亦难蔽其光辉,纪昀、袁枚似乎更难超乎其上。此外,和邦额洞察人情之入窍,绘摹情态之毕肖,以及真人实事与幻化情节相结合的巧妙构思,用志人法而以志怪的风格特点等等,则使《夜谭随录》跻身于《聊斋》和《阅微草堂笔记》之间而独树一帜。
(原载《文学遗产》1988年第3期,作者为旅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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