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第94章 分类讨论在破案中的应用(1 / 2)
短暂的惊怔之后,所有人的目光“唰唰唰”地射向案上的两份卷宗,下意识地亲自比对,似乎不用自己的双眼确认就很难相信这个事实。
这个案子牵扯的人命越来越多。新案子的失踪者,除了韩愈之之外,一个不落全是旧案子失踪者的子女。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说话。
因为旧案子已被侦破,罪犯已被当众活活烧死。
那么,新案子的罪犯……会是谁?而这两个案子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
方晓排首先除了罪犯是连环杀手的可能性,特别是旧案子的罪犯。
虽然从卷宗的内容来看,罪犯完全具备了成为连环杀手的条件:童年受创——罪犯有一个糟糕的母亲和一个暴虐的父亲;麦克唐纳症状——罪犯尿床、喜欢纵火和虐待动物。
而且罪犯也像大多数有条理的连环杀手一样,有稳定的工作,有伴侣和孩子,为人随和,彬彬有礼。他计划周密,行事冷静,拥有反侦察能力,善于销毁证据,掩饰行迹,逃避追捕。若不是因为“术士”的身份遭人举报,六扇门对此案也毫无头绪,最后可能不了了之。
但是,方晓记得FBI对连环杀手(SerialKillers)的定义是:谋杀至少三个人,并在作案期间存在“冷却期”。
所谓“冷却期”,就是指两宗谋杀间隔的那段时间。不同的连环杀手,这段喘息的时间长短不一,短则一两天,甚至几个小时,长则一个月,甚至数月。通常连环杀手通过一次“谋杀体验”使自己兴奋情绪达至一个高峰后,需要一段时间平静下来回味,并总结这段亢奋经历,改良行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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